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弟子,见过师父。

杜家父女:“……”

围观群众:“……”

沈不渡:“……”

谢昀一语惊四座, 众人的目光来回在沈不渡和谢昀身上打转,掩着嘴悄声议论:

“二十露头就有十几岁的儿子了?这得几岁就生啊?”

“天赋异禀,天赋异禀啊……”

“也不一定是亲生的吧, 万一是后爹呢……”

沈不渡实在没眼看, 拉着谢昀迅速溜了, 走出去好大一段路, 终于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可真有你的, ”沈不渡笑着说,“我都一直没好意思说出口,你倒是这么大方的承认了,不嫌我占你便宜啊?”

谢昀脸上的神色也有些复杂, 无奈、尴尬、懊恼兼有之, 但见沈不渡笑的那么开心,他那点纠结也就无所谓了:“只要能跟着你……让我叫什么都行。”

沈不渡更乐了, 越发觉得这小孩乖的省心,揉了揉他的脑袋:“明天还得赶路,今天就玩到这吧,咱回去休息。”

两人回了永清镇的小客栈, 这回房源充足,他们各自要了个房间。沈不渡倒头瘫在床铺上, 正盘算着还有多久才能到北荒主城, 只听房门被轻轻敲了敲,谢昀的声音响起来:“我能进来吗?”

沈不渡坐起来:“进。”

谢昀推门走进来,手里还端着一个木盆,里面盛着热水。

“白日走了一天, 泡个脚歇歇吧, 我再给您按一按, 晚上睡得好。”谢昀把木盆放在沈不渡床前,单膝蹲了下来。

沈不渡有点懵。

这还、这还真把他当爹来伺候了啊?

虽然心里时常占人家便宜,但谢昀摆出这副架势,倒让沈不渡不好意思起来:“不用,我自己来就成。”

他怎么好意思让谢昀给他洗脚,就是他亲徒弟都没给他洗过……

呸,欠不欠,怎么又想起徒弟来了?

他在这边胡思乱想时,谢昀已经动作麻利的帮他把靴子脱下来,将双脚按进了水里:“热吗?”

沈不渡咳了一声:“……不热。”

水温暖融融的正舒服,应该是被人仔细调兑好了的。谢昀“嗯”了一声,把手浸入盆中,就着热水给沈不渡按摩起脚来。

沈渡从小深居简出,路走的不多,一双脚又不怎么见日光,生的又白又嫩,细腻的活像上好的羊脂玉。脚型细瘦流畅,踝骨也窄,成年男人的手掌一手就能掐过来。

谢昀低眉垂目,认真细致的为沈不渡揉按脚底的穴位。或许是以前常干粗活的缘故,谢昀年纪虽小,手上却有薄茧,沈不渡又从未让人碰过这个地方,虽然确实解乏,但没坚持一会儿就受不了了,笑着往回缩脚:“行了行了,太痒了,有点遭不住。”

那白嫩的脚被热水泡出了浅粉色,沈不渡脸上也因温度升高染了点红,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着,眸中光芒点点,像掬了一捧星光,虽没有任何旖旎的意思,却偏偏勾起人的绮思。

灯下的美人,向来最是好看的,更别说是有风骨的美人。

谢昀胸腔震动,喉咙发干,也不敢再给他按了,低头把水盆端了出去,待净手回来后,发现沈不渡脚在外面晾着,人已经歪在塌上睡着了。

无论是以前在上灵界,还是刚复生那会儿,沈不渡总是有操不完的心,做不完的事,甚少有这般清闲宁静的时候,能在外面疯玩一天后,回来毫无防备的倒头就睡。

谢昀放轻了呼吸,走到床边小心的把沈不渡的脚挪上床,给他盖上了薄被,又安静的看了他一会儿,才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

第二天,两人按着既定的路线上了路。果然,离开永清镇后,沿途便变的荒凉空旷起来,连村庄都看不见几个。

考虑到谢昀的凡人身,不想再让他吃赶路的苦,沈不渡在永清镇买了辆马车,没雇马夫,自己炼了匹傀儡铁马,速度快还不用吃草,用起来格外顺手。

沈不渡和谢昀坐在宽敞的车厢里,坐下铺着厚厚的软垫,小几上摆着零嘴凉茶,沈不渡独占了一排软座,要躺不躺的斜支着身子,兴致勃勃的翻着一册话本。

谢昀端正的坐在一旁,用余光扫了扫话本的内容,发现走的是当下时兴的复仇流,讲的是一位正道仙君惨遭徒弟夺权谋害,重生之后奋发图强、东山再起,清除所有陷害自己的反派,并将那狼心狗肺的徒弟狠狠虐待一番的故事。

他收回目光,眼观鼻鼻观心,脊背绷紧,坐的更端正了。

沈不渡又翻了一页,顺手去倒茶喝,谢昀已经提前预料到他要什么,把倒好水的茶杯递到他手边。

沈不渡伸手去接,笑眯眯说:“我这干儿子算收对了,亲的都不一定有你贴心……”

他的手刚碰到杯子,平稳行驶的马车猛的卡顿了一下,一杯茶登时全泼洒了出来。

沈不渡二话不说扔掉茶杯,一手揽住谢昀的腰,另一手灵力爆发直接掀了马车顶,带着他从车顶飞了出去!

就在他们两人离开车厢的一瞬,从车帘外暴风骤雨般射进来几十枚暗器,若速度再慢一点,他们此刻都要被打成筛子。

把谢昀平稳放在地上,示意他把吊坠的防御结界开好,沈不渡回身看向面前的几位不速之客。

人不多,只有三个,但却皆是名列战力榜上的高手——褚鸦,地榜九十五,赵乾,地榜九十二,姚殷,地榜八十三。

天下前一百名的高手,竟有三个同时出现在沈不渡眼前!

沈不渡眯了眯眼睛:“血雾楼的?”

论起来,北荒作为动乱割据之地,高手数量并不少,战力榜上至少有三十人常年在北荒活动,其中有雄据一方自成一统的,也有加入势力共同活动的——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血雾楼”就是北荒名气最大的一个。

北荒本就无道德规则可言,这血雾楼更是无法无天,只要给钱,没有杀不了的人——放眼北荒他们唯一不敢惹的,大概只有北荒城主韩诚了。

“沈五公子眼睛很毒嘛。”姚殷颇为意外的打量了沈不渡一眼,“身手也不错。”

沈英还说他这个五弟是个侥幸得了神火的一无是处的废物,看来事实并不是这样。

能不毒么,沈不渡想,毕竟是老熟人。

眼前这个姚殷,本是上灵界杀手组织“血鸦阁”的一员,为人格外凶残冷血,还练就了一种邪功,手上有钢筋铁爪,能通过吸取旁人的修为来提高自己的境界,以此残害了不少修士。五年前被沈不渡捉住押进无间崖,但不知用什么法子越了狱,后来再找也没再找到他的踪迹——原来竟是躲到北荒界来了,还重操旧业干起了杀手老本行。

姚殷甚少见面对血雾楼杀手还如此淡定的人,不由起了几分兴致:“沈公子难道不好奇,是谁花重金下单想要你的脑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