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第2/3页)

他便笑:“也没人跟你抢。”

初挽看着他,坚持:“你的钱是我的,你的人也是我的,都是我的!”

陆守俨挑眉,好笑。

初挽却认真起来,她扑过去,拱到了他怀里:“你快说,你的钱,你的人,都是我的!这辈子上辈子下辈子都是我的!”

陆守俨将她抱了一个满怀,低头看着她:“这是怎么了?”

初挽却趴在他肩膀上,闷闷地说:“那你说,到底是不是?”

陆守俨眼神便认真起来:“是,当然是,我的都是你的。”

初挽这才满足,搂着他的腰:“这还差不多,你从头到脚都是我的,只能对我好!”

陆守俨好笑,抬起手轻抚着她的背脊,像是在安抚一只猫。

初挽便舒坦了,闷在他肩窝里,有些贪婪地吸着他的气息。

她喜欢这样,特别喜欢。

陆守俨便这么抱着她,道:“挽挽,我说正经的,我们各自有各自的领域,我也无意插手你的事情,你之前说,我的钱是我们日常花用的,但其实我并不在意这些,我们既然是夫妻,那就该夫妻一体,我不想和你分得这么清楚。你拿去随便用,随便你做什么都可以,万一赔了的话,也没什么,只是一些钱而已,又不是要了命。”

初挽从他肩窝里抬起头来,不过因为闷了半晌的缘故,她脸上泛着不正常的红晕,脸颊还被印上了衣领上的纹路,这越发显得那肌肤细腻清润。

陆守俨安静地看着她,黑眸深邃温柔。

初挽便觉自己的心被温柔包裹住,严严实实,密不透风,没有一丝寒凉入侵的缝隙。

心里太暖,她竟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便低声嘟哝道:“这还差不多。”

陆守俨抬起手,长指帮她理顺头发,掖在耳边:“你剪了短发后,这头发动不动就乱。”

初挽被他这样顺着,便觉得自己在他掌心里变成了一只猫,可以蜷着尾巴偷懒的猫。

她趴在他肩头:“我就喜欢这样。”

陆守俨看她这样,其实心里也很喜欢,便低头浅浅吻她。

从昨晚接到她的电话,纠结挣扎,之后毅然回来,一路上都在不断地想,睡着时梦里也在想。

想了一夜的渴盼已经把他的胸口涨满。

就这么抱在怀里吻,喜欢得要命,喜欢到连她每一根头发丝都觉得那么动人。

许久后,他终于舍得放开她:“我们收拾下,等会出门,去看看爸。”

初挽:“嗯,我这里有个水墩子,说要给他,最近都忘了,正好今天送过去。”

于是初挽换衣服,陆守俨也将被子收起来。

这么收拾着的时候,陆守俨突然想起之前,淡声道:“说起来,攒了这么多年钱,就等着给某个坏小孩花,结果还不被领情,给都给不出去。”

初挽听他这话,想起之前,心里暖暖的,又有些想笑。

陆守俨:“说你呢,别装傻。”

初挽便一脸讨好地凑过去,从后面抱住他:“我就知道你最疼我,原来你一直攒钱是想给我花!你从小就对我好,是不是?”

陆守俨神情不动:“最疼你吗?”

初挽笑得眼睛发亮:“难道不是吗?你不疼我,那你疼谁?”

心里却想,敢说疼别人,立即和他翻脸。

陆守俨回转过身,低首看着她。

视线交缠间,屋子里的温度仿佛上升了。

初挽屏住呼吸,抬头看着他,等着他的话。

陆守俨终于开口:“我当然最疼——”

他说到一半,后面的话却说不出口了,就这么隔着极近的距离看着她。

初挽的心漏跳一拍。

她意识到他要说什么。

她压着心里的期盼,看着他。

陆守俨却抿着唇,不说话。

她正要张口,却看到,陆守俨脸上竟然有了可疑的红?

她诧异地看着他,没错,一向情绪四平八稳的他,竟然脸红耳赤。

她动了动唇:“怎么了?”

陆守俨别过眼睛去,哑声道:“没什么。”

初挽越发纳闷:“你想说什么……”

陆守俨却陡然起身,道:“我去把垃圾倒了。”

初挽诧异:“你话还没说完呢…”

陆守俨却已经走到了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他抿着唇,低声道:“你把桌上也收拾收拾,等我回来,我们就出发。”

说着这话,人已经径自出去了。

初挽坐在床边,抱着被子,倒是呆了好久。

她其实大概知道他接下来的话是什么。

但是显然他很排斥这个字眼,或者说是排斥在她面前提起来。

好像是一个禁忌,提了后,他就立即反应很大,躲开了。

之前看完电影她逗他时是这样,现在又是这样。

她抱着被子,突然想到了什么,竟然忍不住笑了。

所以他其实是不好意思,以至于只能落荒而逃?

初挽略收拾了收拾,陆守俨回来了。

她瞄了他一眼,他脸上有些疏淡,没什么表情的样子。

初挽见此,也就不提了。

——虽然心里其实很想逗逗他。

陆守俨:“我带了点石原县的特产,我们收拾收拾,给爸还有哥嫂他们分分。”

初挽:“嗯。”

陆守俨将那些东西都分门别类放好了,一时两个人说着话,初挽便说起自己的打算。

“我想看看四合院,自己单独买一套,这样我们自己可以住,以后我放点什么东西也方便。”

陆守俨一听,便明白她的意思,略沉吟了下,道:“这样也行,我一时半刻就这样了,我看我们单位也没条件分配更好的住房,如果你想改善,也可以。”

初挽偎依着他,便将自己最近发了财的事说了。

她说的时候,特意留意着他的反应。

不得不说,见过大风大浪的男人就是不一样,他对于她发了多大的财并没有兴趣的样子,也没有多问,只是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最后,她道:“总之,我想拿出来一万,和你的钱一起买个房子,改善我们的住房条件,这样我做什么也方便,你觉得呢?”

陆守俨:“你想买,那就买,我也觉得买个房子挺好,现在用我做什么吗?”

初挽:“你都不仔细问问具体怎么回事吗?”

陆守俨:“挽挽,这些你既然操心了,那肯定错不了,我就听你的就是了,需要我做什么,我配合。”

初挽听着这话,便笑了。

她喜欢他摆出的这个态度,真的喜欢。

哪怕他只领着一份死工资,永远不会发大财,但是他对钱财就是看得淡。

这是一个不以物喜的男人,一个坦坦荡荡把信任摆在她面前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哪怕他穿着最土的旧中山装,他也散发着人品贵重的气息,这就是一个人的人格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