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抓捕丧彪

带着老贾重回他当初遇到丧彪的路口,周森根据他当晚的描述,判断出丧彪走的路径。

“当时我就是走在这条路上,他从那个巷子过来的,晚上风大,我低着头……”

“这条巷子过去就是大安街。”

周森点了点头,沿着巷道走了过去,一边注意观察巷子两边墙角的情况。

这条巷子应该走的人不多,而且又窄,又黑,几棵树,落叶一地,还混杂着一些生活垃圾,与积雪混在一起。

“邹叔,找看看,看有没有线索,这里应该没有人清扫,或许这是我们的机会。”

“好吧,我来安排。”邹树勋点了点头,一招手,叫了一个心腹上来,吩咐了一声。

紧接着,就看到特务大队的警察牵着两条警犬过来。

警犬的鼻子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凶手手套真的被人在这条巷道的某个角落里的话,那很容易就找到。

邹树勋能借来警犬,这是对周森足够的支持了,一般案子,真用不到警犬的。

日本人对警犬的使用控制很严格的。

周森他们运气不错。

警犬才被牵着走进巷子没多久就狂吠起来,显然是有所发现,众人循声而去。

在一处墙角跟的冰凌下看到了一只带血的手套,赶紧命人取来工具,将上面的脏冰刨开,一只灰色的手套露了出来,上面血迹是暗红色的。

找到这只手套后,很快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又找到了另一只,这凶手扔手套的时候,没有团在一起,而是随手扔的,这样两只手套才没有在同一个地方找到。

“手套带回去检验,比对上面的血迹,看是不是凶手的。”邹树勋吩咐手下一声。

周森知道,现有的技术手段是无法从手套上提取出凶手的任何线索的。甚至连血型比对都可能做不到。

不然这个案子到好破了。

能找到手套已经是很大的突破了,再想找到任何线索,就只有去案发现场了。

既然来了,周森也想再去案发现场一趟。

再一次回到孙庆魁的家中,周森先去了二楼卧室,就是发现孙庆魁死亡的房间。

尸体早已经移走了,但是现场痕迹还在,警察办案,还是讲究的,不会乱动屋内的任何物品,以免影响到后面案件的侦查。

“我带人亲自勘察的,能找的线索都找了,没什么拉下的。”邹树勋跟了进来说道。

“我不是不信邹叔,我就是喜欢到现场转转,找一找灵感。”周森呵呵一声解释道。

“这哪有什么灵感,除了一股子陈腐味儿……”

“邹叔,我们来的时候,门是从里面反锁的,而凶手伪造了姜柔和秦朗跳墙调走的假象,这必然说明对方是有备而来,可那个时候姜柔和秦朗已经被绑架了,凶手如果是一个人的话,他是如何伪造成两个人离开的现场,而且现场的鞋印跟姜柔和秦朗脚上的鞋一模一样,我问过她们,她们只记得自己被打晕后,醒来的时候,身上衣服鞋帽都在,也就是说,这个凶手必然是跟栾元辉一伙儿的,栾元辉撒谎了……”

“我怎么没想到这个,我现在马上回去审栾元辉,这小子居然还藏着这么重要的事情没说!”邹树勋也觉得周森推断的有道理。

既然姜柔和秦朗被绑架了,她们就不可能是杀人凶手,可凶案现场却只是留下他们的鞋印,而且,姜柔和秦朗都没进过孙庆魁的卧室,现场必然是有人伪造了她们杀人后逃逸的。

那现场的鞋印又都是她们留下的。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她俩被人打晕后,被脱去了鞋子,然后凶手穿在了自己脚上,伪造了现场。

而凶手应该是两个人。

可老贾只撞到了丧彪,而巷子里发现带血的手套,丧彪很可能是其中一个凶手,而另一个则可能在行凶后跟他分开了……

“邹叔,你接到报警电话是什么时候?”

“我看了一下,大概是八点出头的样子。”邹树勋回忆了一下说道。

“老贾遇到丧彪的时间呢?”

“他自己说,听到教堂的钟声没多久,应该是八点左右……”

邹树勋道,“你是怀疑,那个报警电话是丧彪打的?”

“不是没这个可能,他与老贾遭遇的位置往前走两百米就有一个电话亭,那个电话亭的号码,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打出报警电话的那个,这个应该不难查的。”

“没错,对上了!”邹树勋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来了一下。

“邹叔,另外一个人是栾元辉的话,他一定不敢说,因为就算人不是他杀的,他也是从犯,就算不判死刑,也会很重的,所以,他认下较轻的罪名,这个杀人罪自然不敢说了,何况,也许有人暗中给他递过话了,保守这个秘密,他不但自己有好处,他家人也会有好处……”

“放心吧,我一定把他嘴巴撬开。”

“多谢邹叔了。”

“你走不走?”

“我再看一会儿,您先走吧,给我留一个人就行。”周森说道。

“好。”

……

黄卫和徐春梅一心想要拿到孙庆魁的房子和店铺的契约,但她们入狱之前,都没有拿到。

孙庆魁如今已经死了。

这些东西他藏在什么地方,也没有跟任何人说。

但毫无疑问,孙庆魁能藏东西的就在这栋房子里,只是,徐春梅找过没能找到。

而黄卫也偷偷过来找过,也没能找到。

这孙庆魁还真是会藏东西。

周森对孙庆魁的了解还是十多年前,但一个人的秉性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虽然他跟孙庆魁也就短暂的一年多的相处,可他对孙庆魁的吝啬和冷酷是了如指掌。

他是绝对不会把属于自己的东西交给任何人的,在死之前,一定会把这份积攒的家产都吃光,用光的。

至于身后事,他可能真的一点儿都不在乎。

所以,在没死之前,他一定会把这些东XZ在一个只有他自己能找到,别人却无法找到的地方。

周森知道,孙庆魁有一个藏东西的习惯,这个习惯不知道姜柔他们是否也知道。

那就是他喜欢把东西随身携带,因为过去他带着戏班儿走南闯北,没有固定住所。

值钱的,除了小玩意儿之外,基本上都换成了银票或者本票藏在二胡底托里面。

这个习惯,他是无意中发现的。

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有没有改变这个习惯。

周森来到书房,很容易就找到了孙庆魁那本海黄的二胡,除了他的那些积蓄之外,也就这把二胡是最值钱的了。

只是黄卫和徐春梅不识货,没把他当成宝贝,如果不是姜柔夺权的话,这把二胡应该传给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