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4章(第2/2页)

老哥:“比我弟的脑残粉们差远了。你能修到元婴期也是走运。哦,错了,你能在这种心态下修到元婴期,说明你就适合憋屈道?”

“……前辈们能不能不要在公开弹幕上吵架还互爆黑历史?我一想到自己记住了这些黑历史,就觉得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我:不用怕,你看我连自己是穿越者这么重大的秘密都公之于众了,约炮小事更不必挂怀。

“你代你哥发言真的好吗?你经过他同意了吗?”

老哥:“我明确告诉你,我同意了。看你们拿‘经没经过当事人同意’这点破事欺负我弟半天了,总算让我逮着了名正言顺给我弟撑腰的机会。”

老哥:“同意或不同意,只有当事人发话的份儿,外人掺和什么?打着‘尊重他人的旗号不尊重某人的判断’?在要求某人尊重他人之前,你们先自己反省一下自己够不够尊重他人。”

3791_应该有心理准备

“当事人来得及发话之前裴林已经把事情捅出来了,过后当事人要是有意见,能把知情者的记忆都抹了?”

老哥:“如果真的是对自己无比重要、不希望别人知晓的事情,那么要么连裴林也瞒着,要么在知道裴林知道后,第一时间告诉他不要往外说。”

老哥:“与我弟往来的人心里没点数吗?我弟的被关注度有多高?他的事情有哪一件能称得上秘密?这种情况还继续与他往来,当然就是做好了自己的事情也被大范围知道的心理准备。”

老哥:“交朋友、选合作者,首先对对方都应该有基本的理解。比如跟我们家大师兄交往的人,就不能指望在交往过程中还能拿到关系的主导权;又比如与我宗弟子梅栓漓来往的,就不能指望自己不会被改头换面或者原样照搬地写入小黄文中。”

梅栓漓:“裴森师兄,我要维护一下我的审美,一般人我是不会把他/她写入我的文中的。我的文的主角得是二公子、戚师叔那种等级的美人,配角得是合欢宗层次,哪怕是路人和炮灰,也得是小清秀或者小可爱或者身材好,一般人不行的。”

“靠,在小黄文中跑个龙套还要讲资格了?”

梅栓漓:“出场了就可能与我的主角来一发,我当然要严格把关,不然我怎么忍心把我的主角二公子送上床?”

“……请问,梅道友,如果我想在你的文中出场,并在文中与你的主角发生亲密接触,我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我可以把我的影像发给你筛选吗?”

梅栓漓:“一般我是看缘分,就是你与我的主角,在现实世界中发生交集的可能性。直白些说,就是你在现实层面可不可能与二公子交谈、共事、一起冒险等。如果我找不到你们的现实交点,那么抱歉,强行捏造会太生硬,激不起我的灵感。”

“弹幕中的交谈算吗?”

“算!我肯定。我看过梅栓漓写的裴美人与其脑残粉因弹幕交流而发展出的线下往来,直至成就好事。”

梅栓漓:“嗯,我是写过,不过,铁打的主角流水的配,同一类型的配角我不会多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