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2/3页)

陆守俨撩起眼来,不轻不重地看了她一眼,才道:“放心,我什么都没说。”

初挽这才放心,不过想起自己太爷爷的话,终究觉得哪里不对,总觉得太爷爷在敲打她。

陆守俨微侧首,对她道:“他们三个确实吃得不少,这点也怪我之前考虑不周全,接下来几天,我会解决他们的伙食问题。”

厨房里光线昏暗,初挽只觉得他面目冷硬,语气格外疏淡,实在并不好相处,她只好道:“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先去叫他们了。”

陆守俨颔首,初挽便赶紧跑出去了。

也许是有些心虚的缘故,只要有他在,她就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压迫感,她就不自在起来。

出去厨房后,初挽总算松了口气,当下脚步都轻快起来,过去地里喊那几个壮劳力了。

厨房里的陆守俨,在舀起第二勺的时候,掀起眼来,看向窗外。

窗棂上糊着的白窗户纸早已经破败,透过飘零破碎的窗户纸中,他精准地捕捉到了初挽的身影。

纤弱的身影,迈着轻快的步子,往院子外走去,她一转弯,便被篱笆墙挡住了,只有影影绰绰的身影。

再之后,连那影影绰绰的身影都不见了。

他攥着舀子,想起来刚才她忙不迭跑出去的样子,仿佛得了赦令,逃一样跑了。

他静默地看着窗外很久,才低下头,将手中那一勺棒子面粥盛到了大瓷盆中。

初挽过去地里时候,陆家哥几个已经把地给耕好了,耕地之后就剩下撒种了,说起来这农耕也快差不多了。

初挽有些感慨,这几个吃得虽然多,但确实也能干活,还算实诚。

陆家兄弟几个干到现在也饿了,听到他们七叔来了,一个个眼睛放光,跟饿狼一样。

当下几个人赶紧干完手头的活,一起回去,一到家,别说那哥几个,就连初挽都为之精神一振。

厨房大铁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氤氲蒸汽从老旧的窗棂飘散出来,带着酱香的浓郁香味钻到鼻子里,馋得人直流口水。

四个人都有些顾不上了,陆建时第一个冲进厨房:“七叔,你炖的?这是鱼吧?”

陆守俨淡声道:“十三陵水库的鱼,要了三尾,挺大个的,够你们吃的了。”

陆建昭也凑过去,贪婪地耸着鼻子:“这是加了宽粉?加了白菜!七叔,你不是我们叔,这就是亲爹!”

陆建晖也是累得浑身发瘫,饿得肚子直叫唤,现在闻到这味儿,简直了:“吃吧,咱赶紧吃吧!”

陆守俨颔首,命道:“你们准备碗筷。”

几个侄子顿时精神起来,搬凳子的搬凳子,放桌子的放桌子,拿碗筷的更是不甘人后,一会儿就收拾停当。

大家伙赶紧端菜端饭,又恭恭敬敬地把初老太爷请出来,一伙人终于坐在那里吃饭了。

就连初挽也不得不承认,这味儿真好!

豆瓣酱煸炒过,山里水库养得鱼,新鲜得要命,炖出来的那鲜汤味被大白菜和宽粉吸得饱饱的,别说里面的鱼,就是宽粉都香得要命。

至于那鱼肉,更是又肥美又鲜嫩,真真正正的蒜瓣肉!

还有那鱼骨头,咂一咂,里面也都是香,透骨香!

陆建时感慨连连:“七叔,打今儿起,你就是我亲爹亲妈!”

陆建晖:“咱七叔还有这手艺,绝了,平时可没吃过!”

陆建昭感慨:“七叔,你去开饭店吧,保准赚钱,你就是被当官耽误的大厨!”

太爷爷吃素,只吃了一点凉拌,喝了点棒子面粥,不过看着这三个馋小子,自然乐呵。

初挽也是喜欢得很,闷头在那里大口吃。

她发现了,说什么没胃口,其实就是不好吃,好吃了,她比谁都能吃。

她这么吃着,悄悄看了一眼陆守俨,试探着说:“七叔,你要是不在,我们就是原始社会,你来了,我们就大踏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一下子就实现了人类最伟大的理想!”

陆守俨面无表情:“我没空天天管你们吃饭,你们自己有手有脚,自己学着来,食材方面,我会让人给你们拉过来。”

说着,他扫了一眼陆建时:“别没事去人家小卖铺买芝麻糖江米条了,你丢不丢人?”

陆建时委屈:“叔,我要是天天能吃这炖鱼,什么芝麻糖江米条,我稀罕那个?这不是嘴里没滋味吗!”

陆守俨收回目光,不说什么了,他觉得没眼看。

这都什么侄子,二十岁的大小伙子了,跟小孩一样,还惦记着芝麻糖,弄得满村里小孩埋怨记恨。

陆建昭也道:“七叔,其实我在这里,挺想你的,你隔三差五来看看我们吧,一天不见你,我还挺难受的。”

陆建晖听这话,忍不住看了一眼陆建昭,这么肉麻的话,他怎么好意思说出来?为了那口吃的,这是脸都不要了?

陆守俨道:“我接下来会很忙,没时间,不过——”

他这一说,几双眼睛瞬间全都看向他,其实也包括初挽的。

大家都有些眼巴巴的意思。

陆守俨视线扫过大家,不着痕迹地在初挽身上停留了片刻后,才收回,淡声道:“这两天,建晨会过来一趟,他特意请假从美国回来了。”

陆守俨说完这话后,全场无声了。

大家面面相觑,最后所有的目光聚拢到了初挽那里。

陆建晨在陆家排行第五,今年二十四岁了,早些年他竟然主动下乡锻炼,去了新疆兵团,在下乡期间,他便不忘读书,回来轻松考上了清华大学,他在清华读了三年书便拿到了本科学位,之后申请出国,去国外名校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在,他明明正在国外读书,却也要从美国回来了。

陆建晨这个时候过来,意味着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老爷子分明是让大家公开竞争,让初挽随便挑选。

在一众侄子中,陆建晨是当之无愧最优秀的,几乎无人能及的。

初挽乍听到,其实也有些惊讶。

陆建晨这个人长得还不错,属于怎么看怎么玉树临风的,又实在是聪明,轻松考清华那种。

他在美国攻读经济学博士,大概在二十五岁就拿到博士学位,在国外知名企业工作几年后,回国担任某跨国公司亚太地区的联络负责人,之后获得美国某知名实验室的支持,拿到风投,创建了中国第一家互联网企业。

她最后的记忆里,陆建晨的公司已经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了。

这样一个能力出众的人,性情自然有些冷傲,目无下尘,一般人等,轻易不能入他的眼。他后来三十大几岁了,也没结婚,交往过几个,有当红明星,也有千金大小姐,但就是玩玩,没到结婚那一步。

陆建晨那么恃才傲物的人,竟然也来了,实在是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