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女人们卷起来了

看着那个问题,胡禄突然笑了。

“好你个赵德柱,来京城了竟然也不来找朕!”

能质问为什么清心没有位列前十,除了清心的弟子赵德柱还能有谁。

胡禄对其他问题作出了批复,至于最后一个问题,胡禄的指示是,把这个提问者请到皇宫来,朕亲自答复。

赵德柱刚刚筑基,实力不弱,如果能把他留下来帮忙,对于自己目前人手紧缺的局面肯定会有帮助。

……

岳府。

岳云刚正在等待自己最衷心的家仆,终于,家仆回来了,还带回了两颗增气丹,都是从宝丹派买的。

家仆看到主人气定神闲的盘腿姿势,心中感慨,主人已经成仙了,将来陛下肯定会更加器重他的,只是为什么不愿意跟陛下透露呢?

岳云刚服下一颗丹药后,开始运行自身的功法,身上冒气了蓝光。

……

萧府。

完颜鸿基捧着一壶酒上门,“萧老八,萧七哥,还有萧览兄,你们怎么不等我就走了啊,看我给你们带来了什么!”

“一坛酒呗。”萧参道。

“不,这不是普通的酒,这是虬山派卖的虬山仙酒,我可是花了一千两才买了这么一小壶,特意和几位兄台分享的。”

“哦,你竟然买了!”萧授惊奇道,他们也进了这虬山派的门店,但被上面的标价吓的又退了出来。

买不起是一方面,而且以父亲在朝堂的地位,将来陛下肯定会予以赏赐的,早晚能喝到。

这一壶酒,每人倒一杯就下去了一半,萧览最是滑稽,喝酒不是喝酒,而是舔酒,动作像是猫咪喝水,舔了一口直呼“不愧是仙酒,感觉整个身子都酥了!舒坦!”

萧授也评价,“我感觉自己距离突破已经不远了!”

萧岩,“哪有那么玄乎,我觉得非常一般啊,都没尝出什么味儿,基基再给我来一杯吧!”

……

万府。

万三刚刚把自己买的酒安藏好,比藏银票和地契的安全等级还高,虬山派一半的的存量都让他买走了,这酒经过太医院的认证,富含多种仙果,可以延年益寿,甚至有回春的功效。

以后每天早中晚自己就和夫人喝一小盅,或许来年还能有希望再添一个大胖小子。

至于万大吉,他就别想沾这酒了,毕竟他还不到十八岁呢,未成年人怎么能饮酒呢。

……

蓬莱客栈。

店老板就是之前云轻入住那家汉亭客栈的老板娘,也是她推荐云轻参选秀女的。

显而易见,她是枭组织的人,如今又被派到蓬莱客栈,继续发挥自己的作用。

可是一天都快过去了,还没有一个客人上门,据她所知,不少修真者都住在客栈,有的还会直接在京城购置房产,比如那个雷家大少爷。

正百无聊赖地等着,突然有人上门,一个用头纱帽子遮住脸的女子道,“我想住个好房间。”

“客官可是修行之人?”

女子凭空消失又出现,语调清脆,“我是啊。”

“客官请随我上楼,天字一号房给您准备着,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您呢?”

“我啊,我是一个不配拥有姓名的人,说了你也不认识。”说完女子直接出现到了楼上。

老板娘吓了一跳,感觉此人应该很强,忙把此事记录下来,准备晚些时候向何大人汇报,她虽然是枭组织的,但如今在西单仙街做事,何大人直接领导他们。

……

饕餮酒楼。

鹿久久终于等到了她的第一位客人,结果是赵寻欢带着孙女下馆子,麻蛋,冤家路窄啊。

饕餮酒楼是京城几家餐饮巨头合股创立的,鹿久久也占有一定股份,而且她自愿担当店长一职,以后就在这里长期扎根了。

赵寻欢马上就要离开京城了,所以想着好好补偿补偿孙女,今天这顿饭,不点最好的,只点最贵的。

“诶,那个老板娘,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赵寻欢突然叫住转身的鹿久久。

鹿久久哼了一声,“大爷,你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年纪了,这种话术已经不流行了。”

赵淑芬拉了拉爷爷的裤腿,感觉太丢人了,“爷爷,你都一百多岁的人了,人家顶多30,你收敛一点好不好。”

赵寻欢委屈死了,他是真的觉得对方很熟悉啊。

难道是以前在皇宫里见过的,按照他的猜测,这种地方皇上肯定会安排自己人的。

“算了,不管她了,你今天都买了什么啊?”赵寻欢慈祥地问。

赵淑芬把自己买的符箓拍在桌子上,“买了这么多呢,厉害吧,我还跟她们砍价了呢。”

“傻孩子,你又不是修行之人,手上没有法力,买这个也用不了啊。”

“店家说可以用的,还说这是凡人专用的,只不过用法各不相同,比如这张要点燃后生效,这张要泡水后生效,这张要生吞后生效。”

“还能这样?”赵寻欢拿起一张仔细端详起来,这是一张疾行符,他就会画,是他为数不多擅长的符箓,跑路专用嘛。

但是此符跟他认知中的疾行符只有99%相似,那百分之一肯定就是决定性因素了。

“不错,你收好就是,这符临门有点东西的。”

“应该是说陛下有点东西,我认出其中一个店员是当初和小白一起的秀女呢。”赵淑芬压低声音道。

赵寻欢恍然,更加为自己选择站在皇帝一方而庆幸,也幸好当初没有打死那个隐身的侍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等等,隐身的侍卫!?

赵寻欢再次看向柜台后面忙碌的鹿久久,眼中闪过一丝微妙。

……

次日,胡禄从苗红袖身边醒了过来,红袖直勾勾盯着他。

胡禄亲了一口,“你哥还活着,放心吧。”

向红袖播报红海的生死问题成了胡禄的日常,不过昨晚红袖非常卖力,于是胡禄准备说的详细一些。

想要知道苗红海的情况,观想秦淮柔就可以了,这位秦蓝岛大小姐最近一直在那个矿岛上。

看完之后,胡禄惊诧不已,“好你个苗红海,胆子可真够大的!”

“怎么了?”红袖担心地问。

胡禄回道,“根据最新情报显示,你哥想要通过追求一位修真门派千金的办法重获自由。”

红袖反问,“不,不可以吗?”

“红海现在跟奴隶差不多,毫无人身自由,整天脏兮兮的还要被人鞭打,而那位千金,年方50,炼气巅峰,有着美好的未来和前程,你觉得呢。”

“就是希望不大呗?”

胡禄摇头,“他貌似找对了方法。”

“什么方法?”

“他在做文抄公,那个门派孤悬海外,估计是没听说过朕的大作,而那位千金似乎是喜欢舞文弄墨的,你那个哥哥恬不知耻,把朕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说成是自己写的,无耻,太无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