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万艳书 下册》(12)(第3/4页)

他注意到了白凤手腕上还戴着一串佛珠。于是他默祷了一声,希望佛祖保佑她。

他先伸手指一指,“你不是皈依了吗?佛祖不会赞成你做出偷窃之事。”

白凤大笑了起来,她高亢的笑声几乎使得他当场勃起。詹盛言看到她挑衅地抬一抬双眉,对着他举起了手中的酒杯,“佛祖还不赞成我喝酒呢!”

然后她就一滴不剩地把酒全喝掉了。

她将空杯滑过自己的下唇,一点点抬起了眼皮凝注他;连詹盛言自己亦有觉察,凡人不会这样看另一个凡人,她是在用自己曼丽无伦的眼眸为他残破的肉体重塑金身、镶嵌光轮。

“爷,我皈依佛祖,是因为我痛苦;我痛苦,是因为我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你了。佛祖,只不过是你的替补。”

詹盛言的心一紧,他确定,在口吐这样的渎神之言后,白凤决计没救了。

他甚至不忍听她接下来的话,但她撩人的声线依然伴随着他耳蜗里嗡嗡的醉声流进来:

“你记得吗?你还是‘严胜’、我还是‘鸾儿’的最后一夜,我比眼下醉得还狠。那一夜,我和你说: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

蓦地里,那一段往事就于詹盛言的心中闪现而回:他和她约在一个小酒馆,他一踏进门就望见一个无赖正在骚扰她,他一点儿还没喝,却清晰地感到了醉后才有的狂野怒火,径直就抡出一拳头把那无赖打翻倒地。再后来,她自己灌醉了自己,“你那么着急来救我的样子,是打心底里相信我还值得救呢……”她一杯接一杯地喝,一篇接一篇地说,他听出来她是个妓女,一个日进斗金却又始终满腔怒火的妓女,这令他感到惊奇。

他早就见过无数的战士——包括他自己,从被迫杀死第一个敌人的恶心、恐惧、自责痛哭……最后一个个全变成哈哈大笑地攀比着数字的杀人机器,所以他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当一个人不得不终日操持着违反人性的职业时,他所有的不适迟早会消失,要么麻木,要么主动而热情地迎合那不可抗拒的游戏规则。杀一个人是错的,但杀掉了四十万人就是战神;出卖身体是错的,但一旦卖出倾城之价那就是花魁;花魁应该是自豪的,至少也应该是认命的,一点儿也不像这副鬼样子。

于是,在迷上她的脸蛋和身体之后,他又迷上了她愤怒而扭曲的心。

他忘了对她许诺了什么,他也喝多了,但他记得后来她光溜溜地钻在他怀里,一直笑一直笑,笑着笑着声音就有些变样:“哥哥,你待我太好了,我该怎么报答你啊?你想让我做什么?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你要星星要月亮,我就搭梯子给你摘,摘回来你不喜欢,我一甩手就把它们全扔掉!我愿意扔掉我所有的珠宝,我的朋友、我的人生统统都可以扔掉,只要你开口。你要我为你做什么,啊,好哥哥,你要我做什么?我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为你……”

他也跟着笑起来,“我要你闭嘴!听你撒酒疯撒了一夜,哥哥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她大笑着搪了他一拳。

那一个夜晚美好得像是童话,但那一晚是属于“严胜”和“鸾儿”的。这一刻,只剩下詹盛言与白凤,酣醉而又破碎地凝睇着对方。

白凤亦被同一段回忆带走,她喃喃道:“我曾许下过无数誓言,绝大多数不过是信口开河,但就连为数不多的真心,也早被我自个儿践踏得稀烂……[27]”

直到此刻,他们俩都小心翼翼地谁也不去提珍珍,但白凤却始终感到珍珍的在场,她曾发誓护佑珍珍一生周全的誓言已经开始像酸液一样腐蚀着她的肌肤和内脏。又一次,她下死力扯开比砂纸还粗糙的夏布领襟,“唯有一句誓言,从开始到现在,从现在到将来,我没有,也不会违背一丝半点儿: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不惜牺牲,不择手段。”

古怪的是,就是这一句本应令一个男人从里到外全部融化的誓言,却令詹盛言的心重新固结成一块。“你早就已为了我,不择手段。”

白凤醉得太狠了,以至于没听出一丁点儿弦外之音。她只知痴痴傻傻地笑着,“爷,我的爷,我皈依、我茹素、我念佛、我抄经……也只为了把功德尽数回向[28]给你。求你,就让我帮你吧,所有事,任何事。”

詹盛言转开脸面,朝另一边空视了一刻,之后回目于白凤,无论他的面容或声线均已变得好似是一块石头。他举起了酒杯,与白凤相碰,“那我就祝你,马到成功。”

白凤亦如誓师的大将,向着他含笑举杯,“詹大帅,祝我们不再只是‘幸存’,祝我们‘胜利’。”

她先把杯中酒一仰皆尽,他跟着也喝空了自己的酒杯。

詹盛言的右手原本就在不停地颤抖,用不了多久,他的双手便一起失控,嘴唇先是好似有成群的蚂蚁爬过,继而就彻底麻痹。而他眼中所见的白凤则越来越鲜活,宫鬓堆鸦,玉肌袒雪,眼睛里撒满了碎宝石,浑身上下都蒸腾着阵阵甜热的花香,她直接拈起了一块蜜膏送进嘴里,把几根手指挨个儿嘬干净,接着就把湿漉漉的手指不停地向下拉扯衣领。詹盛言注视着细小的汗水由她一

片粉红的胸口里渗出,像是不疼痛的血。

他已然喝得连指尖都是木的,却依旧感到了焦切的饥渴。他深知自己距离直接把她摁倒在酒桌上开干仅有一步之遥。詹盛言了解男人们,他了解他自个儿。

因此他后撤了一步,开始拼命地拍桌子,“岳峰!岳峰!”

岳峰推门而入,等待着命令。

詹盛言却哑然半晌,表情就像在回忆应该怎么拿嘴巴说话。末了,他再次用力把桌子一拍,“去万元胡同,现在,传个戏班子。”

如果他一个人没能力打败自己,那他就搬一个卫队来,还不够,那就搬一个营、一个师。

那一夜,岳峰先后传了一个戏班子、一票说书艺人和卖唱歌娘,甚至还有一个杂耍摊子。岳峰一点儿也没感到奇怪,主人醉酒后,派给过他比之更奇怪千百倍的差事。唯一一点令他感到费解的,就是凤姑娘明明很快将嫁入詹府,但府里头却至今都没有收拾出礼堂和洞房,没有布置床帐,没有粉刷墙壁,也没有贴对子、挂彩绸,就连空气里也还保留着哀悼白珍珍姑娘时的凄荒气味。

所以当目睹着眼前的景象:他的主人詹盛言与其多年的情妇白凤传递着同一只酒杯,也共享着同一支烟嘴早被弄得湿漉漉的金水烟筒,两个人豪饮似鲸、吐雾如龙,泼满了酒痕的衣衫凌乱不整,眼神一样迷离又亢奋,盯着变戏法的将一块红幔一撩,凭空变出一只燃烧的火碗,他们马上就一起尖叫起来,大笑,鼓掌,争先恐后地亲手从钱箱子抓出一把又一把铜钱抛过去,他们的脚步绊在了一起,随即他和她的舌头也绊在一起,当他们在众目睽睽下摇摇晃晃地接吻时,钱币从他们指缝里掉在地下发出醉生梦死的脆响……这一切使得岳峰更增困惑,这一对男女一点儿也不像后天就要成婚的样子,他们的样子,活像是根本看不到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