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周二

第一场演唱会就有人喊安可!

郁九初就停住脚步, 笑道:“好吧,那再唱一首。我们现场挑选一位幸运观众,由他来点歌好不好?想点歌的观众请举手!”

龙殒就举起了手。

郁九初:“挑谁呢……那就, 坐在第一排的这位观众吧,银色头发的这位。你好呀。”

龙殒:“九初你好。”

郁九初:“这位粉丝是我的初恋姐姐吗?”

龙殒(认真):“是初恋,不是姐姐。”

郁九初:“可是这位初恋姐姐怎么感觉好冷静哦,都没有很狂热哈。是不是不够喜欢我?”

龙殒:……

要怎么表现狂热呢。

邪神打了个响指,现场狂风四起,掉落了一团一团的火球,就,很狂, 也挺热。

龙殒:“我非常狂热。”

郁九初:“并不是说这种狂热。”

等那火球掉完了, 他就说:“这位狂热的初恋姐姐,你想点什么歌呢?”

龙殒想了想, 然后道:“想听你唱《爱你》。还要笑得甜甜的,穿好看的裙子扭来扭去,冲我比个心的那种。”

郁九初:……

他笑呵呵地说:“这位幸运观众,友情建议你躺下睡吧, 梦里什么都有。”

结果最后还是唱了一首安可曲《爱你》。

也真的冲着龙殒比了个心。

间接导致了龙殒半夜躺在金币堆里,翻来覆去,根本睡不着觉。

完全睡不着。

今夜的城市里,又多了一个失眠神。

只不过他是甜蜜得睡不着, 恨不得起来怒喝十碗郁九初给他榨的饮料的那种——饮料一定会超级甜的。

以至于到了最后,龙殒按捺不住,又顺着之前的通道, 给离焰递了一句话。

他说:“郁九初好爱我。他给我唱歌, 唱了《爱你》。他还给我比心了。”

离焰还在那个童话风世界里, 此时正坐在个糖果屋的屋顶,那屋顶是巧克力做的,镶嵌着松仁,一看就挺好吃的样子。

只是离焰尝了一口,只觉得满嘴的苦涩。他想这个小世界大概是坏掉了。

龙殒也肯定坏掉了。

龙殒都是在乱说的,他肯定也只是死撑着没吐血而已,他肯定也承受不住郁九初的歌声和郁九初的饭菜,他都是乱说的。但是我虽然想了这么多,虽然一直睡不着,但是我不是真的在意。

嗯,一定是这样。

至于《爱你》,比心什么的,离焰就笑。

龙殒又在YY了。真是可怜。郁九初唱歌只能是在谋杀他啊,只有龙殒那种皮糙肉厚又邪恶又黑暗的龙,才会硬挺着没事。但那也是表面没事,内里肯定也非常痛苦。呵呵,何必硬撑呢。

再说了,这种事谁会在意啊。谁会在意郁九初是不是真的比了心啊。我有的是地方可去有的是东西可玩儿,谁会因为这个睡不着觉啊。真是可笑。呵呵。

他干脆换了几个小世界走,也抹去了踪迹,确保龙殒再不会找到他,不会再给他递任何话。

然后睁眼到天明。

毫无睡意。

龙殒肯定是YY的,肯定是故意这么说来气我的,呵呵,我才不会在意——啊。会不会真的唱了什么《爱你》,真的比心了啊。他睁大着眼睛想。

——

郁九初哪知道还有个私生因为他好久睡不着觉。他结束了自己的第一场演唱会,心情很不错,梦里嘴角都带笑。

第二天到剧组了,他也跟老胡汇报了昨天唱了整场演唱会的工作。老胡一听,乐得合不拢嘴:“这鬼怕恶人,我就知道,郁总你一出马,妖魔鬼怪哪里逃!”

他想了想,又问郁九初道:“小郁啊,那个啥,你别怪老胡,咱剧其他的部分都是现场收音,但是你的歌,这,这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回头播出时肯定要用配音的。老胡主要是想问,你说等会儿你开始表演了,咱要不要清场啊?”

上午郁九初的戏份,是白莺在大上海歌舞厅第一次露面的那场。Vivi已经给他拾掇好了,换上旗袍,外面搭了件皮草,鞋子是一双红色麂皮高跟鞋。是真真的大美人一个。

当天上午还有别的几场戏,没那么重要,是副导演在跟。只是没戏的演员、或是有闲的工作人员这时候都聚集了过来,大家无不又是害怕,又忍不住有一点点的诡异的猎奇心理:

总觉得此前喝过郁九初的汤之后,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已经得到了强化,现在已然无所畏惧,简直迫不及待地想要验证一番。

于是来围观的人还挺多的。

听老胡这么说,郁九初就说:“咱又不是拍什么裸戏或者激情戏,这清什么场呀。放心,胡哥,出不了什么事儿,有我呢!我本来是想试试静音式演法的,现在又一想,没必要呀,有我在呢,不管出了什么事儿,我都能给大家抢救回来。”

老胡:“你说的抢救方式,不会是现场塞一块你烤的饼干吧?”

郁九初:“哈哈哈胡哥,还是你懂我。”

老胡:“那个啥,小郁,我看过《不败的舞台》那个幕后故事,你模仿程小梨的时候,唱歌也挺好听,但是就不怎么让人绝望。咱那么演不行吗?”

郁九初发愁:“胡哥,那是纯模仿,不带任何私人情感的时候可以这么做,等同于写小说的时候复制黏贴。演戏我做不到,我是体验派啊,这让我咋演。”

又道:“放心啦,再说,你们不是有静音耳塞吗。实在不行塞上呗。”

老胡一想,对呀,实在不行,还有静音耳塞呢。

那边导演叫人了,郁九初就走上舞台,开始试光。拍的就是白莺在舞台上的出场,待一切准备就绪,导演喊了Action,这场的第一次拍摄,就此开始。

乐器声开始响起,舞台的幕布向两边缓缓掀开,露出了舞台上盛装出现的,美艳至极的白莺。

他梳着一头的长卷发,带了两枚珍珠耳环,一串珍珠项链。是渊先生友情借给剧组的私人藏品。那珍珠圆润优雅,带着淡淡的光晕,人的脸上甚至都被衬上了一层朦朦胧胧的光。

然而那张脸,却比珍珠还要夺目。

舞台下面都是些工作人员和拍摄器械,但众人都能感受到,数十年前若真有一位白莺,真有这样一个出场,恐怕现场都是一片鸦雀无声。

白莺就对着下面笑了笑,握着麦克风,开始唱起了歌。

他唱的是《玫瑰玫瑰我爱你》,这首歌被改编过,变成了一首缠绵和旖旎的小情歌,在华丽奢侈、纸醉金迷的舞台上,他抱着麦克风随着音乐轻轻晃动着腰肢,呈现出了一种及时行乐之感,心都被唱得荡漾,与此时此刻电视剧的氛围正是契合。

不过……怎么说呢,在场众人也没时间去感受这什么缠绵、什么旖旎了。大家都在疯狂坐过山车,「玫瑰玫瑰最娇美」的时候飘在了天堂,好像全身都浸在了蜂蜜里,很甜很美好,「玫瑰玫瑰最艳丽」的时候直接身处地狱,万鬼齐鸣,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