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救赎·玻璃樱桃(2)

半小时后,戚厌紧咬着唇,在浴室的镜子里摆弄着这一条素净的白棉布长裙,柔软的布料正贴着皮肤,摩擦也是温柔的。他都不需要仔细辨认,那一股清甜的柑橘就弥散开来,将他从头到尾包裹进来。

很奇怪。

太奇怪了。

他怎么能穿她的裙子。

镜子晕着一层水雾,他用手掌擦去之后,清晰地看见,自己的脸庞微微充血,像是夏日熟透的樱桃。如果是她的手,肯定能轻而易举掰开桃肉,看见这一颗幼嫩的、成长的暗恋桃核。

期间,金家发生了一件事情。

——大小姐的舞鞋被偷了。

当他回去的时候,房间被翻得乱七八糟,一个佣人略带得意提着那双芭蕾舞鞋。

“不、不是我,我没有……”

他浑身如坠冰窖,百口莫辩。

他无助看向大小姐,眼尾泛着破碎的红,像是抓住最后一枚稻草。

大小姐走了过来,少女发育快,比他长得高,因此居高临下看着他,“小野种,你喜欢我?你配吗?”

你喜欢我?

你配吗?

溺水般的窒息堵塞口鼻,他哑了声息,什么都说不出来。原来桃核破开之后,是腐烂的蛆虫,让她看一眼都厌恶的吧?

“你们是想听我对他说这句话,让我讨厌他,对吗?”

她突然直起了腰,看向了角落里的少女。

男孩微微抖着睫毛。

大小姐坐回了沙发,双腿交叠,单手支腮,很狂放不羁的姿势,“很不巧,我呢,最近在收集拍摄素材,所以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被我装上了摄像头,谁偷我的舞鞋,看一看不就清楚了?”

角落里的少女不可置信抬头。

最终是人赃并获。

夏依依她妈被金家开除了,搬走前很是哭天喊地一通,但大小姐铁石心肠,手掌一挥,让她们卷铺盖走人,多待一分钟都要扣钱的那种。

男孩的心脏一点点复温。

然后,他想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为什么你在我房间安装摄像头?”

大小姐舔了下唇,那样子猖狂,很像法外狂徒,“噢,我想看你穿裙子的样子,你皮肤这么白,腰也细,肯定很漂亮。”

她满脸可惜,“没拍到。”

戚厌气得当着她的面,直接关了空调,还将遥控器锁进柜子里。

热不死她!

男孩逃回了房间,经过镜子时,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他指尖捏着校服的拉链头,缓缓滑了下去,那两排链牙宛若怪物的嘴,张开之后,暴露了它皮囊之下的贪婪与欲望,他碰了一下自己发育的喉结,那么嶙峋,那么丑,发出的声音也难听嘶哑。

她会喜欢的吗?

戚厌觉得这喉结他拯救不了,他将注意力转到其他方面。

渐渐的,学生们都知道初中部有个男生特别奇怪,他只穿长袖校服,热的要死也不肯脱,吃得比女生还少,脸色白得跟鬼一样。

运动会上,戚厌又一次被送进医务室。

这是他第三次因为低血糖晕倒了。

女医生恨铁不成钢地说,“你这个男生怎么回事呢?不好好吃饭,还学女孩子减肥呢?你不知道你的体重已经掉到……”

剩下的话他没听清。

帘子外站了一道窈窕的身影,他低下头,有些不敢看她,于是他的视角只在她的膝盖之下。

她代替班级包揽了女生大部分的体育项目,鲜红的运动短裤下是一双匀称笔直的长腿,肌肉线条漂亮流畅,白厚运动袜粗硬圈住她的纤细脚踝,当她朝着他走来,脚踝青筋陡然拔起,像是某种蓬勃的、炙热的力量。

“老师说你不吃早饭,低血糖晕倒了。”大小姐坐在床边,压迫感向他逼近,“说说,怎么回事。”

戚厌没吭声。

她却突然袭击,手指勾起他的校服衣摆,那半截冷白的细腰就暴露在她的眼皮下。

病态的白,也病态的细。

他呼吸发紧,连制止她的勇气都没有。

“我改主意了。”大小姐慢条斯理地说,“我喜欢肌肉男孩,金刚芭比,还有动物园里的大猩猩,越狂野越喜欢。”

啪。

戚厌心里的气泡破了。

他夺回自己的校服,欲盖弥彰似的,遮掩了那一处为她饲养的禁地,语气冷硬伤人,“你说话真奇怪,你喜欢什么,关我什么事。”

戚厌又恢复了正常的饮食。

他买了动物园的票,背着单肩包,在落日之前,一个人去看了大猩猩。

都是毛。

真丑。

但戚厌的心理奇异平衡了,还好,他的毛没有那么多,也没有那么吓人。

在班级里,他们照样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戚厌在角落里,看着她在跟其他同学谈笑风生。她总是那么光芒万丈、游刃有余,能融入任何一个圈子,并成为圈子里的焦点。

她是太阳,并非他私有。

而在梦里,他抱住了这一轮太阳,燃料耗尽,疯狂坠落到星辰海域里。

十五岁,他从男孩成为了少年,心底诞生了新的秘密,连接着二百零六块骨头,身体与灵魂都为他保密。

他永远也不会告诉她,太阳失落之后,会是怎样的一副靡艳的场景。

但他想,妈妈应该知道。

她走得那么快,那么急,满眼都是对这个人间的眷恋,对他的不舍,七岁那年,像星辰一样熄灭在他的轨道上。

他要告诉妈妈,关于他成长的每一个秘密,包括他喜欢的女孩。

他很好,向着阳,雪也不多。

他很好地生长着,她不用担心。

戚厌穿了一件干净郑重的衬衫,怀里抱着一束绸缎般柔软的剑兰,放学之后,他骑着脚踏车去了陵园,风兜满了少年的衣角,从一地雪白油茶花飞驰而过。他还折了一支,嵌在车头,或许大小姐会喜欢这种。

他去迟了一步。

双亲的墓碑前站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悔恨地承认,他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害了他们。

少年被装进了玻璃瓶里,他赖以生存的空气都被抽走了。

他头重脚轻回到了别墅。

他回到了杀人凶手的家里。

这里的一切都让他觉得冰冷,无法呼吸。

“是嫣嫣回来了吗?”

大小姐的声音从楼梯间传了下来。

久久没应。

绯红走到外头,只有一支被踩碎的油茶花。

戚厌消失了一个寒假。

初三下学期开学,他连续缺席了一周。

绯红是在一处地下台球室逮住的人。

那生锈的灯管时好时坏,男生的白衬衫也被渲染得潦草暧昧,他扣子解得很开,胸膛骨块分明,如同冷白的玉髓。他握着杆头,擦着枪粉,修长的指节跳跃着明灭的光,似乎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新的访客。

“戚厌,我记得你已经断奶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上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