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秋梨膏 韩家的酸梨子

大盛的都城名叫盛京, 这是一座拥有三百年历史的城池,在前朝时名叫安城,大盛建立后改名盛京。

城楼很高, 看上去足足有四十米,城墙也很高,大概有十五米,不仅高,还很新, 城墙根并无风雨侵蚀的痕迹,也无杂草, 看得出年年都在修葺。

黎荞仔细看了一圈, 心中忍不住惊叹,这是一座坚固的城池。

城门口有披坚执锐的士兵在值守,进出城门很严格, 不仅进城要接受检查, 出城门也要受盘问,黎荞一行人在城门口耽搁了大半个时辰, 这才顺利进了城。

进城时是中午,韩家早就为黎荞庄文徐瑛孟月几家租了房子,所以黎荞等人拒绝了韩宁的邀请, 先去租的房子那边, 等安置好之后再去韩家拜访。

盛京分内城和外城, 内城只有宫城和各部衙门,外城城东是达官贵人居住的地方。

韩家只是普通富商, 住在外城城北, 这里居住的大多是小官、普通富商, 韩家为黎荞几家租的房子就在此处。

这里距离贡院不远不近, 而且治安良好,进京参加会试的举子若是不愿住客栈且手里银子充裕,那么此地便是他们租房子的首选之地。

韩家租了八个宅子以供几家人挑选,八个宅子分布在一条街,最远的两处间隔不足百米,黎荞几家早就听韩家人说过这八个宅子的布局,实地看了之后,很快就选好了各自的宅子。

黎荞这边虽然只有四个人,但他和陶竹选的是一个两进的院子。

沈画徐瑛选的也是两进的院子。

徐家人多,选的是一个三进的大宅子。

但庄家和孟月选的都是一进的小院子。

孟家人少,银子也不多,选一进的院子情有可原。

庄家选一进的院子,纯粹是因为庄泉周芸胆小,在首府时他们都不敢独自出门,更何况是来了盛京。

一家人住在一个院子里,这样比较安心。

选定院子之后,各家都忙着擦洗收拾。

韩家派了人过来帮忙,傍晚时还送来了蔬菜、肉类等食材。

黎荞今日没读书,他和陶竹、黎二山、黎夏一起下厨做晚饭,中午进城时耽搁了不少时间,他们没吃午饭,只吃了些点心,所以晚饭很丰盛,是铁锅炖母鸡。

黎荞按照铁锅炖大鹅那种做法,往锅里放了面饼,等母鸡炖好后,暄软的面饼吸足了母鸡的香味,还沾着红油汁水,只看一眼就足以让人流口水。

除此之外,里面还放了点粉条、豆腐,白菜,炖了满满一锅。

都是自家人,没那么多讲究,黎荞四个人围在小小的桌子前,一口肉一口饼子,吃的很是满足。

四个人将一大锅炖肉吃得干干净净,连汤汁都没剩下。

吃饱喝足,陶竹从篮子里拿出了几个小酸梨。

这是韩家送来的,是韩家自己种的,个头小,而且酸味还大过甜味。

但在这寒冬腊月里,它好歹是水果,于是韩家人就送了一些过来,让陶竹配着冰糖煮梨水喝。

晚饭虽然吃的满足,但也有些油腻,因此陶竹打算煮点梨水。

“我先啃一个。”

黎荞瞧着卖相不怎么样的黄皮梨子,对着陶竹伸出了手。

他口有些渴,想吃点冰冰凉凉的东西。

“这个很酸,生吃不好吃。”

陶竹提醒道。

“没事儿,我就是想吃点水果。”

“给你。”陶竹将这几个梨子洗了洗,递给黎荞两个,然后他问黎二山和黎夏:“你们俩吃吗?”

黎二山和黎夏看向黎荞:“小叔,好吃么?”

“荞叔,酸不?”

“我吃着还行,但你俩吃着应该会酸。”

黎荞一边咀嚼一边道。

他对吃的一向不挑,甭管是好吃的还是难吃的,他都能吃得下去,这梨子吃起来的确是酸味盖过甜味,但啃起来还算清脆,水分也凑合,所以他吃着还成。

大冬天的,想吃个新鲜水果不容易,他很宽容。

黎二山和黎夏见状,忍不住拿起梨子啃了起来,他们俩都是过过苦日子的,喇嗓子的窝窝头都吃了无数,更别说是酸梨子了,他们肯定吃得下去。

但是,真的将这梨子咬入口中,两人的脸顿时皱成了一团,这也太酸了吧?

酸得他们浑身哆嗦。

黎荞看黎二山龇牙咧嘴的,顿时笑了:“觉得酸就别吃了,把你们咬的地方切下来,剩下的煮成梨水喝。”

黎二山和黎夏忙不迭的点头,这个酸度他们真扛不住,他们想喝甜甜的梨水。

喝过梨水,陶竹又烧了热水洗漱。

黎二山和黎夏年纪小,此地是京城远离家乡,担心他们俩害怕,所以黎荞让他们俩也睡在后院,前院只用来放牛车,不住人。

洗漱之后,四人回后院睡觉。

卧室里是火炕,烧得暖暖的,躺到被窝里,黎荞舒服的立马闭上了眸子。

火炕这个东西,冬天真的离不了,太能提升幸福感了。

看陶竹也准备躺下,他伸出了手臂,等陶竹躺在他手臂上,他一个翻身,大半身子都压在了陶竹身上。

“竹哥儿,咱们来京城了。”他慢悠悠的开了口。

“嗯!”

陶竹眸子盯着房顶,心里有点奇妙。

今天入城时是黎荞赶车,他坐在黎荞身旁,心里有些紧张,也有些好奇,眸子一直在四处打量。

入城的街道很宽敞,能让十辆马车并行,而且路上很干净,地面铺着的是石板。

两边店铺林立,店铺门口挂着的招牌、幌子、灯笼等看得他眼花缭乱,粗粗看过去,卖什么的都有。

而且这些店铺都是两层、三层的,看上去很是气派。

街道上行人众多,百姓的穿着不错,要么是棉布要么是丝绸,很少有人穿麻布衣服。

这就是京城。

宽敞。

干净。

富裕。

他陶竹,一个原本在泥潭里挣扎的乡下小哥儿,竟是从三柳村来到了大盛的都城。

这种感觉真的有点奇妙。

但他心里没有多少恐惧。

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因为去镇上找活儿而心生恐惧的少年了。

现在的他识字,知道那些店铺到底是干嘛的,京城繁华归繁华,陌生归陌生,但他不是两眼一抹黑,他认得这世界,他不必心生恐惧。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身边站着黎荞。

想到此,他身子动了动,轻声道:“黎荞,亲亲我。”

他声音里带上了几分撒娇的意味,有些黏糊糊的。

他平日里很少有这样语气,只有黎荞折腾他折腾得狠时他才会这样。

黎荞听得心痒痒,自打踏上入京的路,他和陶竹就只亲亲,不干旁的。

他可真牛逼,心上人与他形影不离,他竟然清心寡欲了两个月。

在心里夸了自己一句,他吻上了陶竹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