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授精室发生那一幕后,伦敦的整个上层种姓都争先恐后地要一睹这位秀色可餐者的尊容。这家伙居然跑到孵化与制约中心去见主任——准确地说,已经是前任主任了,因为这个可怜虫紧接着便辞了职,从此再没踏进中心半步——扑通一声跪在主任面前,张口就叫他“父亲”。(这个玩笑开得太过火了,过火得叫人没法相信!)相反,琳达并没有引起人们丝毫的关注,根本就没有人想去见她。说某某人做了母亲——这就不仅仅是开玩笑,而是卑鄙下流了。再说,她也不是真正的野人,她跟其他人一样,是从瓶子里孵化出来,然后接受制约,所以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离奇有趣的念头。最后一点——而这也是人们不想去见可怜的琳达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她那副尊容:红颜已老,臃肿肥胖,满嘴蛀牙,满脸红斑,还有那身材(福特啊!)——只要你看她一眼,就想呕吐,真的,肯定想吐。所以,品种优良的人才不会去见她呢。而琳达自己呢,也不想见他们。对她来说,回归文明,就是回归舒麻,就是可以躺在床上享受一个又一个的假日,而且醒来时决不会头疼或者有丝毫的呕吐感,绝不会有喝了“佩奥特”后所产生的那种感觉,觉得自己好像干了什么反社会的勾当,脸丢得都抬不起来。舒麻搞不出这些令人不快的花样。舒麻带你去的假日是完美的。如果第二天早上醒来后有什么不爽,那并不是舒麻假日本身不完美,而是与假日所带来的快乐相比,清醒的生活太无趣。解决不爽的办法便是让假日延续下去。所以,她拼命吵着给她增加剂量和次数。肖医生刚开始不同意,后来只好随她去了。这样一来,她每天的服用量多达二十克。

“再这么服下去,她一两个月就呜呼了,”医生对伯纳德实话实说,“总有一天,她的呼吸中枢会瘫痪,再也不能呼吸。那就完了。不过,那也不是坏事。如果我们能妙手回春,那又另当别论了。可惜我们不能。”

约翰却表示反对,这倒出乎大家的意料(因为琳达在度舒麻假的时候最不碍事)。

“让她服这么多,这不是在缩短她的寿命吗?”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样。”肖医生承认,“可是换个角度讲,我们其实是在延长她的寿命。”小伙子不解地睁大眼睛。“舒麻可能会让你少活几年。”医生接着说,“可是想想看,在时间之外,它能给你的东西持续多么久远,多么无可估量。每一次舒麻假日都有点像我们老祖宗所说的那种‘永恒’。”

约翰终于明白了。“永恒就在我们的嘴唇上,就在我们的眼睛里。65”他喃喃地说。

“嗯?”

“没什么。”

“当然,”肖医生接着说道,“如果一个人有正事要做,你就不能让他随随便便进入‘永恒’状态。不过,既然她没什么正事……”

“话虽这么说,”约翰坚持道,“可我还是觉得这样不妥。”

医生耸了耸肩:“呃,当然,如果你想让她整天发疯似的叫个没完……”

最后,约翰不得不让步。琳达得到了舒麻。从此后,她就待在三十八楼上伯纳德公寓里专门留给她的小房间里,躺在床上,收音机和电视白天黑夜地开着,广藿香龙头随时滴出精油,舒麻片触手可及——她就这样待在那儿,但又根本不在那儿,而是始终遨游远方,远得没有边际的地方去享受她的假期;跑到另外某个世界中去度假,在那里,收音机放出的音乐勾画出一座色彩绚丽的迷宫,一座变幻莫测、令人悸动的迷宫,(沿着通幽的曲径,)通往光辉灿烂、自信十足的中心。在那里,电视机里原本在跳舞的形象都变成了全是唱出来的卿卿我我,那感觉让你心里美滋滋的,简直无法形容;在那里,广藿香精油滴出来的已经不仅仅是香味——而是太阳,是上百万的色嗜管,是与波普做爱,不仅如此,还有更多的东西,应有尽有,无可尽数。

“是的,我们没办法妙手回春。”肖医生最后说,“但我还是很高兴,能有机会看到人类衰老的标本。非常感谢您叫我来。”他热情地和伯纳德握了握手。

接下来,让大家趋之若鹜的就是约翰了。由于只能通过指定监护人伯纳德才能看得到约翰,伯纳德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自己现在不仅被别人当成正常人对待,而且成了声名显赫的人物了。再没有人去议论他的人造血液里混入酒精这档子事儿,也没有人敢对他的长相讽言冷语了。亨利·福斯特一反常态,对他亲热起来;贝尼托·胡佛送给他六包性荷尔蒙口香糖;先定室副主任近乎是奴颜婢膝地跑来,主动要求参加伯纳德举办的晚宴。至于女人嘛,伯纳德只消稍加引诱,那便是手到擒来。

“伯纳德请我下周三去见野人。”范妮得意洋洋地说。

“我很高兴,”列宁娜说,“现在你不得不承认以前错看伯纳德了吧。他是不是真的很讨人喜欢呢?”

范妮点了点头。“不得不承认,”她说,“我真是又惊又喜。”

装瓶室主任、先定室主任、三位授精室副理、情绪工程学院感觉电影学教授、威斯敏斯特社区合唱团团长、博氏化主管——伯纳德结识的达官显贵数都数不清了。

“上周我玩了六个姑娘。”他私下里对赫姆霍兹·沃森说,“周一一个,周二两个,周五又是两个,周六还有一个。如果我有时间,有心情的话,至少还有十几个姑娘迫不及待地想……”

赫姆霍兹·沃森板着脸,一声不响地听他吹嘘,很不以为然,这让伯纳德大为光火。

“你吃醋了?”他说。

赫姆霍兹摇了摇头,回答道:“我很难过,仅此而已。”

伯纳德拂袖而去。他告诫自己,以后决不再和赫姆霍兹说话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成功冲昏了伯纳德的头脑,让他(正如任何自我陶醉的人一样)与这个世界完全握手言和,而就在不久前,他对这个世界还是一肚子的不满。既然这个世界认可了他的重要性,那么这个世界的秩序便顺了他的慧眼。可是,虽然成功让他与这个世界握手言和,但他仍不愿意放弃批评现存秩序的特权,因为批评本身抬高了他的身价,让他觉得自己更伟大。此外,他由衷地以为,有些事情应该批评。(更何况,他也着实喜欢做一个成功人士,喜欢所有的姑娘招之即来。)在那些为了看野人而向他献殷勤的人面前,伯纳德总会摆出一副吹毛求疵、离经叛道的样子。别人都是先客客气气地听他发表高论,背后却不以为然地摇头。“这小子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他们嘴上这么说,而且心里深信不疑地预言下场会更坏,而到时候他们自己肯定会推波助澜,确保那个下场是坏的。“下一次,他再也找不到一个野人来帮他渡过难关了。”但,不管怎么说,第一个野人还在,所以他们还是客客气气的。正因为人们都客客气气,所以伯纳德打心眼儿里觉得自己伟大——伟大,于是乎,得意之余,便轻飘起来,比空气还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