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第2/4页)

老贾不是不想,可难为情。他说道:“公子,我一介仆人,又一把年岁,这亲事可不好找。”

沐瑾看老贾的表情,知道他是想找的,就说道:“你才四十出头,有什么不好找的,还仆人呢,你要不要去翻翻自己的军籍档案?”

老贾想了想,“哎”了声,黝黑的脸庞露出笑容,抱拳道:“多谢公子。”

多年老仆,沐瑾不好打趣,让老贾去休息。他睡了一会儿午觉,下午又继续磕律令修改。

拟定律令,从第一篇竖立权威,赋予国家神圣职责、国家人民的尊严,制定国旗、国徽、帝室保护法。

第二篇,律令修订法。世界不断变化,律令也得要紧跟步伐,因此制订了严格的修法机制,每十年举办一次律令修订。

第三篇就是刑律,主要是针对维护治安这一块,打击黑恶势力盗抢团伙地痞流氓等,包括那些奸淫掳掠等,都是从严从重。□□拐卖掳掠人口的,犯罪未遂,十年起步,犯罪已成的,死刑,戴罪立功,供出同伙,可判死缓或无期劳役。

犯罪份子有腿,能跑,很容易跑到别的地方隐姓埋名藏起来,像现在商贸发达,流动人口多,不好逮。因此,沐瑾在刑部和郡尉府都成立了专门的追缉司,按照犯罪程度轻重程度不同,重金悬赏捉拿。不管是衙门里的,还是民间的,只要逮到犯人送到郡尉府或刑部追缉司,就能领奖。衙门每年逮到多少逃犯,是要算进政绩里的。

沐瑾从带兵开始就管得严,瞧他管治贸易城治安的架势,众人对此毫不意外,改得格外顺利。

刑律中,还有关于暴力伤人的,不管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不要说是亲戚、夫妻,就算是父母打伤子女,也照样入刑。如果父母是故意伤人,剥夺抚养权,孩子收归朝廷抚养。

之前打淮郡的时候,有很多未成年没有人赎,那种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的,送去作坊做点轻巧的手工活,十岁以下的,懵懵懂懂的,人也太小了,弄了个孤儿院养起来,都归为战争孤儿。

军中将士留下的孤儿,虽然也算战争孤儿,但他们有抚恤金、有家产,是由军队后勤这一块儿负责,基本上算是封闭式少年军校教育出来,到十五岁能直接入昭武堂或者从军。

孩子这一块儿,属于儿童法,归在婚姻法里的。因为婚姻法里面,就涉及了孩子的归属权。

沐瑾接下来,要跟这些拟定律令的磕婚姻法。他这个直接从根子上掀了父权、夫权制度,走的平权路线。大盛朝的人对于两情相悦的定义是私相授受,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概念,能到夫妻和睦、琴瑟和鸣都已经是很罕见的,稍微好一点的,女方家世特别好的,是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女方家世跟男方差不多,或者是要低的,则是侍奉。

哪怕方易他们已经尽量按照清郡、尚郡的风俗来制定婚姻法,以求尽量达到沐瑾的要求,沐瑾还是一通大改。虽然他们不敢拍桌子跳脚,但是看那表情,就已经差不多了。

旁的不说,孩子的归属、姓氏,可以从母姓这一条,远的不提,看看沐瑾,再代入自己一想,自己的儿子当了皇帝,太上皇是他阿娘,太庙里供奉的先祖是母族的,没自己的事儿。之前沐瑾改姓时,要是赖氏一族没同意,没给他改了,这会儿太庙里供谁,还得得争呢。

有人当即问沐瑾:“大将军,若您将来有了子嗣,想随长公主殿下姓,您可愿意?”

萧灼华的眉头一跳,凛冽的目光扫向提问的人。竟然拿她做伐子。可这时候,她自然不能说,她的孩子不随母姓来拖沐瑾后腿。

沐瑾说:“我知道你们想的是什么,可你们有没有想过,我要是没有来自母亲的这份继承权,你们看到的沐瑾不会是现在的沐瑾,而是要么我已经让我爹娘直接摁死在府里,要么我成为第二个陈王拉着大家一起死了。可东陵齐国依然入侵,萧赫依然不会派兵,赖瑭跟沐坚必起冲突,到现在还耗在东陵战事的泥泽中。”

从成国公府出来的周温最是知道里面的情况。老成国公让陈王造反给吓到了,才早早地把沐瑾分出来,派到西边让他另起炉灶,做出最大的保全。

其余众人,也沉默了。

沐瑾说:“十月怀胎生我的,是我阿娘。我起家的钱财家业,大部分都是来自我阿娘和清郡沐氏,我姓沐,理所当然。没有我阿娘,没有我继承清郡沐氏,不会有现在的我,不会有这几郡之地,自然也不会有太庙供奉,什么都没有。”

屋子里依然沉默,寂静无声。

沐瑾看向站起来,向他提问的人,说:“多少人家,爵位只有一个,一群孩子争一个爵位,落得死的死,伤的伤。眼下朝中有女官、将来还会有女国公、女伯爷。我许诺过殿下,要给亲王爵位,如果将来我真的当了皇帝,她当了皇后,她身上有两个爵位,一个是皇后,一个亲王。她生的孩子,她想让一个孩子随她姓,继承她挣下的亲王爵位,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他顿了下,又问道:“诸位就不想想,万一儿子不成器,外孙成器了呢?女人十月怀胎冒死生下来的孩子,凭什么不能跟自己姓?退一步讲,外室子、私生子,跟爹是没关系的,哦,还不能随娘姓、不能继承亲娘的那一份,怎么,爹娘俱在,扔去孤儿院啊。”

出言询问的官员问:“为何外室子、私生子跟爹没关系?”

沐瑾道:“第一,私德有亏者,不能入朝为官做将。钱财美色,自来是贪腐重灾区,屡禁不绝。人家送你个美女给你生一堆孩子,有麻烦了,托你利用职权之便,帮还是不帮?”

“第二,婚姻是夫妻之间结两姓之盟,有朝廷律令作保。这边结着两姓盟约,那边遍地外室子、私生子蹦出来损害妻子、婚生子女的利益,置盟约于何境地?婚姻律令的意义又有何在?”

“你们若是不愿保持婚姻律令的公正,我可以废掉它,换成抚养律令。就是不成亲,以后男的、女的看对眼了就可以跟对方生孩子。孩子生出来,男的给抚养费,把孩子养到二十岁行加冠之礼为止,到死后,所有孩子一起来分财产,这关系够深厚了吧,所有孩子都是一样的待遇了。”

方易听不下去了,也不敢再让他们讨论下去,不然担心大将军再给出更离谱的解决方式来,说:“我暂且外室子、私生子跟父亲没有关系。”

沐瑾道:“女的,如果没成亲生下孩子,孩子随母亲,由母亲抚养。养不起的,可以送到孤儿院,由朝廷抚养或者是走领养程序,让人能力抚养好孩子的人去教养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