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2页)

他知道夏宇?

无可名状的共鸣,轻轻敲响。

转瞬,她又将视线移开。

纸箱最上边那本是夏宇的《脊椎之轴》,封面纯白没有一丁点别的色彩,以铸字方式打凸文字,需要凑近细看,才能读出书名及作者。

离经叛道的诗人,作品印量很少,她辗转加价才买来一本。装帧类似微型装置艺术,需要以手指触摸书中凸起的文字,或用彩笔涂抹诗句显形,她还没舍得,书封至今仍是纯白,却被奚行一眼认出,还认可了价值。

短暂沉默中,想起他家客厅那面书墙,就又合理起来,许多顶尖科研人士最后都遁入生命科学、哲学,而擅长解构的夏宇也很接近哲学,虽然她很小众。

今朝哦了声:“夏宇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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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家政服务的刘姐在厨房吸尘。

今朝抱纸箱进客厅,盘腿坐在落地柜旁,将书和旧杂志一本一本地码放进夹层,只码了半层,又拿出博物馆复刻的小画卡摆上,原本空荡荡的木柜多了点熟悉韵味。

整理完这些,纸箱里只剩一只厚信封,刚才掉在廊道里沾了尘。她将明信片倒出来,摊在干净的木地板上,找来纸巾将它们一张张擦干净。

刘姐清理完厨房,看到客厅铺开一地的明信片,也好奇蹲在一旁欣赏。

“这张漂亮,我好像见过。”

刘姐指了张封面赞叹,照片里的老房子色彩跳跃,几辆老爷车停在路旁,落日与暗影将画面一分为二,很抓眼球。

“这个呀。”今朝拿起明信片递给刘姐:“古巴首都哈瓦那,中美洲的海岛国。”

大学某个假期,今朝攒钱去古巴找灵感。那是一个老爷车遍地,却难通网络的国家,辉煌与颓废的矛盾满溢而出,非常适合练习摄影的“决定性瞬间”,她拍下许多扫街照片,去邮局选了张明信片寄给自己,出古巴后,照例将作品po上ins。

刘姐摇头:“没听过。”

今朝:“可能电视上见过吧。”

刘姐看了又看,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奚先生家也有这个,是冰箱贴的画,难怪我眼熟哦。”

今朝:“……”

刘姐:“他就住你隔壁。”

今朝低头将擦干净的明信片装入信封。

刘姐又再认出夏威夷火山、埃及尼罗河、格鲁吉亚雪山,笑滋滋:“你和他还挺有缘的,都去了这些地方。”

兴许是他女朋友挑的地方呢。

正如PR说,他和女朋友去了好多国家。

她垂下眼睫,看着手中信封的厚度,不露情绪:“他们品味还不错,会挑地方玩。”

作者有话说:

奚岚岚:我哥变了,连话都不让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