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李卫东贪污公款!(第2/2页)

“那你离开服装厂之前,将服装厂账上的一笔钱,转到了你个人的账户上,有没有这件事?”刘书记又问道。

“有这件事情,不过那笔钱是我承包服装厂得到了分红。”李卫东回答道。

“那你怎么证明,那笔钱是你的分红,而不是服装厂的公款?”刘书记又问道。

李卫东从包中掏出几份文件,接着说道:“我这里有几份文件可以证明,第一份是我承包服装厂时候的交接文件,上面显示,服装厂的账上只有43块2毛钱,你可以查看服装厂的账目来确认。

而且这份文件有服装厂前任厂长王兰同志的亲笔签字,你可以找她确认这份文件内容的真伪性。我想请问一下,一个账上只有43块2毛钱的服装厂,怎么去贪污几十万?”

李卫东说着又拿起了第二份文件,接着道:“第二份是我离开服装厂时候的交接文件,上面显示,服装厂的账上有21852块4毛钱,这个你也可以查到。

根据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我承包服装厂以后,每年要向公司上缴两万块钱的利润,这服装厂账上的两万多块钱,就是我上缴的利润,当时承包的合同我也带了,你可以查验。”

“李卫东同志,你承包服装厂的合同,我之前也看过了,上面可没有说,你承包服装厂以后,可以将服装厂获得的利润揣进自己的腰包里!这服装厂毕竟是国有企业,所产生的经营利润,按道理也该属于公家的钱吧?”刘书记开口说道。

“承包合同上也没说,我不能从服装厂获得利润分红吧?对于承包企业获得分红这类事情,国家并没有出台法规予以禁止,而且在很多地方,已经有了类似的先例。

去年十二月份,国家颁布了深化企业改革方面的决定,其中也提到要在全国推广承包制。所以说,我从服装厂获得的分红,是合法收入。”

刘书记微微一笑:“李卫东同志,国家要推广企业承包制,只是肯定了你承包服装厂的行为,至于你从服装厂里拿走的钱是不是合法收入,可不是你说的算的,这件事情还不能下定论,我们还需要调查才能得出结论。”

李卫东却摇了摇头:“刘书记,我认为这件事情,不需要咱们公司的纪委给出结论,或者说咱们公司的纪委,还没有资格对此给出结论。”

“啪!”刘书记猛地一拍桌子,有些愤怒的说道:“李卫东同志,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知不知道,你这是在对抗组织的调查!”

李卫东呵呵一笑,从包里掏出了另一份文件,接着说道:“我获得的这笔红利,已经向国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国税局可是根据国家的法律进税款收缴工作的,如果我的这笔红利是违法收入的话,国税局也不可能向我收取个人所得税,你说是不?”

李卫东说道这里,将那份国税局的纳税单据递了上去,接着说道:“这是国税局给我开局的纳税证明,我是依法纳税,这收入自然也是合法的。

刘书记,你觉得咱们公司的纪委监察室的调查结论,能有资格跟国法比较么?难不成您这个纪委监察室,还能大过国家的立法机构?”

这话说出口,有点诛心了,刘书记顿时被问的哑口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