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六章 食人一族(第2/2页)

“饥饿?”蒙格尔斯追问。

“是的,饿极了,”巴加内尔重复说,“毛利人吃人肉是为了补充体内氮素,促进身体的新陈代谢。吃素食,吃含淀粉的食物可以让人生存下来,但要强壮身体,激活身体机能,就必须靠再生肌肉的元素了。”

“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吃动物的肉呢?”哥尼纳凡问。

“因为在新西兰岛上没有别的动物可吃,我们这么说并不是替他们开脱,只是说明他们吃人习惯的由来。在这片荒凉贫乏的地方,别说是四条腿的,就连只鸟都没有。所以毛利人只能吃人肉了。而且,他们吃人还分季节,就像文明国家有狩猎季节一样。一到打猎季节,各部落间就来一次大围猎,打一大仗。战争结束后,战败的部落就成了征服者的盘中餐了。”

“啊,原来是这样,”哥尼纳凡说,“依您看来,巴加内尔,只有等到新西兰水草肥美,牛羊成群的时候,他们吃人的习俗才有可能根除啰!”

“当然啦,亲爱的爵士。就算到了那个时代,也要经过好些年才能改掉他们的这一嗜好,因为他们的晚辈对祖辈赞不绝口的美味仍然很感兴趣。据他们说,人肉吃起来很香,有点像猪肉,甚至味道比猪肉更美。可是白人的肉,他们并不怎么爱吃,因为白人吃东西放了盐,所以,他们的肉有一种奇怪的味道,不合那些美食家的口味。”

“他们倒挺讲究的,可是,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他们是怎么个吃法?是生吃还是熟吃呢?”少校问。

“哎呀!麦克纳布斯先生,干吗问这个呀?真恶心!”罗伯特表示不满地叫道。

“为什么不问问呢,孩子,”少校故作正经地回答说,“万一我落到他们的嘴里,我倒愿意被他们煮熟了吃。”

“为什么呀?”

“因为我还可以多活上一会儿,不想被他们生吞活剥了,那太痛苦了。”

“你想得倒美,少校,”巴加内尔接过话头,“要是他们活煮您呢?”

“果真这样,”少校回答,“那我就别无选择了。”

“那好,麦克纳布斯,如果您听了舒服些,我实话告诉您吧。新西兰人吃人肉一定煮熟或烤熟了才吃。他们很精明,烹饪技术很有一套。不过,要我说,我才不愿被人吃掉,一想到被塞进未开化人的肚子里就不是个滋味儿。”

“说一千道一万,”蒙格尔斯说,“大家的意思是,我们千万别落到那些土著人手里。希望有一天基督教能革除这些恶习吧。”

“那当然是,”巴加内尔说,“但是,相信我,一个吃过人肉的土著是不会轻易接受劝告,放弃吃人肉的。有两件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

“讲给我们听一听,巴加内尔。”哥尼纳凡说。

“第一个故事是,据巴西耶稣会教团编年史记载,有一天,一位葡萄牙传教士去看望一位生命垂危的巴西老妇人,这位垂死的老妪对耶稣会的宗教主张没有异议,可她在满足精神需求后,又想到了物质需求,传教士给了她一些欧洲的美味佳肴。‘哎,’她叹气道,‘我吃不得其他东西了,唯一想吃的,你们在场的各位都没办法满足我。’‘你想吃什么?’传教士问。‘啊!我的孩子,’她说,‘就是那男孩的手!我觉得,好像自己能够嚼得动那些嫩骨头。’”

“太恐怖了!可是,我想那东西真有那么好吃吗?”罗伯特问。

“我的第二个故事会给你答案的,小伙子,”巴加内尔回答说,“一天,一位传教士正在谴责吃人的可怕习俗,认为吃人肉是公然违背上帝的教义!‘而且,’他说,‘那很恶心!’‘噢,神父,’土著人贪婪地看着教士说,‘怎么会呢!那只是你们说教的那一套。如果你吃过的话,它就不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