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初挽打听到知道村里二虎子要开着拖拉机进城运化肥。

她便过去问了问,知道得五六天后了,于是和二虎子约好了,到时候带她进城。

接下来几天,她在家拿着高中课本闷头学习,她学文科,其实政治历史地理这些都好说,她大不了下死功夫背,等背差不多了,如果手头能攒一点钱,就可以去报北京总工会举办的高考辅导班,让人家给点拨点拨考点,估计多少心里就有谱了。

至于语文,初挽觉得自己应该问题不大,毕竟自己后来也看过不少书,文采应该还可以,英语她更是不愁,她发达了后,经常出入各国,和外国人打交道多了,英语口语很好,虽然语法什么的可能有些概念模糊,但口语在那里,语法补补就行了。

所以说来说去最难的是数学。

她既然下了决心,便从数学下手,高中数学课本有三册《代数》,另外还有《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和《微积分初步》。

学了半天后,却是摸不着门路,她跑去问宁老师,宁老师考察了她一番,委婉地建议:“你先把初中的知识补补吧,我给你划重点,告诉你学什么。”

初挽:“……好。”

初挽只能踏实下来学初中知识,好在她当初基础也不是太差,在宁老师的指点下,每天补着初中数学知识,感觉自己进步还算快。

唯一的不好就是总犯困,只能去村口小卖铺买了风油精,没事就往太阳穴抹抹,最后熏得鼻子都难受。

太爷爷看不下去,摇头:“挽挽遭这罪干嘛!学了这个就能练出来眼力了吗?”

初挽心里无奈,想着爷爷当然觉得省事,直接嫁陆家就好了,可世间的事哪有那么简单。

当下道:“太爷爷,你重孙女想进步,你不能这样扯后腿吧!”

太爷爷砸吧了一口烟袋,慢悠悠地说:“那些要是有用,大学里的教授早发财了!”

初挽:“……”

她叹了声,心想其实太爷爷说得也对。

不过该学她还是得学呀。

连着这么四五天,她闷在家里学习,苏岩京来找过她两次,那意思好像是试探试探,她也没太搭理。

反正缺肉吃的不是她,是他,她才不着急。

而她和苏岩京“掰了”的消息也在村里传了,她出门时不时有人打听,陈蕾更是特意来试探过。

她就大方地告诉陈蕾,没错,掰了。

问为什么掰了,她就说现在琢磨着也想考大学了,没功夫谈对象,得专心学习。

陈蕾疑惑:“就你?你高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你那脑子就不是学习的那块料,我还没考上呢,你竟然还想考大学?”

初挽其实明白陈蕾说的是真话,便也就道:“我确实文化基础不行,所以我得努力,才暂时不谈对象了。”

陈蕾一想也对,用同情的眼神看着初挽:“你也不能处处和我学,我考大学,那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有这能力,你以前漏下太多功课了,现在高考竞争激烈,你没戏,别瞎扑腾了!”

初挽便没搭理。

陈蕾是很有些得意的:“算了不说你了,有志者事竟成,你好好努力吧。”

说完也就走了。

初挽看着陈蕾那欢快的步子,知道她必然是眼巴巴地去找苏岩京。

随她吧,她喜欢就行。

至于初挽,和自己太爷爷说了一声,收拾收拾包袱,把那九块六揣兜里,跟着二虎子拖拉机进城了。

从永陵村出去,到北京城德胜门要四十多里路,拖拉机颠簸得人头晕晕的,初挽晕车,难受得要命。

可这拖拉机也没个遮风挡雨的,哒哒哒地开起来,春寒料峭,风就这么往她棉袄里钻,那棉袄都是用的旧棉套子,根本不怎么挡风,她又瘦,身上没几两肉,整个人冻得直打哆嗦。

初挽叹息,心想自己挣了钱第一要紧就是买件羽绒服,要又大又蓬松的,不过这年头有羽绒服吗?没有的话那就滑雪服,或者棉猴好了,反正要暖和,再也不能受这种罪。

拖拉机开到半截的时候,后面出现一辆吉普车。

初挽看着那辆军绿吉普车出现在视野中,逐渐赶了上来,不免感慨,她也想坐吉普车。

吉普车肯定暖和。

她这么想着,拢紧了自己那漏风的老棉袄,又把旧围巾使劲裹了裹,弓着身子,把两只手揣进袖子里,这样就稍微暖和一些了。

正这么半弓着,那吉普车却开到了拖拉机旁,放慢了速度。

初挽心里觉得不对劲,看过去,就见吉普车副驾驶座上的人正侧首看过来,黑眸恰恰打量着自己方向。

她顿时诧异,这竟然是陆守俨。

陆守俨就是陆建时的七叔,上辈子她找陆守俨做主,要求离婚,陆守俨命令陆建时赶紧办离婚,之后因为还有紧急重要会议,就匆忙走了。

结果陆建时不但不离,还纠缠着,后来陆守俨那离婚数年的前妻来找,终究坏了她的大事。

四目相对间,初挽错开视线,低头。

她现在没心情和他说话。

陆守俨黑眸定定看着她,试探着喊道:“挽挽?”

初挽听到他喊名字,只好勉强点头,算是承认了。

她小时候倒是时常被陆家老爷子接过去住,一住个把月,陆守俨对她颇为疼爱,不过等大一些,自己出去铲地皮到处跑,就去得少了,至于陆守俨,十一年前去参军,回来的时候极少,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最近几年更是没见过,所以现在认不出也正常。

陆守俨见她点头,便径自示意二虎子:“这位老乡,麻烦停一停,我有话和挽挽说。”

二虎子见陆守俨直接喊出初挽的名字,自然以为是熟人,也就把拖拉机停道边了。

那吉普车也停下来,陆守俨下车,之后看着初挽:“你是要进城?”

初挽看过去。

她印象中的陆守俨,已经三十八岁了,持重沉稳,气场强大,让人不敢直视。

而眼前这个,到底才二十七八岁,身姿挺拔,眉眼年轻,还有着青年人的锐感。

初挽微低头:“你是……”

她本来想装懵懂山村姑娘的茫然,不过一开口,她发现不用装了,她现在冻得嘴唇发僵,说话都不利索,整个就一冻傻的鹌鹑,不需要任何演技,浑然天成。

陆守俨神情异样,他看着初挽:“我是七叔,挽挽,你不认得我了?这几年我回去少,你也不常去我们家,确实见得少了,可你前年过生日还在我们家过的,我不是也在吗?”

他显然疑惑,看着初挽:“你是不是生病了?”

初挽恍然:“原来是七叔……”

过生日这个事她记得,他还送给她蓝宝石礼物了,不过重生回来,她冷不丁没意识到现在距离那个时间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