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尾随

灵稚一觉睡至天亮, 黑眸惺忪地睁开,跟小奴才正对了个巴巴的眼神。

安神舒适的熏香萦绕鼻间,大抵是窗后的纱幔都掀开了, 送进屋内的风清凉温柔,沁在肺腑间的香气使人愈发慵懒昏睡。

灵稚动了动裹在丝被里的手脚,身子干爽,丝滑贴身的里衣柔软地裹在肌肤上。

他先舒服地眯了眯眼眸, 脸颊捂在丝被蹭蹭, 半晌, 脑子迟缓地闪过一个念头。

小奴才笑不合嘴:“公子睡好了吗,早膳送进来多时啦。”

灵稚一摸肚子,已不像吃阳春面时那般圆滚。

他捂着丝被从软塌间坐起身子, 余光望见放在案头上长得精神饱满的灵芝, 灵芝一旁还有两个精致珍贵的小花盆,还有个小包袱……

灵稚这才恍惚的意识到:他第一次回雾清山的计划似乎失败了。

他用来抵面条的盆还在。

……

小奴才拿着沾水打湿的脸巾替灵稚擦了擦,灵稚双眸闭上,十分配合对方的动作,乖静地让人把脸洗好。

小奴才手脚麻利,伺候好灵稚洗漱, 又端来食盒。

“早膳热过了,不烫,公子尝尝。”

昨日灵稚在面馆吃了很大一碗阳春面,他并不饿, 拿起一片切好的果肉, 汁水鲜甜, 多吃几块后就推了推。

这是灵稚的小习惯。

他不会一下子将食物吃完, 在雾清山生活的时候, 他身上的衣兜可以屯藏许多叶子和果子,想吃了就摸出一些填腹解馋,吃的少,屯得多。

他在静思院用膳,吃够了也不说不吃,更不会出声让小奴才囤起来。

奴才伺候久了才琢磨出小公子是喜欢在身边,手边轻易能够得着的地方放一些东西吃的。

小奴才道:“先放一旁,等公子有胃口了再吃。”

灵稚清秀精致的眉眼弯弯一笑,没有问自己为什么会睡在卧房,不用猜都知道他应该被萧猊带回来了。

午后灵稚走到后院转了转,守门的护卫对他依旧恭敬,他越出后门并不阻拦。

于是灵稚没有气馁,自己再次离开太师府回雾清山还是有机会的,至于第一次的失败……

就当积累出府的经验,说到底他第一次来到燕都这般气派繁华的城邑,没有经验很正常。

灵稚打算在静思院休养两天再走,而且这次他多留了一份心,存好了一点碎银当盘缠。

这份碎银就放在钱袋里,摆在柜中。

灵稚不知道钱袋何时摆在柜中的,没敢多拿,拿一点当盘缠都叫他心情沉重,毕竟都不是自己的东西。

至于他吃面给出去又被送回来的花盆,灵稚忽然有点担心,太师府的人会为难面馆老伯伯么?

灵稚不知道的是,因为面馆老伯的一个小小善举,他一家老少今后锦衣玉食,前途无忧,此福或可庇佑往下两代至三代。

就如老伯伯想过的那般,给灵稚这样温顺有礼,又漂亮懂事的人一些帮助,就当给自己积福。

萧猊……

虽然他没有善恶中立之分,行事一贯趋利。

可遇到灵稚把他带到身边大概用尽了萧猊所有的福气,他竟然担心自己做尽世人眼中的恶事,以致于会把这些福气提前用完了,如今破天荒的滋生几分积福的念想。

萧猊下了早朝回府,静思院闹了些动静。

护卫上前匆忙传话,萧猊沉默,说道:“先留下。”

原来那日在后院产下五只小猫的野猫今日突然回来,而且还直奔静思院的方向。

护卫通常都会驱逐流窜进府的野猫,因为这只猫被灵稚照养过几日,护卫一时拿不定主意。此刻得了主子的话,就暂时不管那只野猫了。

蹿到静思院的野猫蹲在房门外,咪咪叫了几声。

小奴才开门,忙对里头蜷在坐塌的灵稚呼喊。

“公子,猫、猫回来了,还带了东西!”

定睛一看,嗬,一只很大的田鼠。

田鼠黑溜溜的,肥硕的身躯无力地在野猫嘴里挣扎。

灵稚走到门前,野猫仰头看见他,尾巴一摇,将嘴里的田鼠放到他脚边,仰起脑袋“喵”一声。

灵稚在山里用草药救治受伤的动物时,会收到它们的报恩,野猫此举,同样是给他报恩来了。

他对野猫轻轻点头,野猫翘起尾巴蹭了蹭他的腿,然后迅速地跃上高墙离开府邸。

灵稚弯腰,伸手要去捡起田鼠的尾巴,小奴才急忙制止,在灵稚拿起田鼠前自己先拎起来。

“公子要如何处置这只田鼠?”

田鼠已被猫咬断脖子,命不久矣,灵稚让奴才把它拿去埋好。

猫的报恩对常人而言无关紧要,萧猊站在高楼上观望静思院的动静,神色柔软。

一切发生的,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旦与灵稚有了关联,就无端变得鲜活灵动,可爱纯善。

*********

灵稚回雾清山的计划依然在进行。

府里的护卫对他已经没有了管束,在一个日丽风和的晌午,灵稚带上用盒子装好的灵芝,还有一点当盘缠的碎银,将它们放进小包袱里绑好,从后院的大门悄悄离开。

他不像要远行的人,仿佛只是出门随意随心的逛一逛。

毕竟那么小那么瘪的包袱,寻常人用来都装不了什么东西。

但归于灵稚的行李仅有这么一丁点儿,连同包袱,装灵芝的盒子都是他顺手稍的,不稍没办法很好的把灵芝拿走。

自上次灵稚出太师府走到街上已经过去了四日,今日他出门比上次早,头一仰,金乌仍明晃晃地悬在天上,日清风燥,石板街踩了踩,隔着一双短至脚踝的凉靴,还挺烫脚的。

灵稚埋头走,落在石板的影子与他一起晃。

晃着晃着,影子移动的速度慢了下来。

灵稚刚走到转角道上,发现他似乎又挑了一个不是很好的时辰出门。

晌午刚过,日头还是最晒的时候。

他伸手揉去额头沿眼睫落下的汗珠,迎面拂在脸颊的风把他的脸都蒸红了,红得透透的,继续走一段路,薄嫩的耳垂与颈子一同红得惊人。

太热了。

他在雾清山住了那么长的时间,最热的时节都没此刻热。

行人通常都不挑这个时辰出门,街边渐渐热闹了一点,沿摊的小贩都在自家摊铺下吹风喝凉茶。

他们看见一位年纪轻轻,容貌俊俏,朱唇粉面的小公子站在街口,不停地用袖子擦汗。

顶着晌午最烈的日头出街,真是个能人,这位公子怎么不叫辆马车送送呢?

……

偶有姑娘经过,人都撑着伞。

见状,姑娘不由出声,还好心给灵稚指了指路。

姑娘的声音脆声声的,说道:“公子,前边有家陈记伞铺,要不你去买把伞遮遮日头吧。”

灵稚反应过来,他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腼腆内敛,却依然有礼温顺地与好心指路的姑娘道了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