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置办东西 买买买

黎荞和陶竹两人到县城时,天已经亮了。

县城门口依旧如赶集般热闹,角落里,黎荞之前卖鱼的地方,王掌柜和小五已经在等着了。

陶竹远远便看到了小五,他松了口气,五十斤丰糕呢,还卖的那么贵,若是小五失约,那他和黎荞指不定要卖到什么时候。

黎荞带着陶竹来到了老地方,等他放下板车,王掌柜这才背着手踱到他二人跟前。

“黎小哥,今日可是做了丰糕?”

“当然,比昨日小五说的只多不少。”

黎荞笑眯眯的答。

而陶竹则是将背篓上的抹布掀开,将里面装着沙琪玛的崭新麻布袋拎了出来。

吃食生意,黎荞很是注意卫生,不管是装沙琪玛的麻布袋还是背篓,全都是崭新的。

背篓下面还特意垫了麦秸编的崭新垫子。

王掌柜很满意,看陶竹打开了麻布袋,便上前验货。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洁白的帕子,用帕子捏了块沙琪玛送到口边,咀嚼了之后,他露出满意的神色。

“这一共多少斤?”

“一共是五十五斤。”

黎荞多带了五斤过来,想要零售,做生意不能只指望王掌柜一人。

“我全都要了,包起来吧。”

王掌柜胖乎乎的手去拿随身的钱袋,打算结账。

“行。”黎荞点头。

打开市场也不差这几天,先挣钱再说。

“按照第一次的价格,一斤丰糕是一百五十文,五十五斤一共是八千两百五十文。”

“嗯,是这个数。”

王掌柜点头。

他从钱袋子里拿出了八两银子,又数出了二百五十个铜板。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黎荞直接把装着沙琪玛的麻布袋给了小五。

“黎小哥,若是丰糕卖的还成,我让小五再来寻你。”王掌柜留下这话,带着小五离去。

一直到这两人走远,陶竹才长长的呼了口气,俊脸上也显出笑来。好顺利,钱就这么到手了。

“走,咱们进城置办东西。”

黎荞将铜板收了起来。

“好!”陶竹声音里透着明显的欢喜。

就当两人准备离去时,附近摆摊卖烧饼的一位大婶突然叫住了黎荞:“哎,小黎,你卖给王掌柜的那个点心是什么啊?”

“叫丰糕。”黎荞顿住脚步,笑着解释了几句:“是我做的一种新吃食,今天的被王掌柜包圆了,明天我还会来摆摊,婶子若是感兴趣,明天可以买来尝尝。虽然贵一些,但味道不错。”

“好,婶子明天就等着你了。”

烧饼大婶连连点头。

能让王掌柜都包圆的点心,味道肯定不会差。

她家大儿媳怀着身孕,吃什么都觉得没味儿,现在碰巧见到一种她不认识的点心,她想买回去给她大儿媳尝尝。

等推着板车进了县城,陶竹有些兴奋:“看来零售也会有人买。”

“肯定有人买。不过,不能指望城门口,那里摆摊的大部分都是跟咱们一样从乡下来的人,他们舍不得买这种贵重点心,刚才的婶子只是意外。”

黎荞在县城门口卖了好几天鱼,对县城门口的情况比较了解。

“这样么?”陶竹皱眉:“那你是打算进城卖?”

“城门口和城里,两边都试一下。目前来看,丰糕比卖鱼来钱快。”

沙琪玛的原料是面粉,鸡蛋,麦芽糖,油,芝麻,这些东西虽然贵重,但算下来一斤沙琪玛的成本价是五十文。

当然,这不包括人工费。

黎荞觉得,人工费绝对要比这些原料更贵。

大热天的,待在厨房里又是揉面又是对着热锅油炸,还得步行来县城售卖。

三柳村距离县城太远,一来一回需要四个时辰,也就是八个小时。去县城卖鱼不到十天,他已经磨破了一个鞋底。

这份辛苦,难道不值一百文么?

所以黎荞理直气壮的给沙琪玛定了一百五十文一斤的价格,他觉得这是个良心价。

若是一天能卖出三十斤沙琪玛,那就能挣三两银子。

平城这么大一个县城,肯定能消耗完三十斤沙琪玛。

因此,他不仅要在城门口摆摊,他还想给县城里的吃食铺子送货,尽可能的打开市场。

陶竹听完这一串分析,狠狠点头,一双眸子绽出明亮的光彩。

这人胸有成竹的样子看上去好可靠。

这是他的男人!

他恨不能明天就能成亲。

“听你的,生意上的事儿你安排。但接下来咱们去哪儿?”

“买衣服。成亲肯定需要新衣服。”

黎荞没有错过陶竹眸子里的迷恋,他忍不住笑:“再买些布做被褥,新床来不及打了,但被褥一定得要新的。”

“咱们的洞房不能糊弄,我现在的被褥不配出现在咱俩身下,不配碰你的身子。”

他可不愿让他的竹哥儿使用原身用了很多年的被褥,要换新的!

“……”

陶竹的双颊“唰”的一下就红了,这人!

大白天的瞎说什么!

狠狠瞪了黎荞一眼,但他嘴角却是绷不住要上翘,这人肯定是真觉得他好看,不然又怎会想洞房的事儿。

“走走走,咱们去布店。”

看陶竹只是瞪了自己几眼,黎荞心情更好:“咱们去买买买!”

“才挣了多少银子就要买买买了。依我看,衣服是新的就成了,被褥拆开洗一洗,不比新的差。”

陶竹想到黎荞手里的全部财产,忍不住道。

“不不不,被褥一定要新的。新被褥配新夫郎。”

黎荞很坚持:“大不了买最便宜的麻布,里面装上麦秸,睡起来也挺舒服的,花不了几个钱。”

“……也行。”

陶竹点了头。

于是两个人去了布店。

距离成亲没几天了,两个人还得卖沙琪玛,所以黎荞直接选了布店里的成衣。

陶竹的肤色还不如原身这个书生的白,因此黎荞没选大红色,而是选了两套石青色的棉布短打。

至于被褥,为了洞房的体验着想,黎荞没选粗糙的麻布,而是选了柔软的棉布。

他喜欢的粗糙,仅限于陶竹的双手。

被褥嘛,当然还是棉布的舒服。

布店卖的棉布比村里人织的漂亮,上面有代表多子的石榴花纹。陶竹盯着花纹看了片刻,没有反对黎荞的决定。

他今后可以干更多的活,做更多的丰糕,再苦再累他都不怕。

但晚上与这人躺一起时的体验,绝对不能打折。

他想让这人舒服。

从布店出来,两个人又去买了些厨房里所需的物件。

现在要做吃食生意,家里原有的锅碗瓢盆不够用了。

今天挣来的银子,根本不够这些花销。

卖沙琪玛所得的八千二百五十个铜板,扣除掉成本,只有五千多个铜板,买不了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