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光明

阿拉亚·唐·约翰逊

阿拉亚·唐·约翰逊出生于华盛顿特区,在纽约市居住。她曾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言与文化专业,毕业后从事新闻工作并进入图书出版业。她曾周游日本。2005年她开始发表短篇小说。她的最新作品是出版于2013年的青少年小说《夏日王子》。

《第三日光明》开篇带有奇幻文学色彩,渐渐发展为科幻小说,采用了利·布拉克特和迈克尔·穆考克“星际冒险”的写作手法。本作描写了遥远的未来,人类摧毁各个星系,耗尽其能量,为一项庞大的后人类计划提供能源。

雾浓得像凝住的奶油,沙子里的蛆虫发出明亮的光,光芒穿透了浓雾。穿越这浓雾而来的,还有我三十个周期以来的第一个恳求者。不过据我所知,几乎每一个不幸在雾中游荡的生物都逃不脱这雾的罗网。我的恳求者骑在一头黑鹿身上,那是蝴蝶人最好的几头鹿之一,黑鹿挥动着巨大的鹿角向我打招呼。恳求者在黑色沙子的衬托下显得得肤色苍白,一双眼睛有如碎玉般清透、明亮。他头皮上覆着一层细密的灰白色绒毛,好像人类的婴儿。他饱满的双唇紧紧抿着,颧骨凸出。他的鼻梁断过几次,而且大得不合比例,耳朵从脑袋上微微隆起。

他太美了,美到我无法相信。哦,我在游历中的确见到过魅力远胜于他的男子。无论我选择以何种面目出现,他们都急切地接受了我,也确曾让我感受到片刻欢愉。但我从未见过这种美,这种像玉石般线条刚毅,又像玉片般晶莹剔透的美。他苦涩地掌控自己的力量,带着一晕光彩,又流露出一股抑制不住却无法言说的悲痛。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这是个值得尊敬的男子,一个或许能了解我内心孤独的男人——尽管我有家人陪伴。或许,在我经过了如此多周期之后,这个男人……

但我离开主树干之后还能活这么久,可不是靠相信这些。

他的目光始终未离开我,他摸了一下黑鹿的脖子,黑鹿屈膝让他下来。他赤裸的双脚本该在踏上沙地数秒之后就被冻硬,然后蛆虫就该开始贪婪地吞食他冰冷的肉体,可他却轻松自若地站在我的楼梯前。在散发着恶意的浓雾中,无数的手和嘴交织成一张大网努力扑向他,但碰不到他分毫。

于是我知道他不是人类。

我饶有兴趣地期待着他开口的那一刻,他会让我把他捎带到这片荒漠的另一边。但他只是看着我,我在瞪视回去的那一刻就明白了:他知道我是什么。他知道我是谁。那时我以为这意味着他已老到无法记清年龄。现在,我不再这么肯定。

“你为何站在我门前?告诉我你的目的。”

他自然继续沉默。他冷漠的表情没有一丝起伏,然而,他微微颤抖的肩膀,亦或略显紊乱的呼吸,让我有种感觉——他在嘲笑我。

我已经很久没受过嘲笑了,哪怕是含蓄的嘲笑。没多少人愿意嘲笑这片焦土荒漠之上的恶魔。我在打开屋门前选了一套令人望而生畏的装束。我的皮肤像沙地一般漆黑,我裸露的躯体看不出性别,上面还遍布着成千上万个小触角,我看向哪里,它们就朝那个方向转动。这些触角是查姆的主意,就是他灌多了盐水之后出的那类主意。应他要求,每逢这种场合——即每个周期我接受恳求者的那一日,我都穿着它们。我原以为自己的外表令人畏惧,然而从这个算不上人类的男人的目光里,我发现他并未产生畏惧感。我用咆哮声掩饰自己的不安——这到底是什么生物?

我怒气冲冲地返身回屋,浑身皮肤裂出一道道口子,从里面冒出缕缕含硫气体。浓雾一挨到我就哀鸣着退开。我不必回头便知道那男的没有动。进屋关上门,我又变了个样子。这次我变成了怪兽,一头生着四颗脑袋的蓝色海怪,还长出十六只难对付的手臂。我挨个晃动自己的手腕,人类牙齿串成的手链哗啦哗啦作响,在我城堡的墙壁上反射出不祥的回音。

我心想,怎么样,这下子总该吓得你脸抽筋了吧。

我迈步向前再次拉开房门,马希的脸出现在我脚踩的地面上,以二维式的无精打采扯出一个笑容。

“你样子挺带劲的。”他说,“外面来了什么傲慢鬼吗?把他丢给魔口,内韦。她肯定有日子没好好吃一顿了。”

魔口是马希的母亲,但她抛弃了这个儿子,因为他只能在二维世界活动。她觉得他先天不足,但我发现他的不足有时候非常有用。马希发泄愤怒的方式是建议我把每个穿过焦土荒漠的恳求者都丢到他母亲的嘴里。差不多三百个周期以前我这么干过一次,只为了让他开心,但我们一连数日都能听到她的咀嚼声、交配声以及带着某种神秘狂喜的尖叫声。

我的两张脸朝他哼了一声,有一张脸转开了,第四张脸叹气道:“也许吧。”魔口一直守在荒漠东边,但那一天她的尖叫声穿过了沙漠,就像她把自己的叫声当作礼物送进我们的耳朵,我觉得这大概是沙子的某种特质。我和查姆、托普差点要疯了,可马希似乎乐在其中。比起主树干,我跟家人的关系要更亲密一些,但关于他们之前的经历,除了他们愿意告诉我的那些,其余我一概不知。我时常猜想马希在魔口身体里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马希在地板上消失了,去了某个我看不到的二维方向。我走到屋外。

那男人仍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尽管他周边的浓雾已彻底失去控制,拼命地要缠住他。我再次陷入不安:他是什么生物?他看到我时瞪大了双眼,然而我知道,除此之外他的肌肉没有一丝起伏。哦,真够节省表情的。我的身体极易变化,但即便我变出一百种姿态,也传递不出他仅仅收缩一下眼部肌肉就表达出的这种开心、理解以及谨慎的欣赏。他没被我吓到。

“你是谁?”我最小的那颗脑袋向他发问,剩下几颗脑袋转向不同方向,他的影像在四双眼睛中变得异常集中,令人不安。他没回答。“你到底是什么?”

我扭头看向静卧在他身旁的黑鹿,用蝴蝶人的语言问道:“尊者,你为什么带他来?”

黑鹿抬起头,紫色的眸子可爱极了,足以打动次级生物的心灵。如果没见过这个男人,我一定会说只有恶魔和蝴蝶人才能神智清醒地与一头鹿对视。

黑鹿说:“因为他要求我。”它说得优雅、坦率,却令人气愤。

我转身回屋。想到最多只剩一次摆脱他的机会,我气到一踏进走廊就尖叫着念起召唤咒,召来什么都丢到墙上。托普以她惯有的镇静吸收了它们,还将墙壁调成闪光橙——我最喜欢的颜色。查姆在屋顶附近某处尖叫起来,他本来想在那儿休息。我怎么就不能忍着不乱发脾气?我皱着眉头完成变形,重新变回只有一对眼睛的样子,这令我放松下来。有些恶魔享受三头六臂的多重性,但我一向觉得那很伤神。托普把一片墙变成一面镜子,让我能看到自己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