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安稳的长到了快5岁的时候,养母又怀孕了,据检测是个男孩子。

我其实本来挺期待这个新弟弟的,毕竟我还从来没有过弟弟,而且有爱子妹妹这个良好的例子在前。

3岁的爱子精致的像个洋娃娃,笑起来脸上两个浅浅的酒窝,活波又粘人,喊起“哥哥”来不是一般的甜。

我自认已经是个大孩子了,养母不方便,于是我学着打理自己和爱子,穿衣洗漱扎小辫儿,没有我不会的,我陪着爱子识字,画画,回答她层出不穷的奇怪问题。

“哥哥哥哥,为什么电灯会亮呢?”

“因为有电。”

“哥哥哥哥,为什么会有电呢?”

“呃……”我语塞,我也不是什么都知道啊!我今年只是个不到5岁的孩子啊!

于是5岁生日这天,我向养父母许愿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叫《十万个小知识》的科普书。

当然啦,说是十万个,其实小知识科普数量远远不到那么多。虽然没有细数,恐怕一千都够呛,但是足够我应付妹妹的大多数问题了。

“哥哥哥哥,面包是怎么来的呢?”

“面粉做出来的。”

“哥哥哥哥,面粉怎么来的呢?”

“麦子磨出来的。”

“哥哥哥哥,麦子怎么来的呢?”

……

大概小孩子都惯会刨根问底的,而且思维如天马行空,什么问题都有可能问到,为了不丢掉身为哥哥的脸面,我切实学到了很多知识。

一切都温馨而美好,然而安永阳太出生了。

安永阳太是个身体不怎么健康的孩子,喜欢整夜整夜的哭泣,还三天两头的发烧生病。

因为新生儿综合症,出生后从医院回来没两天,安永阳太就又成了医院的常客,甚至有长驻的趋势。

养父母的精力绝大部分都放在了他的身上,连更年幼一些的女儿爱子都顾不上,更别说我这个年龄稍长的养子了。

在连续两次整天见不到养父母后,我开始自己摸索着做一些简单的饭菜,使我和爱子不至于饿肚子。

“哥哥哥哥,这个味道好奇怪啊?”

“能吃吗?”

“能!”

而在确认我能做饭,和爱子不至于饿死之后,养父母更是把十分的精力全部放在安永阳太身上,最长一次甚至整整一周没有回家。

我很讨厌邻居明里暗里的窃窃私语。

“可怜呐,养子怎么能比得上亲子?”

“说不定会被送走哩。”

“这不明摆着的事吗?作为长子的养子会分薄亲子的财产吧?”

“这么一想真是好可怜,不过偏心亲生孩子才是人之常情吧。”

邻居当着我的面与其说窃窃私语,不如说光明正大。毕竟我只是个不能反抗的小孩子不是吗?他们目光和语气里混杂着怜悯和恶意。

“安永幸,你父母什么时候会把你送走?”

“安永幸,你名字叫‘幸’,不幸的‘幸’吧?”

还有他们家里见样学样的孩子们,比我稍小的、跟我同龄的、比我大几岁的,得意洋洋的把欺负我作为消遣,也许是集体活动也说不定。

“安永幸,没人要的野孩子!”

“野孩子!野孩子!没人要的野孩子!”

“滚开!我们不要跟野孩子玩!”

上窜下跳,又吵又闹,还脏兮兮的,活像一只只的猴子——还不是动物园的,是野生的那种。讲道理,我也不愿意跟你们这群鼻涕虫玩啊。

说归说,骂归骂,我也不是很在乎这种猴孩子的无理发言,毕竟不痛不痒的,他们还打不过我。

但是,我没想到这群猴孩子那么没品,竟然欺负到爱子身上来。我买菜离开半小时,爱子浑身泥土,两个小辫子被扯得歪歪扭扭,鞋被挂在树上,光着脚蜷在门口,哭的眼睛都肿了。

我十分生气,抱着爱子找到那群猴孩子,一个人把他们八个打了一顿,给爱子报了仇。

可是很多时候大人做事是不问前因后果的,他们想讲道理就讲道理,不想讲就不讲。尤其是面对孩子,一句“不懂事”就能抹消一切。

我只来得及给浑身脏兮兮的爱子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因为安永阳太再次生病,三天没回家的养父匆忙赶回来了。

“幸!我们已经够忙了!你怎么能那么不懂事?!你阳太弟弟生病住院了唉!你怎么能在这个时候添麻烦!!”

“可是是他们先欺负……”我试图解释。

啪!他给了我一巴掌,我长那么大还是第一次挨打。

“没有可是!你跟我去道歉!”

我被养父拎着挨家挨户去上门道歉。带着脸上的巴掌印子,给欺负了我3岁妹妹的猴孩子们,挨个去说:

对不起请原谅。

也许是眼花,也许是气昏了头,我总觉得脚下平整的地面上,影子有种波澜起伏的感觉。

养父语气冰冷的给了我一句:

“不要再有下次了!”

然后匆匆离开,大概是回医院去了。

我觉得自己应该很生气,可是实际情绪却奇怪的没有什么起伏。

本来不哭爱子被她父亲吓得又哭了起来,我重新回到家时,她已经不知道哭了多久,缩在客厅角落里止不住的打嗝儿,我头疼的哄了她几句,她小心翼翼摸着我的脸,哽咽着:“哥哥还疼吗?”

“是不是因为爱子不乖,所以害哥哥被打?”

“哥哥对不起,爱子下次再也不随便出门了”

我赶快转移话题:

“爱子想吃什么?今天做蛋包饭好不好?”

爱子有什么错呢?错的是那群猴孩子和不讲理的大人罢了。但是爱子一个人出门确实危险,得小心猴孩子报复。

“爱子下次想出门叫上哥哥一起好不好?”

饭后,哄睡爱子,我开始思索今天的事情,我今天被迫道歉还被打是因为我做错了吗?不,虽然打架不好,但是我不觉得自己做的不对。

那就是因为我展现了压倒性的力量,使得他们忽略了我的对手是八个比我年龄还大的孩子。

虽然我一对八,八个人个个比我年龄大,但是因为我赢得太轻松了,所以不论对错我被定义成了强者。

人心都是不由自主偏向弱者的,我“以强凌弱”就是错了。如果我比他们八人表现的凄惨,他们以强凌弱还以多欺少,错方就肯定不在我了。

真是被好好的上了一课。我决定了,从今以后我要做个以弱凌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