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四位高智商人士的左右互搏(第2/3页)

为什么周天子要分封诸侯?还不是因为离王都远的地方的日常财物,连百分之一都运不到王都。周天子直辖了也是白辖,还不如送给诸侯呢,那样至少各地的粮食只要就近运到诸侯的国都就行,没有义务运到两京。诸侯只要进贡一点价值密度大、不怕千里运输的奇珍异宝给周天子就好了。

历史早已证明,交通技术与制度的便利程度,决定了国家直接统治的广阔程度。所以,对边郡边州的物资期待少一点、哪怕给他们操作的空间,也好过按照旧法和稀泥混下去。‘运粮失期当斩’固然能严正军法、加强战时调度的潜力,但一个不慎,就会逼出陈胜吴广。”

失期不斩,最多逼出一个苟安,虽然也很恶心,但破坏力确实不如陈胜吴广大。

李素最后一句话,让刘备都一改之前随和旁听的姿态,忽然神色正肃了一下,不自觉地点头低语:

“确实不能因小失大,孤原先还没想过,这大汉朝为何扩张到如今这个疆域后,往边地再多拓展一点点,都是得不偿失、或变乱四起,大汉军事如此强盛,却岌岌可危。按伯雅的思路,倒是因为如今的征收制度,对偏远地区的统治收益,已经降到倒贴赔本了。”

汉以强亡,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是怎么亡的?

就是边缘地区统治收益低于统治成本了,然后越扩张越亏本,当烧钱赔本倾销时,卖得越快赔得越多,就亡了。像一家没有做好成本控制和燃烧率的公司,在火焰最猛烈的时候燃料突然烧完,在最烈火烹油的状态下瞬间自爆灭亡。

这时候,给你一套略微降低边缘地区统治收益、但也能巨额降低统治成本的变法,用不用?当然用了。

荀攸钟繇见刘备表态了,也知道李素的建议肯定很有触动,肯定能通过,但还是得查漏补缺。

问题不能无视。

钟繇继续问:“那么,新法实施后,地方上舞弊夸大运输损耗运输成本的事儿,就不设法解决了么?”

李素也知道,这个老大难问题,是不可能完美解决的。

比如后世收银子当税后,肯定存在火耗,如果哪天朝廷规定“火耗归公,你们别乱加征百姓火耗,火耗究竟算几个点朝廷明文规定”,那么,第二天地方政府收上来的银子,就肯定会出现“实际上收的火耗收少了,不够熔铸时候的实际损耗”的问题。

然后朝廷就会看到熔铸好的库银分量不足——只不过把“火耗归公”当成善政来吹捧的清宫戏,一般不会涉及这个细节。

火耗如此,粮食的鼠雀耗如此,“运费”这种特殊的损耗自然也是如此,整个古代社会都一样。

干嘛给国家省钱?干嘛节约国有资产?只要损耗算朝廷的亏损,那地方上就没有积极性去减少损耗,甚至会主动浪费。做假账、虚报运输里程、甚至走冤枉路刷运输里程……只有按照旧法、损耗算地方的,地方上才会拼命节约减少损耗。

李素回来的路上,也反复想过这个问题,他只能是公允地说:“这事儿,说到底还得指望整顿吏治,给地方上少点儿刷损耗的漏洞。比如不要以县为单位了,最小也要按郡为单位。

然后把每个郡到长安的折合运输里程,都朝廷额定算好。到时候也别管郡守实际上从治下哪个县为朝廷运粮了,就按平均值算运费。郡守能有本事找到便捷的运法,省下来的运费就算地方合法赚的。这样,多多少少能缓解一下贪墨舞弊。”

荀攸和钟繇刚听说这个建议,倒也不便于直接贸然评估,两人就在一边头脑风暴,一个脑内扮演贪官一个扮演查账的,然后绞尽脑汁想如果是自己当郡守,应该怎么钻空子多贪。

不过乍一看来,李素的这套“按郡平均运费定价”,确实比之前的“按实际运费定价”舞弊操作空间要小一些。另外,制度虽然变僵硬了,但极端情况下的成本提升倒也是百姓可以忍得住的程度,不至于逼出陈胜吴广或者韩遂。

今天一直没有逮到机会发言的刘巴,倒是这个月来一直在代入“查账者”的思维模式,所以他反应比荀攸等人更快一些。此刻被李素启发,他也顺着李素的想法看看有没有更好的简便操作。

刘巴就跟李素切磋讨论,问这问那,问了不少执行层的细节,然后忽然抛出了一个改良后的想法:

“伯雅,不如咱们这样——直接做个大汉分郡图,然后把大汉每个郡到相邻郡的平均理论运费,全部列出来。如果朝廷有长途征发,就数一数起运地与目的地之间间隔了几个郡,然后把两个点连接起来。

看看连线上最便宜的那条线要多少钱,就得出了官府的指导运费。然后,就按照这个运费,给地方上折抵徭役庸价。地方上只要有本事做得实际运费比这个指导价便宜的,就算地方上赚了。

多出来的钱粮归地方自行设立结余府库,这笔钱当然不能私分,但也可以鼓励地方上自行建设优化道路条件,这样将来他们的每一笔朝廷运输任务,都可以用低于朝廷指导价的钱运抵,地方上就能越赚越多,继续鼓励他们拿赚到的钱修路。”

李素眼神一亮:卧槽!刘巴这家伙,果然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眼光啊!

他回到地图上,仔细看了一下,刘备荀攸钟繇也连忙围了过来,就先举个例子做个思想实验。

刘巴也抖擞精神好好表现,指着说:“比如,我们假设要从交州合浦郡运物资到南阳,如果是连直线,需要翻山过南海郡、苍梧郡、零陵郡、武陵郡、南郡,这条路看似是最短的。

但因为陆路翻山多,可能贵,我们假设这条连线五个过郡运费总和是一千八百钱。而从零陵郡开始走湘江水路,绕桂阳、长沙二郡来取代武陵陆路,看似多走了一个郡的距离,但水运便宜,评估出来的六郡连线总价一千六百钱,那最后就按一千六百钱一石给地方上折抵。

如果太守愚笨,不知道哪条路最省钱,走直线花了一千八百钱,那多出来的二百钱冤枉钱差价就问责太守。如果太守聪慧魄力,甚至将来造出海船,走海路全程不用翻一座山、直接从合浦郡走东海、长江回南郡,最终实际只花了七百钱——那这省下来的九百钱也全归地方!

如此一来,郡守能不拼命想方设法增加水运?能不想方设法挖本郡到邻郡的运河或者疏浚传统水道、然后在河上设卡收费?能不想方设法整治道路收取过路费?

当然了,朝廷也得信守诺言,我们定指导价的时候,必须按照现在地方上还没有搞建设之前的原始运输条件来定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