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不许走,都尝尝姝娘的手艺!

万万没想到休息两天重新开张, 沈丽姝他们的生意反而比放假前更好了。

大概顾客也是失去后才开始珍惜,一回到熟悉的场子,沈丽姝惊喜的发现他们竟然有忠实的老顾客了!

当时他们也才开工, 沈丽姝用清脆的声音在人群中穿梭叫卖的同时, 还举起自己手写的宣传语。

自从买了纸笔回家,沈丽姝这几天就在苦练她的宣传标语——热腾腾、甜蜜蜜的糖炒栗子。

是的, 练字。

沈徐氏那天整理他们的购物所得, 以为姝娘独独没给她自己添置东西,脑补到破防,殊不知沈丽姝从不亏待自己, 她这么辛苦赚钱还要送弟弟们去上学, 那是因为她自己没得上。

倘若这个时代女子也能读书考公, 沈丽姝才没这个闲工夫管小老弟, 她自己早就冲了。

培养别人哪有培养自己来得靠谱?

正是因为自己想上学没得上, 就不想弟弟们也当失学儿童。

但是上辈子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 沈丽姝就算无法再进校门, 也不允许自己摆烂当个半文盲, 光跟着老爹学认繁体字并不够, 能读能写还能算才是真女子。

有条件了,她得把书法课程也安排上。

所以那天斥巨资买的笔墨纸砚,一多半是为沈丽姝自己准备的。

不过沈丽姝购买文房四宝的时候, 并没有想到这句标语需要她自己来写。

毕竟她上辈子也就小学的时候上过几次书法课,中考前被父母狠抓了几个月钢笔字,后来上了大学直至工作, 就放飞自我笔走龙蛇了, 写的字除了她自己, 亲妈都不认识。

这辈子更是连笔都没抓过, 沈丽姝都做好了从头开始学写字的准备,在自己出师之前,宣传标语只能请全家文化水平最高的沈爹执笔。

然后,沈丽姝就被老爹的字丑哭了。

也是她想多了,老爹虽然自诩能读能写,可家里连纸笔都没有了,多少年不练字,他又能写得多好看?

关键他还是亲爹,沈丽姝再能耐也不能像管小老弟那样,挥皮鞭督促亲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所以一看到老爹那手歪歪扭扭的鬼画符,沈丽姝就知道这个爹没救了,放弃吧。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于是她挽起袖子上了,勤学苦练两天,以废了半刀纸,并把沈徐氏心疼得直抽气为代价,沈丽姝终于写出了这张还算端正、至少不会潦草到让人费劲辨认的宣传单。

沈丽姝举着手写宣传单走在前面,身后的徐力和他弟徐林都莫名骄傲起来,腰杆挺得笔直,很快吸引了人们的注意。

第一单生意就是老顾客。

其实关照过他们的顾客何止千八百,让他们都眼熟是不可能的,沈丽姝算是小伙伴中记性最好的,可能记住的客人也才那么几种,要么给小费大方,要么打扮华丽,还有长得好看,或是特别会还价的。

总之有特色才能被记住。

这位老顾客就没什么特色,沈丽姝毫无印象,对方自己说几天没看到他们了,虽然这期间也有别家卖糖炒栗子,价格也便宜,可是既没她家做的香甜可口,一到手还都是凉的,吃着没意思。

姝娘很感动,并决定当场涨价——如她所料,放假回来的板栗市场已经重回稳定,价格刚好卡在她的底线,一斤三文钱。

沈丽姝不知道别家是怎么想的,反正她核算了下自家的人工和成本,只能接受一斤三文的底价,再往下降的话,就算仍有点赚头,她也不想陪他们玩了。

大不了跟小伙伴们商量一下,双方各掏几贯,凑够买锅碗瓢盆和炉子推车煤饼的钱,搞套设备去街上去夜市或庙会摆摊卖板栗烧鸡。

想想就连看似不重口腹之欲的爹娘,都忍不住对她那道板栗烧鸡念念不忘,沈丽姝觉得生意也不会太差。

爹娘在乡下的亲朋故旧多,家家户户都有养鸡的习惯,他们真改行,仍然有自己的优势。

到时候板栗卖完了,还可以想办法做其他吃食卖。

就算不想摆摊了,这套设备也可以转手卖给需要的人。

他们最后怎样都不会亏本,只会打乱沈丽姝的节奏。

所以发现市场控制在三文左右,沈丽姝就带着小伙伴们回归老本行了。

比起东一榔头西一棒锤的折腾,她显然更喜欢这种按部就班,把计划从头执行到尾的感觉。

不过她能接受最低价,但是也不会嫌钱多啊,老顾客的话透露了两点关键信息。

第一,降低价格后有人就开始偷工减料不舍得放糖了。

第二,不是所有人都跟他们一样住的近,可以随时把刚炒出炉的栗子送过来卖。

前者还好说,只要愿意随时能改进,但后者却很有可能是他们独有的优势。

沈丽姝一想这不就是核心竞争力了吗?

有了底气,不坐地涨价那就不是合格的奸商了。

于是她给老顾客报价时面不改色的道,“大爷您放心,我们卖的糖炒栗子是一如既往的香甜软糯,看我手上的白纸黑字,热腾腾甜蜜蜜,不骗人。如今我们的价钱也便宜了,现在一份半斤的,只要两文钱。”

没给对方嫌贵的机会,沈丽姝继续笑盈盈说,“这也入秋了,一天比一天凉快,大爷您一个人,先买一份就行了,趁热慢慢吃,吃完再买,我们的板栗用了干净厚棉被裹着,客人什么时候来买都是热腾腾。”

沈丽姝把涨价说成降价,还笑容甜蜜语气真诚,全是为对方考虑的架势,再加上一份两文钱,比那些只能按斤卖的还少了一文,倒显得他们物美价廉了。

于是听她这么忽悠的顾客基本都开开心心掏钱买了。

毕竟能常来瓦舍消遣,还舍得花钱买零嘴而不是自带干粮的,家底都不会太差。

另外,她用心准备的宣传单,也得到了出人意料的效果。

沈丽姝之所以突发奇想准备这个,也是觉得城里的识字率似乎挺高,尤其是有闲钱逛瓦子里的,多少都读过几年书,那她投其所好,弄个宣传单,只要每天能多招揽几个生意,这份准备就不亏。

而事实是逛瓦子里的读书人也很不少,他们一看沈丽姝这副因为老爹太菜、不得已挽袖子自己上的“墨宝”,就能猜到写字之人怕是刚握笔没几天,从书法的角度来评价,运笔一塌糊涂,形态乱七八糟。

但考虑到稚嫩的笔触和软绵绵的力道,推测写字之人应该是个才开始读书识字的孩子,那就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至少其字迹还挺工整,一笔一捺也算自然流畅,短时间内达到这种效果,也需要一定的天赋加很多的努力。

刚好举着这张纸的也是一群孩子,大的最多十岁,小的才六七岁,年龄和他们的猜测正好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