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91章 苏咏霖在这里头搞了大事情(第2/2页)

都察院则是监察机构,专门负责对官员的监察,当然了,法部和大理寺的官员也是官员,也在监察之列。

且国家法律的制定、更改和增添删减等大动作与重大影响的案件皆需要法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方面的参与。

必要情况下,如重大刑事案件或者重大的法律变更、修改,则需要组织三个部门的联席会议、在皇帝的主持下进行活动,任一部门不能擅权,不能擅自作出决断。

苏咏霖对司法立法机关的重新诠释和未来规划比之前吏部事情还要让众臣属感到惊讶。

尤其是要在地方设置法部下属部门这一环节,引起最多的讨论和担忧。

这是要把司法权彻底从地方行政官员的手里夺取?

好家伙,这一设置可真是揽权揽的彻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