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 看花并非一朵花

珍卿早饭后给三哥讲梦中事, 说她是一个上山采药的农女,半道看见一朵异常娇艳的花,将其移栽回去放在窗前, 忽然某夜做了一个怪梦:一个年轻公子说感激相救,欲要对她以身相许。

“这年轻公子说要以身相许, 并信誓旦旦说明日就来送聘礼。我醒来没当一回事, 把梦当成笑话说与祖父听。谁知头顶突然长出几片绿叶, 把祖父也吓坏了, 我吓得赶紧往下揪扯那叶子, 断掉的叶梗处竟然流血了……

“更奇的是,我头上扯掉的叶子,不但能自己重新长出来, 还慢慢地结出一个花苞,那花苞也渐渐要绽开。祖父带我到处求医问药,却无人能根治这奇绝之症,

“我们祖孙对这怪症都已绝望, 听任头上长着绿叶红花, 对生活其实也没有妨碍。可自从这桩怪事发生,家里荒诞不经的事情越发多。我从山里移栽的那朵娇花, 不知为何总有土狗子来啃他的根, 无论怎么用药怎么治虫,土狗子还是不停地过来, 被药死杀死也在所不惜。我移回家的花眼看就要枯萎凋落……

“一天夜里我又做了怪梦, 有个比人还大的土狗子怪, 能直立起身子还能口吐人言, 叫我把谁的珠子还予他, 不然就把我们祖孙的精血也吸尽。梦里那土狗子怪似有神通, 它的獠牙正要咬向我的脖子,忽被莫名的力量击中,他就落荒而逃了。祖父听见我的怪梦,更加发愁了……

“……直到有一个跛脚道士路过,问我们是否见过大个的土狗子怪,我们祖孙这才算遇见高人,给他讲明了前前后后的怪事。这道人看我移栽盆中的花,又看我头上茂密的花叶,念叨着‘痴儿,痴儿’,才慢慢道出其中根柢。

“他说我窗台上的花年久成精,为我所救后一见钟情,是诚意要娶我这凡人做老婆,因此把他的本命魂珠送给我做聘礼。草魅之精凝成的宝珠,有延年祛病、禳除妖邪之效,也是草木精灵的保命法宝,我头上长的叶和花,就是它的本相。土狗子怪本是花精的天敌,那花精原来有本命魂珠在,才能在土狗子怪的手下保命,他失了魂珠就不行了,现在被啃噬得只剩一线生机……

“然后,我跟祖父感极涕零,说要把珠子还回去,道士却说花精是诚意送出宝珠,根本没想过收回去,他也动不了花精的禁咒,除非我与花精成就姻缘,神魂交融。我就一狠心一咬牙,说既然收了聘礼就嫁他好了,祖父也说人妖虽然殊途,但这花精诚是良配。那道人说我们既有诚心,便当立刻筹办婚礼,只要天地为媒,那花精自会现身与她亲近,只要两个人神魂交融,花精得了魂珠的助济,便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当我与花精神魂交融,那花精的宝珠散出的灵气,引得那个大土狗子怪来抢夺了。道人御剑跟土狗子怪打斗,可是那土狗子怪子子孙孙太多,密密麻麻无处不在,眼见好多小土狗子爬入新房,要将魂珠抢夺过去,正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奇迹发生了……”

珍卿说到这里奇怪顿住,鼓着嘴似乎有点费解,叹着气慢悠悠地道出结局:“我的祖父杜太爷,平常看着就是凡人,却突然变成一个多手多足的飞蜈蚣,他就像鲨鱼吃小鱼虾米一样,腹节上亮出好多只眼睛,许多眼睛中激射出金光万道,把那些小土狗子瞬间射死,土狗子怪也被道士打落在地……”

三哥费解地看着珍卿:“怎么会是飞蜈蚣,有什么典故吗?”珍卿撑着脸曼声解释:“小时候看《西游记》,蜘蛛精有个蜈蚣精师兄,那蜈蚣精肋下有千只眼,所以也叫多目怪,身上千眼能射出万道金光,连孙悟空都对付不了。梦里的材料大约从这里来。”

听到这里,陆浩云垂眸微笑。不得不说,有的人天生就该做文学家,一个梦境竟能如此起承转合,悲喜跌宕,以至于明知是假的,他竟然有几丝感动。

其实,最后的情节是珍卿瞎编的,她没法跟三哥解释,梦里的杜太爷其实不是蜈蚣精,他是站房顶上高举一根棒棒,喊两声什么咒语,穿上制服他就变成了奥特曼,然后一念“biubiu,biubiu,biubiubiu”,满目白亮激射的光线,映得整个天地亮如白昼,所有人都不能迎视,大大小小的土狗子就都嗝屁了。

……

珍卿讲完却微微有点黯然,三哥询问缘故,珍卿幽幽地说道:“梦里的我是凡人,爷爷却是螳螂精,连梦也要应和现实,我的潜意识里什么都有。”连心结也暗含在里头。不过她不会再钻牛角尖,不过白感叹一下。

陆三哥耐心地劝慰他:“你太多愁善感,你为什么不想,也许是祖父一直护佑你,你的潜意识觉得他很强大,梦里梦外都能护你无虞,所以你的故事是这样。”

珍卿一听恍然有悟,感觉自己是钻牛角尖了。陆浩云又笑着提建议:“这个故事很有童心,不妨写成童话故事。情节完备不用太费脑子。”

三哥太为她的智慧感动。一个人的心灵若无限丰富,外在的物质与形式对他确实不重要。在淡薄名利这一点上,陆浩云自愧是不如小妹。一场婚礼就让她如此困扰,看来他们结婚以后,应该尽量保护她文人的秉性,避免外界对她的无谓干扰。

梦里的故事讲述议论完了,三哥忽从衣服荷包里掏出一个紫色丝绒盒子。好家伙,在白昼天光的散射下,盒中的物品似是千面折光,璀璨得叫人不能迎视。三哥于是起身将窗帘拉上,珍卿捧着那紫色丝绒盒子,仔细观赏里头精美的红宝石戒指:一颗异常圆润剔透的红宝石,在微暗的自然光中,散发着幽谧温润的红光,红宝石被一圈细小的圆钻拱卫着,白钻提亮红宝石微暗的光色,红宝石收敛钻石太过夺目的锋芒,如此搭配正是相得益彰。

三哥叫珍卿把戒指戴到无名指看,尺寸不合适还能拿去改。珍卿戴上去仔细端详感受,三哥也拿起她手指细看,两人相视而笑:“正好合适。”

三哥揽着她解释说:“那年我从欧洲回国,妈妈发电报给我,说陆家叫我准备聘礼,回国之后即刻完婚,那时候聘礼流行金银翡翠,我觉得全是陈腐俗气。经过Port Said看岸上有人兜售红宝石,莫名就喜欢上。红宝石乍看炽烈醒目 ,其实光华内蕴、沉静安详,我花光积蓄买了一大袋子,想将来若得遇良缘,定用它们装点我的新娘子。”

珍卿的手虽瘦但嫩白,戒指与手相得益彰,陆浩云把他戴着戒的手也伸出,三哥的红宝石戒指设计简单,但他的手与戒指也都好看。他们头挨头手并手,亲昵地欣赏一会儿,珍卿煞风景地嘟囔一句:“三哥,好看是好看,可这么醒目的婚戒,容易招贼惦记,恐怕不宜常常戴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