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第3/4页)

在他咄咄逼人的追问下,公诉人颇为狼狈。这个狡猾的律师当然是诡辩,但他已经成功地把一池清水搅浑。其实,只要有正常的理解力,谁都会认可金老虎杀了罗大义。但如果死抠法律条文,则无法反驳这家伙的诡辩。根本原因是:现行法律上确实有一片小小的空白。往常人们习惯于把它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点”,这就避开了它可能引起的悖乱。但如果把它展开,把时间的一维长度纳入法律上的考虑,则这个“点”中所隐藏的悖乱就会宏观化,就会造成法律上的薛定谔猫佯谬。

公诉人考虑一会儿,勉强反驳道:

“姑且承认那个被杀的罗大义尚未具备法律身份,但此刻罗大义的重建已经完成,那个确认信号已经在送往地球的途中,它肯定将触发原件的自毁,这一串程序都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在被告捅出那一刀的时候,他已经决定了两个罗大义的死亡,包括替身和真身。所以,被告仍然应对被害人的死亡负责。”

戈贝尔律师轻松地说:“照你的说法,只能说原件是死于不可抗力,与我的当事人无关。其实这串程序也并非不可逆嘛,没准哪一天科学家们会发明超光速通信,那么,重建的罗大义被捅死后,他的原件仍来得及挽救。所以──”他从容地笑着说,“现在又回到了我刚才说过的那句话──我的当事人其实是想以‘恶’的方式来完成白女士的未竟之志,想把有关法律的内在矛盾显化,以敦促社会尽快修改有关法律,或取消空间传输的延迟销毁程序。当然,不管最终是否作出修改,反正我的当事人是在法律空白期作案,按照‘法无明律不为罪’的原则,只能作无罪判决了。”

他与被告金老虎相视一笑,两人以猫儿玩弄老鼠的目光扫视着法庭。法庭的气氛比较压抑,从法官、陪审员到普通旁听者都是如此。这番庭辩,可说是大家听到过的最厚颜无耻的辩护,但又非常雄辩。被告方几乎是向社会公然叫板:

“没错,老子确实杀了人,但我狡猾地抓到了法律的漏洞,现在看你们能奈我何!”

三位法官目光沉重,低声交谈着。陪审员们都来自于民间,没有经过这样的阵仗,都显得神色不安,交换着无奈的目光。只有白王雷女士仍然从容淡定,细心的人会发现,她看被告方的目光更冷了一些。

双方的陈述和庭辩结束了,戈贝尔最后还不忘将法官一军:

“本案的案发经过非常明晰,相信法庭会当庭作出判决。”

劳尔法官落槌宣布:“今天的审理暂时中止,由合议庭讨论对本案的判决。现在休庭。”

法官和十名陪审员陆续走进法庭后的会议室,劳尔法官要搀扶白女士,但她笑着拒绝了,自己找了一个位子坐下。虽然已经是百岁老人,她的身子还算硬朗,尤其是经过这次身体重建后,走起路来似乎更轻快了一些。会议室里气氛压抑,刚才法庭上的压抑感一直延续到了这儿。大家入座已毕,法官简短地说:

“各位陪审员有什么看法,请发表吧。”

陪审员们都下意识地摇头,然后都把目光转向白王雷,他们都尊重这位老人,希望她能首先发言。白女士没有拂逆大家的心愿,简单地说了几句:

“这是两个地地道道的恶棍!”她坦率地说,“他们是在公然挑战法律,挑战社会的良心。我想,如果不能对被告求得死刑,罗先生会死不瞑目,而我们将背上终生的良心债。”

陪审员泽利维奇叹息道:“我想这是所有人的同感。问题是,戈贝尔那只老狐狸确实抓住了法律的漏洞!如果判被告故意杀人罪,的确会颠覆‘个体生命唯一性’法则。”

年轻的女陪审员梅伦激烈地说:“但我们绝对不能让这个罪犯逃脱!这不仅是为了罗大义先生,也是为了以后。正因为法律存在这片模糊区域,本案的判决结果肯定会成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参照。咱们不能开这个头。”

门外有喧闹声,是罗大义的妻女和奸杀案被害人家属来向法官请愿,经过刚才的庭审,他们非常担心凶手会安然逃脱法网。他们被法警拦在门外,喧闹了很久,最终被劝回去了。会议室内大家认真讨论着,所有人都愿意对这个恶棍判处死刑,但无法走出法律上的困境。有人建议修改法律,作出明文规定:在“两个生命并存时段”内,无论是真身还是替身都受法律保护。但这个提议被大家否决了,因为它会带来更多法律上的悖误;也有人建议采纳当年白女士等人的意见,干脆取消那个销毁延迟期。但戈贝尔那只老狐狸说得对,即使这些修改生效,也不会影响到本案的判决。被告是在法律的空白期作案的。

白王雷女士在首先发言后,一直安静地坐着,没有参加到讨论中去。法官看到了她的安静,不时用目光探索她的表情。讨论告一段落后,法官说:

“大家静一静。白女士在这段时间里一直没发言,也许她有独到的见解。我相信,以她老人家的睿智和百年人生的经验,一定能领我们走出这个法律上的死胡同。”

大家静下来,期盼地看着她。白王雷微笑着说:

“我试试吧。我想大家已经有了两点共识,那就是:一定要让两个恶棍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不能违犯现代社会的两条神圣法则。我刚才忽然想到一则古老的民间故事,关于一名聪明法官的故事。当然它不会领咱们走出法律困境,不过我还是想讲给大家,也许多少会有启发。”她加了一句,“全当是中场休息吧。”

劳尔法官很感兴趣地说:“请讲。”

“是我年幼时读过的一则故事。至于是哪个国家的民间故事,我已经记不清了,毕竟年岁不饶人啊。经历了100年的风雨,再清晰的记忆也风化了。”她摇摇头,拂去怀旧的感伤,娓娓地讲下去,“说的是一个贫穷的行路人,这一天经过一家饭店,饭店里熬着满满一锅肉,香气四溢,令人馋涎欲滴。但行路人身无分文,只好乞求老板施恩,把他随身带的干粮挂在锅的上方,以便能吸收一点炖肉的香味。老板爽快地答应了。等干粮浸透了香味,行路人香甜地吃完干粮,老板却伸手要他付钱,香味的钱!行路人不服,也拿不出钱,两人拉拉扯扯到了地方法官那儿。幸运的是,这个法官又公正又聪明,机智地给出了公正的判决。你们猜得出是什么判决吗?”

大家考虑了一会儿,说了几种方案,但都不对。梅伦等不及,催白奶奶快抖出包袱。白女士说:

“判决是这样的:法官对老板说:‘他享用了你肉汤的香味,当然应该给你付酬。现在我判他付给你──钱币的声音!’然后法官借给行路人一袋银币,让他在贪心老板的耳朵边用力摩擦,一直到老板求饶:‘够啦,他付的钱已经足够啦!’你看,用声音来偿付香味,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条文吧,但不管怎样,他终究实现了一种公平,有点儿另类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