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对手(第2/2页)

南边有文昌鱼,说不准哪天会被限制开发,所以那边不能作为开拓的主要方向,东面正好合适。

李瑶林圈出一片区域,说:“就这一片吧,届时在两端放个浮标,开船的时候不要越过浮标去。”

齐经理问:“会不会近了点?”

“这片海域的使用权仍属行舟岛,更远的海域就不是了,出海捕鱼的船来船往,比较危险。在这片区域有什么事,还能及时处理。”

齐经理和游乐项目主管都没了别的意见,李瑶林就在APP上将定点的区域规划出来,这片区域刚好是海域新增后,还没划入禁渔区的范围。

系统提示:“是否花费五万元建立船钓点?”

李瑶林选了“是”。

系统又提示:“建立成功!检测到已存在海钓场项目,船钓点可与该项目合并,是否并入?”

并入海钓场?

有什么好处吗?

李瑶林思索,船钓和岸钓都属于海钓,确实可以并入该项目,但这里边会不会有什么陷阱?

只迟疑了片刻,李瑶林最终仍旧选择相信系统,选择让船钓并入海钓场的管理中去。

“合并成功,详情请于【海钓场】+中查看。”

李瑶林发现海洋区域功能划分时,船钓点跟海钓场虽然不连在一起,但是功能区代码却是一样的了,而且【海钓场】的运营成本只是比之前增加了两千。

【海钓场(3级)】+

人气:12458

污染指数:10(1级污染)

运营成本:7000元/天

李瑶林自言自语:“这样一来,不用海神牌饵料,只怕鱼获不会太好呀!”

管他呢!

不用海神牌的饵料又不是钓不上来鱼,还是有人能钓到鱼的,只是上钩的不是无法食用的鱼就是比较常见的鱼类罢了。

等李瑶林开发了船钓点后,再将剩余的区域都划入禁渔区,这样就能确保船钓点附近只有体验船钓的人会有较好的鱼获了。

李瑶林找船公司租了两艘钓鱼艇,钓鱼艇能承载的人数最多只有十五人,一艘艇租金八万元一年,租约定了五年。

船钓的载具安排到位了,下一步就是进行海钓宣传。

然而,在行舟岛宣传船钓的第二天、国庆前两日,李瑶林从钓客老黎他们的口中听说码头附近有不少船家开始模仿行舟岛搞“精品出海船钓5小时,100元一人”的海钓项目。

而且还十分鸡贼地用了“行舟岛邻近海域”这样模糊的字眼,游客只看得到被放大的“行舟岛”三个字,便以为是在行舟岛的海域,从而忽略了这个船钓项目跟行舟岛并没有关系的事实。

对比之下,行舟岛的船钓3小时需要168元一人,他们给出的套餐就显得优惠划算多了。

还别说,有些临时起意决定来行舟岛玩,却买不到票的散客真的动了心。交了钱、上了船,等船家凑齐十个人后,他们就被拉着到了行舟岛附近的海域进行海钓。

没有人指导,他们什么都钓不上来不说,在船上还得被忽悠花高价买鱼饵。不买也可以,但如果有任何需求,船家都不予理会,让他们感受到来自船家的冷暴力。

还有,说好的五小时,最后往往游客会饿了、尿急、渴了等各种原因而要求提早返回,所以包括往返的时间,能有四小时已经算长的了。

浪费四小时和一百元在海上,要风景没风景,要海钓体验没海钓体验,还得忍受闷热的天气和咸咸的海风,真是花钱找罪受!

他们虽然怪船家骗人,但也埋怨行舟岛,觉得就他们肉眼看到的行舟岛的海水也没有多干净嘛,网上吹得天花乱坠,果然是假的!

李瑶林去找潘队长反馈这一情况,潘队长说:“我们早就接到了举报,但是他们也不算骗人,毕竟没规定说一定要船方确保游客能钓上鱼来不是吗?而且他们的宣传算是蹭了行舟岛的热度,没触及法律,没法取缔。”

“他们有经营许可吗?”

潘队长说:“海钓俱乐部有相关证书。那些船家很多都是跟海钓俱乐部有合作的,俱乐部提供码头,船家则在游客船钓时推荐自家的饵料,饵料的钱归俱乐部,船家有提成,游客租船的收益是船家的,船家再给俱乐部一些码头租金。”

一艘船哪怕一天只出海两趟,一趟拉十个游客,那也有两千块进账,扣去成本,也有一千五百多的收益,出海捕鱼一趟的利润都未必有这么多,难怪船家愿意跟海钓俱乐部合作。

李瑶林笑了,真有意思,原来这次的对手是海钓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