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穿越 要不你喂我吧?

六月初的正午,哪怕是在山林里,气温依旧灼人。

“嘶——”

脑袋疼的厉害,黎荞眉心拧了起来。

与此同时,肚子里传来犹如火烧一般的饥饿感,烧的他不由抬手捂住了肚子。

但下一瞬,他身子一僵,他不是被丧尸咬死了么?怎么还会有这些感觉?

猛然睁开眼,灿烂的阳光毫无预兆的铺满他的视线,整个天地都亮堂堂的,毫无末世那种空气里飘着烟尘颗粒的昏暗。

他不由怔住。

他有八年没见过这种明媚了,他这是在哪儿?

“你醒了?”一道低低的、温和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黎荞一惊,下意识的抬手,想要动用水系异能给自己罩上一个水球做防御。

但下一秒,一张俊朗的脸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动作立马僵住。

这张脸距离他有一米多远,看上去不足二十岁,棱角分明,五官锋利又俊美,神色带着几分戒备。

但偏偏一双眸子水润润的又亮晶晶的,宛如盛着细碎阳光的湖泊,看的黎荞有些失神。

而且,他竟是一身古人装扮,一身褐色的粗麻布短打,长发被一根小木棍挽在脑后。

“你……”黎荞失语,他这是穿越了?

“给你。”

这张俊脸的主人从背篓里拿出两个菜窝窝,往前跨了一步,极快的将两个拳头大的菜窝窝放到了黎荞的胸口。

然后大步退后,就跟黎荞身上有丧尸病毒一般。

做完这些,他一手拎起背篓,准备离开。

“诶,哥们儿!”

黎荞下意识去拦人,但下一秒,他脑袋仿佛被针扎了一般,疼的他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眼角的余光瞥见青年顿住了脚步,他立马哎哟了一声,痛苦的双臂抱头,要不是身上搁着俩窝窝头,他就在地上打滚了。

果不其然,青年又回来了,但与他依旧隔着一米的距离:“你怎么了?”

“头、头疼。”黎荞虚弱的回答。

“……你后脑勺磕到树上了,所以会疼。”

“啊?”黎荞依旧虚弱:“可是好疼。”

“你忍忍就过去了。”青年说完还是要转身走人。

黎荞见状,又痛苦的哎哟了一声;“你救人救到底,我现在又饿又脑袋疼,吃窝窝头的力气都没了。要不你喂我吃吧?”

“?”

青年一脸不可思议的回头瞪向他,短暂的震惊之后,眼神像是看流氓一般充满了厌恶。

青年拎着背篓,大步流星的就往山下走。

但走了几步,猛然回身来到黎荞身边,抬脚在黎荞腿上狠狠踹了几下,这才又快速的下山。

黎荞被踹的直抽气,但盯着青年颀长的背影,他却是心情极好的笑了起来。

刚才的脑袋疼,是他脑中被灌入了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

他穿越了。

他死了又复生。

而且,这还是一个山清水秀没有丧尸的世界!

就是这个世界的性别划分让他有些迷糊,在这里,除了男人和女人外,竟然还有一种名为小哥儿的人。

但没关系,只要没有丧尸,一切好说。

于是心情一好,再加上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青年的情况,他就忍不住嘴贱了一句。

青年名叫陶竹,是个哥儿,还是个大龄嫁不出去的老哥儿,所以刚才面对着他的嘴贱又是震惊又是生气。

不过,青年的脸的确长在他的审美上,而且还救了他一把,嗯,得报恩。

这般盘算着,他动用异能,凝出一个水球塞入口中。甘甜的水流过干涩的喉咙,落入胃中,让他饿得火烧火燎的胃好受了一些。

抓起两个菜窝窝头,就着水球,他一边吃一边恢复体力。

半个小时后,他慢慢起身,准备下山。下山时,他随手捡了些干柴,还编了个草绳捆干柴。

他穿的这具原身也叫黎荞,好吃懒做,在县城的私塾读了十年书,一事无成,连个童生都未考上。

之前有黎父黎母在,原身还能在私塾混日子,去年黎父黎母去隔壁县探望远嫁的女儿,下雨路滑,不慎跌入河里被淹死。

没了黎父黎母提供银子,原身为了继续混日子,不仅将他的田地卖了,还因为赌博欠了一屁股债。

即便如此,原身依旧想吃好的喝好的。

前天,原身嫌黎粮也就是原身大哥家的杂粮馒头掺的野菜太多喇喉咙,闹着想吃肉,为此将他那份馒头给扔了,气得黎粮这个最为疼爱原身的大哥都不肯再管他吃饭了。

没人管饭,在村里借了一圈也没借到粮食,于是原身今天就上山转悠看能不能踅摸到什么吃的,结果一脚踩空,脑袋撞树上死了。

回忆完原身活该跌死的一生,黎荞已经来到了山脚,手里也已经捡了一大捆干柴。

刚才一路下来,没有看到任何猎物,而原身家里穷的连老鼠都不愿意光顾,于是他没有回原身所在的三柳村,而是沿着山脚去了绕村而过的小河。

三柳村的这个小河有十米来宽,河水湍急,所以河里面的鱼不太好捉,没人捉,这些鱼就越来越多,黎荞在河边站了不到两分钟,便有条一尺来长的草鱼从他跟前游过。

黎荞瞧着那鱼,在河边蹲了下来。

他的水系异能也跟着穿越了,虽然八级被压成了一级,但捉鱼肯定没问题。

过了午时,河边空无一人,一级的水异能操控不了自然界的水,于是他把大手伸到了河水中,紧接着,一个水球出现在他掌心。

水球摇摇晃晃的向着河里正游来游去的草鱼飘去,撞上草鱼之后迅速变大,瞬间便将那条毫无防备草鱼包裹住了。

然后水球又晃晃悠悠的来到了黎荞身边。

这草鱼万万没想到人类竟然有如此作弊神器,到了黎荞手里才想起来扑腾。

可惜晚了。

黎荞随手将其扔到岸上,然后视线转回到了河内。

靠着这种手法,不到十分钟,他便捉了十条鱼上来,每条都有一尺多长。

用草绳将十条鱼串起来,他一手拎着鱼,一手拎着干柴进了村子。

现在是麦忙天,家家户户都忙着收麦子,小孩子也得去麦地里捡麦穗,所以整个村子有些静。

原身家在三柳村南边,三间土坯正屋,东西各两间厢房,原身懒惰,所以小院生着杂草,瞧着有几分荒凉。

原身把家里能卖的全卖了,包括他读书时所用的书籍和笔墨纸砚,因此几间屋子不仅脏兮兮,还光秃秃。

厨房里铁锅、菜刀都没了,案板上只有个缺了一个刃的破剪刀,旁边有几个陶罐陶盆陶碗。

好在还有一点点盐巴,可以让黎荞做烤鱼,他没有用锈迹斑斑的破剪刀,而是打算凝出一把水刀收拾这几条鱼。

但水刀刚出现在他掌心,门口就传来了轻微的推门声,紧接着脚步声响起:“小荞,你在家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