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歧途

谢长明自己的血是不能用了,只好捉了只野鸡,放了血,用桃枝蘸着血,将阵眼补上。又结了个起风的法印,将桃花吹了满山,忙活了两个时辰,除了谢长明站着的地方在阵法上微微亮着,别处都是黯淡无光。

可见这座无名的荒山上确实没有别的有灵力的物什了,不过是白费功夫。

谢长明叹了口气,结果也在意料之中,上一世他不会这个法阵,醒来后硬是将这座荒山一寸一寸找遍了,也没寻到谢小七的踪迹,但不再找一遍总不会死心。

片刻后,谢长明用荒草将法阵遮盖住,趁着天色还未黑透下山。

山下是个叫寻禹的县城,依山傍水而建,近些年来也无大灾小难,百姓日子过得很富裕。现下已是黄昏近夜,月亮还未东升,屋檐下都点了灯笼,映得亭台楼阁皆是影影绰绰。

谢长明看了一圈,走进了家茶楼,一楼空落落的,只有一个小二靠在柱子旁打瞌睡。顺着楼梯往上走,二楼摆满了桌子,人声鼎沸,打马吊的、打牌的、赌骰子的,应有尽有。

茶楼与茶楼之间也是有不同的:灯火通明的,便是正经喝茶的地方;若是昏昏暗暗,连灯都不点几盏,大多是背地里开的小赌场。

谢长明挑了张打马吊的桌子,凑过去排队,正巧一人输光了筹码,骂了句晦气,抬脚要走,谢长明便理所应当地坐在了那人的位置。

斟茶的伙计终于发现了不对劲,茶壶停在半空:“你怎么能来打马吊?你有筹码吗?”

谢长明将马吊牌往桌子中间一推:“先记在账上。”

一般的赌场,大多可以欠账。毕竟做的是无本生意,借出去的多,来的也快,人在他们手上,怎么都能拿得到钱。

谢长明在野地里躺了三年,江南雨水多,也可看作每隔几日便要洗澡和洗衣,所以只是穿着破旧了些,并无异味,没到人厌狗嫌的地步。

伙计的斥骂声险些要脱口而出,原因无他,谢长明的穿着未免太寒酸了点,说他是乞丐都是抬举。

良好的职业素养阻止了伙计做出粗鲁的行径,他大声道:“总之不行,你这样的就不行。”

桌上的另外三个人不耐烦起来,一个大爷将牌一摔:“怎么了,还打不打了!”

茶楼里讲究的是暗赌,不能喧闹,这边的声音一高,周围瞧热闹的人便围了一圈。

谢长明站起身,对旁边一人从容道:“若是我输了,便在这里给馆主当长工。”

那位茶楼的主人金馆主愣了片刻,也不知道谢长明是怎么知道他的身份的,朝伙计挥了挥手。

他以为谢长明是输掉一切、一无所有的赌徒,做梦都想要翻身,才以身做赌注。

金馆主开了二十年茶楼,这样的人看多了,平白得个不花钱的伙计也没什么不好。

现实也如金馆主所料,打了几把后,谢长明几乎就要输到卖身的数额了。

突然,金馆主:“咦?”

他怎么胡了把清一色?

大约是运气好吧。

一个时辰后,桌上的筹码已经全堆在了谢长明面前,对面和左右的位置都空了。

周围看热闹的人一片哗然,想要上去试试这人有多厉害,又舍不得输钱。

金馆主拉了两个伙计,又补上最后一个空位,咬牙道:“我来打。”

有人惊道:“金馆主已多年未亲自下场打牌了。”

金馆主在当地也是一个传说,他本家境贫寒,在赌坊坐馆,赌术无一不精通,硬生生赚到了自立门户的银两,开了自己的茶楼。

又一个时辰后,谢长明朝那位目瞪口呆的金馆主拱了拱手:“承让了。”

谢长明赢了三千两的筹码,将两千两的筹码往金馆主那边一推:“我今天的喝茶钱。”

说完,将剩下的一千两筹码换成白银。那金馆主还没来得及挽留他当坐馆,他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修仙之人虽大多超脱于人间,想要钱财却很容易,但像谢长明这样赚钱的,大抵是找不到的。

想必也没有人能料到,堂堂的魔头重生一遭,没有威胁勒索,竟要靠这样的法子讨生活。

但,谢长明并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也没有用法术出千,而是他从前便常常这样做。

谢长明是市井出生,从前十三四岁便要养活自己,虽然做的是正途,靠卖力气为生,但还有个挑嘴的笨鸟要养,负担太大,难免误入歧途,偶尔打打马吊,赢点银子,给谢小七赚点果子钱。

他的记性着实不错,只有第一世在人间待过十几年,不过因为生计艰难,这些歪门邪道到今天也没忘干净,甚至隔了快四十年,捡起来还能用用。

出了茶楼,谢长明转身去客栈要了间房,换了身衣服,花大价钱买了张舆图,坐在灯下寻找附近的山脉湖泊。

谢小七那小东西怕人且胆小,应当不会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出现。即使某些事出了差错,导致它今天不在荒山,它扑棱着一双羽翼未丰的小翅膀,想必也跑不出太远。

谢长明在舆图上圈了十几处,那便是明日要去的地方。

月上中天,谢长明下楼,扔下一小锭银子,对守夜的伙计道:“明早帮我买十五只鸡来。”

鸡,自然是拿来放血绘制法阵的。野鸡不是不能用,就是抓起来不太方便。

走回二楼的房间,谢长明吹灭了灯,准备在床上打坐,却莫名不能静心。

兴许是又重生了一回,今天一天忙着在俗世和人打交道、赚钱,还要了饭菜填饱肚子,这些都是谢长明许多年未做过的事了,这令他想起了从前。

他出生自云洲周国的一个边陲小镇,家境贫寒,谢长明那时还没有名字,按照排行取了个小名,旁人都叫他谢六。

庆元九年,塞北遇上了百年难遇的雪灾,他行六,上头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下头有个在襁褓里的妹妹,逃难的路上累死了一个女孩子,但口粮还是所剩不多,实在养不活这么多孩子了。

谢家夫妇商量着丢掉个孩子。

他们舍不得老大,是第一个养的孩子。又舍不得老二,是第一个女孩子。老三也不行,是贴心小棉袄……最后挑来挑去,只剩下十岁的谢六和襁褓里牙牙学语的小妹妹。

谢六才十岁,脚程慢,做不了活,只进不出。小妹妹得由一家人轮流背着,连话还不会说。

谢父谢母压低声音争了半天,最后还是谢家大哥拍板定论:“还是留下六弟吧。小妹妹若是丢在这儿,怕不是被野兽吃了。小六这么大了,能走能跳的,说不定还能找找果子吃。”

在家里光景最好时候,谢大哥读过几年书,会写一家人的名字,平日里能讲几句之乎者也,弟弟妹妹的名字都是他起的,但到谢六为止。他说名字起得太多,脑子里没东西了,谢母连忙让他别费脑子,谢六就谢六,旁人家都是这样起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