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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鬼玩意儿?”那个人影问我,是个年轻女人,声音听起来还挺文气。

正在犹豫如何作答时,女人走出阴影,进入了房间。她体格匀称,乌黑的头发并不长,尚未及肩。这一切让她看起来像是从二十世纪后半叶穿越而来的青年。靠近时,我突然认出了她的脸。我们从没见过面,不过我认得她放到博客上的那些截图。

阿尔忒密丝。

她身穿泛着铜绿的装甲——我猜它应该出自某部科幻作品,背负弯刀,腰侧皮套里则插着两把光束手枪。至于那露指手套和老式墨镜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她才从《公路战士》 里走出来一般。但总的来说,就算装得再酷,她依然像个邻家女孩,而不是哪个在八十年代玩赛博朋克风的嬉皮士。而对她,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性感。

她继续向我走来,战靴鞋跟踏在石面上发出梆梆的响声。她走到剑刃之前,却没有拔刀相对的意思,而是把墨镜抬到了额前——这只是个姿态,因为墨镜并不会真的影响玩家的视线——上下打量着我。

我几乎呆若木鸡。为了表现得得体一些,我提醒自己来人甚至未必是个女人,这个我暗恋了三年的女孩,其实是个正在抠着脚丫的中年秃顶大汉也不一定。光是想象这场面,就让我打个激灵,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了眼前。她怎么会在这儿?彩蛋搜索行动已经开始了五年,而我们居然在同一天晚上发现了黄铜钥匙的藏身之处?这概率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不会说话吗?”她问我,“再说一遍:你、是、什么、鬼、玩意儿?”

我隐藏了自己的名字,她也一样。这种情况下显然没人愿意自报家门。

“欢迎,”我微微躬身,“我是胡安·桑切斯·维拉-洛波斯·拉米雷斯。”

她扬了扬嘴角,“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的首席炼金术士?”

“见到您很荣幸。”我回答道。她不但听出了我引用的高地人对白,还原样重复了片中人物的回答。不愧是阿尔忒密丝。

“好玩儿,”她的视线扫过我身后空无一物的高台,然后又转回我身上,“那么,我就不拐弯抹角了,你还好吗?”

“什么还好吗?”

“当然是阿瑟瑞拉克。你以为我在说什么?”她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

突然间,我明白了。这不是她第一次到这里,我也不是第一个解开谜题并找到恐怖之墓的猎手。阿尔忒密丝比我更早,她知道这些游戏,也曾经和巫妖对战过。但如果她已经拿到了黄铜钥匙,干吗还要回来呢?所以事情很明显,一定是因为她在《鸟蛋之争》中败给了巫妖才不得不回来重新挑战。据我推断,她大概尝试了许多次,否则不会这么自然而然地相信我是巫妖的另一个手下败将。

“嘿,”她不耐烦地跺了跺脚,“回答我啊。”

我想从她的右侧冲出,逃离迷宫。但这么一来,她八成会猜到我已经取得了钥匙,接下来也许就会为了夺走它而让我血溅当场。卢德斯是非PVP区,可鬼才知道这个坟墓算不算卢德斯的一部分,这个地下城甚至不在星球地图上。

阿尔忒密丝看起来是个难缠的对手。全身甲、光束手枪,背上那刀搞不好就是大名鼎鼎的精灵斩首者。如果博客上有一半内容是真的话,她至少有五十级了。我俩等级差距太大,PVP起来毫无希望。

所以我得扯点小谎。

“被干爆了,”我说,“《鸟蛋之争》不是我的强项。”

她稍微放松了一点,似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嗯,我也是,”她同情地说道,“哈利迪这个老不死写的A.I.可真损,不是吗?超级难打。”她瞄了一眼我还举着的剑,“可以把它收起来了,我没兴趣和你打。”

我没有听她的,“这个坟墓能PVP吗?”

“不知道啦,你是我在这里见到的第一个人。”她歪着头微微一笑,“我想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得到答案。”

她以迅雷之势拔剑,举手,转腕,锐利的剑锋迎面而来,速度快得看不清。我想抬剑格挡,但是我们的剑都被某种不可见的力量挡开了,仅隔半尺,却永远无法相交。屏幕上闪过一条信息:此处不允许PVP!

我松了一口气。(后来我才知道钥匙是不能易主的。它不能被丢弃、交易。如果你被杀死了,钥匙也会跟着你的身体一起消失。)

“好了,你知道了。”她露齿一笑,然后舞了个漂亮的剑花,把武器收回背上。还真是爱炫啊。

我也收回了自己的剑,但什么花式也没做。“哈利迪根本不想让人战胜巫妖。”我说。

“嗯,”她笑了,“你真幸运。”

“我?”我重复了一遍,双手抱胸,“什么意思?”

她朝我身后空荡荡的高台甩了甩头,“打完阿瑟瑞拉克,你自己也伤得差不多了吧。”

啊……这么看来,如果没在《鸟蛋之争》中赢过半神巫妖的话,我现在就得创建个新角色了。

“没什么,”我扯道,“我血厚得很,巫妖伤不到我。”

“真的?”她怀疑地说,“我都五十二级了,打他的时候也还得玩命。每次来这里,我都会带上几组药水。”她又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但你的剑和盔甲,它们都是这座地下城里的吧?这说明你以前的装备更加破烂。你不过是个新手,胡安·拉米雷斯,我想,你有些真相没说出来。”

现在我知道这里不能PVP了,于是开始考虑要不要告诉她事实。为什么不把黄铜钥匙拿出来给她看呢?当然,最明智的选择依然是直接走人,去米德尔顿开始新的任务。对手这种东西,甩得越远越好。如果我不是练了那么久的《鸟蛋之争》,鬼才知道我要用多久才能打败阿瑟瑞拉克呢,所以她短时间里是追不上我的步伐的。

“这个你得自己分析,”我从她身边走过,“也许哪天我们会在外面相遇,那时候再告诉你吧。”我轻轻向她摇手,“再见。”

“你要去哪里?”她跟着我。

“回家。”我没有停下来。

“那巫妖呢?黄铜钥匙呢?”她指向空荡荡的高台,“还有几分钟就刷新了。如果你在这儿等着,就可以马上重新打他一次,省得再通过那堆陷阱。我半夜过来也是因为这原因。”

很聪明。换作我的话,会怎么办呢?“我想我们可以轮着来,”我说,“我刚打完一把,现在轮到你了,如何?我明天午夜再来好了。我们隔一天来一回,公平吧?”

“我想,”她端详着我,“你怎么说都应该待在这儿,如果半夜时分这儿有两个人,事情可能会不太一样。安诺拉会考虑到意外事件的,也许会有两个巫妖?又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