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富兰克林(第3/5页)

“海军上将汤马士·马丁的夫人今天寄来一张可爱的卡片和一束很美的花,我完全没料到,但我必须承认那些玫瑰放在玄关真的很漂亮。你看到那些花了吗?你参加酒会时有时间跟马丁上将说话吗?当然,他也不是那么重要,不是吗?即使他的身份是海军总司令?他当然没有部长或首席参谋们优秀,更不用与你那些北极议会的朋友相比了。”

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有很多朋友。每个人都喜欢他,却没有人尊敬他。几十年来,富兰克林很清楚前面那点,却避免去想后面那点,不过现在他知道了:每个人都喜欢他,但没有人尊敬他。

在范迪门陆块之后就没人尊敬他了。在塔斯马尼亚监狱事件以及他拙劣的处理方式之后,就没人尊敬他了。

他的第一任妻子伊莲娜在他离开她去第二次重要探险时,开始走向死亡。

他知道她即将死去,她也知道她即将死去。她的肺病,以及双方对于她会在丈夫死于战争或探险之前就先病死的共识,在他们结婚当天就已经像第三者一样出席典礼了。在他们二十二个月的婚姻中,她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他唯一的小孩,小伊莲娜。

他的第一任妻子身材娇小、脆弱,却拥有惊人的意志力及体力,曾经要求他继续第二次探险,去寻找西北航道,还说这趟陆海路并用的探险应该要沿着北美洲的海岸线走。她说这话时嘴里已经咳出血来,她也知道她人生快到终点了。她说,在她人生结束时,如果他身在别的地方,对她而言会比较好一点。他相信她。或者说,至少他相信对自己会比较好一点。

约翰·富兰克林是个非常虔诚的信徒。他祈求上帝让伊莲娜在他出发前就先过世,但她撑过去了。他在一八二五年二月十六日出发,在前往大奴隶湖的途中写了很多封信给他的爱妻,在纽约市及奥伯尼把信寄出。四月二十四日,他在彭圭森英国海军基地得到她过世的消息。她在他的船离开英格兰后没多久就过世了。

一八二七年,他结束探险回来,伊莲娜的朋友珍恩·葛瑞芬已经在英国等他了。

海军上将的酒会到今天还不满一个星期,不,是刚好一个星期,在这该死的感冒之前。当然,约翰·富兰克林爵士以及幽冥号与惊恐号的所有军官和副官都参加了酒会。此外,参与这次探险的一些非军职人员——幽冥号的冰雪专家詹姆士·瑞德,惊恐号的冰雪专家汤马士·布兰吉,以及几位发饷官、船医及主计官也参加了酒会。

穿着崭新的蓝色燕尾服及蓝色金边长裤,配上饰有金穗的肩章、典礼佩剑以及纳尔逊时代的三角礼帽,富兰克林看起来相当风光。他的旗舰幽冥号的船长詹姆士·费兹坚常被称为全皇家海军最英俊的人,当时看起来就和这位战争英雄一样抢眼有礼。费兹坚当晚几乎风靡众生。法兰西斯·克罗兹则和平常一样,看起来僵硬、笨拙、忧郁,并且带着一点醉意。

但是珍恩弄错了,北极议会的会员们并不是富兰克林的朋友。事实上,北极议会根本不存在。它只是个名誉学会,不是真正的组织,不过它还是全英格兰最难入会的“老男孩”俱乐部。

酒会时他们全混在一起:富兰克林、他的领导军官们,以及传奇的北极议会里那些高个儿、消瘦、灰发的成员。

要成为这个议会的会员,基本条件就是带领一支探险队走向北极圈的最北端……而且活着回来。

拥有会员资格的那一长排人当中,富兰克林的排名算是落尾端。他只能为自己的毫不起眼感到汗颜及结舌。梅尔维尔子爵在其中最值得注目。他曾经是海军部的部长,也是这次探险的赞助人约翰·贝罗从前的赞助人。不过梅尔维尔并不是北极探险老手。

那天晚上的富兰克林有点紧张,对他而言,北极议会这些大多是七十多岁的真正传奇人物比较像是《麦克白》里十三个女巫,或类似群聚的灰色幽灵,不像是活着的男人。他们当中每一位都比富兰克林更早去寻找西北航道,而且都活着回来,不过都只剩半条命。

那天晚上富兰克林在想,在北极圈过冬后,有人还能真的活着回来吗?

约翰·罗斯爵士的苏格兰尖脸上棱面比冰山的棱面还多,眉毛向外突出,就与他的侄儿詹姆士·克拉克·罗斯从南极旅行回来后所描述的企鹅颈毛与羽毛一样。罗斯的声音粗哑,像拖着一块沙石划过破裂甲板的声音。

约翰·贝罗爵士比上帝还老,而且权力是上帝的两倍。他是英国专业极地探险之父。当晚在场的所有人,即使是白发的七十几岁老人,都只能算是男孩——贝罗的男孩。

即使与皇室成员相比,威廉·裴瑞依然是绅士中的绅士。他曾经四次试图穿越西北航道,却只是去目睹船员们死亡,他的怒气号被冰挤压、碎裂、沉没。

刚被册封为爵士的詹姆士·克拉克·罗斯适逢新婚。他的妻子要他发誓不再从事探险。如果他愿意,这次探险的总指挥会是他,而不是富兰克林,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罗斯和克罗兹站在一起,离其他人有些距离,他们喝着酒,谈话声却轻柔得像在密谋似的。

那可恶的乔治·贝克爵士!要与曾经是他手下的小小准尉(还是个好色之徒)同享爵士头衔,富兰克林一直无法释怀。在这欢庆的夜晚,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几乎希望黑本在二十五年前没把火药及子弹从决斗用的手枪里取走。贝克是北极议会中最年轻的成员,即使经历了皇家海军惊恐号被猛烈撞击而且几乎沉没的悲惨事件,他看起来还是比其他人都快乐且自鸣得意。

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本身滴酒不沾。在喝了三个小时的香槟、葡萄酒、白兰地、雪利酒及威士忌之后,其他人都开始放松,他身旁的笑声愈来愈大声,大厅里的谈话也愈来愈不正经。富兰克林却变得更加镇定,他明白,这次酒会以及这些金质钮扣、丝绸领结、闪亮肩章、精致美食、雪茄及笑容,都是为了他而准备。这一次,全部都是为了他。

所以,当老罗斯冷不防把他拉到一旁,在雪茄的烟幕及水晶酒杯反射的闪闪烛光中,咆哮着向他发问时,他吓了一大跳。

“富兰克林,你是根据什么鬼理由要带一百三十四个人去啊?”他的声带像沙石磨过粗糙的木板,发出刺耳声。

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眨了眨眼。“这是一次重要的探险,约翰爵士。”

“天杀的十足重要哪!如果你问我,我会这样说。如果发生状况时,光是带三十个人横越冰地,进到船里,然后回到文明世界就已经够难了。何况一百三十四个人……”老探险家发出粗鲁的声音,像要吐痰似地清了清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