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第四十六滴毒

可惜有时候这命运就是这么奇妙。

越是不想看到谁就越容易撞上,比如昨天晚上和季亦安腻歪时遇上了亲爹,而现在一走出奶茶店就碰到了林岚岚。

“宋初!!”

宋初捧着没喝完的柠檬茶,刚走出奶茶店就听到旁边传来的声音。

这可稀奇了,她在北京没待过几年,认识的北京朋友也几乎没有,她略带诧异的扭头看过去。

一个姑娘正站在那兴冲冲地冲她挥手,穿着一件白花花的貂,看起来非常贵气,倒也算漂亮,浑身上下都打扮得很精致,就是略微显出些媚俗。

宋初轻轻眯了下眼睛,认出来了。

可不就是她刚骂过的那个林岚岚么。

还是长得那么讨人厌。

季亦安也顺着她目光看过去,站在她身后轻声问:“谁啊。”

“就那个林岚岚。”宋初还啧了一声。

宋初站在原地没动,林岚岚很快迎上前,热热闹闹地抱住她,又熟络地叫了她一声“宝宝”。

“……”宋初蹙眉:“你最近在干什么?”

“我?我无业游民混吃混喝啊。”林岚岚笑着,“看不出来啊,你现在也会关心人了。”

“哦,没有。”宋初面无表情地说,“就是你这见人就喊’宝宝‘的习惯,我还以为你代购还是做客服呢。”

林岚岚:“……”

季亦安憋笑憋得痛苦,宋初还是到哪都憋不住脾气的性子。

林岚岚娇嗔地“呸”了一声:“你怎么还是这么讨厌!我看到你发的朋友圈才知道你也在北京,你说你那时候突然休了学,我还以为你家里出了什么事呢!”

“没,我就是想玩几年再去读书。”宋初看着她。

林岚岚把注意力放到了旁边的季亦安身上:“这就是你照片里你那超帅的男朋友吧?”

宋初“嗯”了一声。

“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林岚岚问。

“嗯?”季亦安垂眼看了下宋初,直觉这给朋友介绍男朋友的事应该由宋初来干,可迟迟不等宋初开口,他只好伸手跟林岚岚握了一下:“季亦安。”

宋初目光落在两人握住的手上,尽管只碰了下就松开,她还是轻轻眯了下眼。

“你什么时候跟我们初初在一起的呀?”林岚岚八卦,一方面也是想跟帅哥说说话,另一方面也的确好奇宋初竟然会交男朋友。

她记得那时候追求宋初的人不少,可一个都入不了她的眼。

她以为宋初生性冷淡,类似无性恋者。

宋初打断她:“你男朋友呢?”

话虽是个问句,可明显她也对答案并不敢兴趣,只是单纯不想林岚岚跟季亦安讲话罢了。

“我现在单身呀。”林岚岚说。

宋初点点头:“哦,难得。”

林岚岚:“……”

当宋初卯足了劲儿地要跟人杠,一般人都不是她的对手,也难以忍受她那实在欠揍的腔调与态度。

没聊几句,林岚岚就说了再见转身走了。

季亦安围观全程,这回他没夹在两女人中间,完全是旁观者身份,于是看好戏看得乐此不疲,一边感慨宋初在他这里当真是乖得不行了。

否则让她把那浑身功力都发挥出来,一天都能被她气死八回。

“你这么讨厌她呢。”季亦安笑了声。

宋初凉凉地看了他一眼,幽幽地开了口:“那你还告诉她你名字。”

“……啊?”

季亦安被这飞来横醋打懵了,懵了一阵又觉得好笑,他一把圈过宋初的脖子,“宝贝儿,我可是等你介绍你男朋友呢,你不说不就只能我自己介绍了?”

“你也可以不说啊。”宋初理不直气也壮。

“那多尴尬。”

宋初扭头瞪着他。

季亦安明智认输低头:“哎,我的错,我不该把名字告诉你讨厌的女生。”

醋罐子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丝毫不觉得自己无理取闹。

季亦安无奈,揉了揉醋罐子的耳垂,顺了顺毛,也没别的办法,只能宠着。

***

两人玩了一整天,算起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约会。

“一会儿想去哪?”季亦安问。

宋初跟在他身后走出游乐场,从包里扯出一张湿巾纸递给季亦安:“不知道,随便逛逛吧,你先把脸上的小怪兽擦了吧。”

“哟,我还以为你得让我纹个身在脸上呢。”季亦安打趣。

宋初笑起来,给自己也扯了一张,开始擦自己脸上的奥特曼图案。

夜幕沉下去,路灯连串亮起,在黑夜中连成一串橘色的彩线。

商业区人流车流不断,连带着空气中都似乎没有了冬日的刺骨寒冷,隔着一条马路的另一边是有些年代的居民区,只几间窗格子里亮着白炽灯光,和另一边天差地别,像是什么魔幻现实主义。

宋初裹紧了围巾,把手揣在季亦安的衣兜里。

“好冷啊。”她缩了缩脖子。

季亦安垂眼看她露在外头的脚踝,然后把人拎进了最近的一家小酒吧里头。

宋初笑得两眼眯眯,踮着脚去勾季亦安的脖子,温热的气息全喷在他脸上:“季队长,带我来喝酒,不怀好意啊。”

季亦安挑眉,跟她翻旧账:“我哪灌得醉你,当初第一回 见我就往我酒里下药的是谁?”

宋初成了人形挂件,双手吊着他脖子,歪着头靠在他肩上,闻言炸了眨眼,低声道:“季队长如果想灌醉我都不用下药。”

季亦安垂眸去看她。

宋初笑得不怀好意:“你一句话,我立马装醉,听凭处置。”

季亦安就着她靠近的动作歪头便在宋初唇上亲了一下,含混地笑着,嗓音低沉又撩人:“别醉,你爹还在这呢,我吃不消你。”

宋初笑嗔,弯弯绕绕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这是一家小清吧,即便是到了晚上也没了旁的酒吧那种闹腾嘈杂的音乐声,台上一个穿着破洞牛仔裤的少年正架着吉他唱着民谣。

宋初和季亦安在靠近舞台的角落边落座,一人叫了一杯鸡尾酒。

没一会儿服务生就端着澄蓝的酒上来,色泽漂亮又诱惑,在玻璃杯与绚丽的灯光下光芒流转。

宋初轻轻捏起高脚杯,朝季亦安晃了晃,笑得非常乖。

“祝我的季队长,能抓越来越多的坏人,不要受伤,不要难过,以及。”宋初一顿,抬起眼睛,眼尾翘起,笑得像只狐狸,“越来越爱我。”

季亦安轻而易举地被勾去了魂魄,顺着宋初递来的酒杯顺从仰头,喝尽了那一杯子的酒。

这种酒,虽然算作酒精饮料,可调入的伏特加含量很高,如果喝得快的话很容易喝醉。

那杯酒被全数送进了季亦安的喉咙,一滴不剩。

宋初晃了晃手里空荡荡的高脚杯,得逞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