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天山

清晨的戈壁大雪依旧,我像前几天一样,比萧焕早起一点,烧了洗漱用的热水,去沙岩下的临时搭起来的帐篷里给马喂草料。

为了干活方便,我没有披外衣,从马棚里返回来时,就快步向马车的方向赶。

雪很深,我无意在路上看到一个脚印,那个一点也不深,留在纯白的雪地中也并不显眼,但这是一个很新的脚印,飘落的雪花还没有来得及掩盖住它的痕迹。

这个脚印不是我的,它要比我的脚大很多,萧焕并没有出来……那么这是别人的脚印。

没有时间给我多想,身侧的沙岩后突然传来刚猛的劲风,我凭直觉向旁边闪去,一柄长剑贴着肩膀险险擦过。

剑风卷起飘落的雪花,我身旁的雪层突然破裂,纯钢的长棍和着飞扬的积雪从我脚下扫过,钢棍隔着皮靴扫在足踝上,剧痛清晰传来,我站立不住,向雪地中倒去。

与此同时,耳中听到了一声巨响,不远处的马车在这声巨响中化为了一团耀眼的火球,热浪阵阵袭来,马车的碎屑和雪花一同凌乱的飞舞。

脸贴在冰冷的积雪中,一团燃烧着的雪狐裘“嗤”一声落在我面前。

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的掠过:萧焕还在车里。

我爬起来,疯了一样向燃烧着的马车残骸跑去,肩膀却突然被钢棍压住,身体重新跌到积雪中,细碎的雪花钻入鼻孔和眼睛。

我一脚踢在身后用钢棍压着我肩膀的那人腿上,他闷哼了一声,手上松了松,我趁机以手横扫,激起大片积雪,飞扬的雪片中,我滑过钢棍跳起,不管背后袭来的长剑,拼命向马车冲去。

还没踏出一步,腰突然被一只手臂揽住,我想也不想,回肘向那人胸前击去,刚碰到他的衣料,就停了下来——纯白的狐裘,淡淡的药香,这个人是萧焕。

王风切开雪幕,准确地迎上劈头而来的长剑,长剑无声断成两段,青光毫无凝滞,微扬,没入到那人的咽喉之中。

王风拔出,血珠飞散,在空中划过一道媚红的弧线。

那道媚红尚未消逝,剑光轻回,已经切入了下一个人的手腕。

握着钢棍断手和血花一起飞上天空,凄厉的惨叫声中,那个白袍人握住手臂翻滚在雪地里。

萧焕轻轻甩掉沾在王风上的血珠,淡然的声音里含着丝悲悯:“大师的伏魔杖法已有第五层的功力,想来在少林中辈位不低,为什么要为人所用?”

在深受不住剧痛地翻滚中,那人头上的风帽已经脱落了,露出里面烫着九颗戒疤的光头,听到萧焕的话,他慌乱地把头向积雪中钻去,嘶哑地大喊:“我不是少林弟子!我不是少林弟子……”

他一边叫,一边猛地从雪地中跃起,狠命撞向沙岩,鲜血和着脑浆飞溅开,他的身子僵硬地落在雪地中。

我把头侧开,松了口气,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抱住萧焕的身子。

他也侧开头,不看那具尸身,轻咳了一声,把手中的王风收入袖中,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伤到哪里没有?”

我动动脚踝,虽然疼,但并没有断骨,也不影响走路,刚才那个使杖的少林和尚,应该是对我手下留了情的。

我摇了摇头,萧焕也像松了口气,放开揽着我腰的手,就低头弯腰,按住胸口轻轻地咳嗽。

我这才看到他纯白的狐裘上沾了几片火药的黑印,披散的黑发也有些零乱,连忙扶住他的身子:“怎么样?受伤了没有?”

他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是火药的余劲震到了身上,调息一下就好了。”

我点头,想起刚刚马车爆炸时猛烈的气流:“这么厉害的火药,是江南霹雳堂的人到了?”

萧焕点头:“马车四周埋伏的三人,都是霹雳堂雷家的人。”

我又看了看身边雪地中倒着的那个剑客,他手中的长剑狭窄而扁平,剑脊上雕着海南派的徽记。

来伏击我们的这几个人居然分属少林,海南,霹雳堂雷家这素来没有多少瓜葛的三个门派,这样的情况,不能说不诡异。

萧焕也蹙着眉思索,舒展眉头后,低咳了几声,向我笑了笑:“已经有人找到这里,我们不宜再留了。”

我看一眼被烧成一团残骸的马车,苦笑一声,食物和住处都没有了,就算我想留,也留不下来了。

马车中的东西全被炸了个一干二净,别的就还罢了,就连郦先生留下给萧焕的那些药也被炸了个粉碎,连一粒渣都没有留下,幸亏□□一直被我塞在靴筒里随身带着,不然我连个武器都没有了。

火炉在沙岩后,居然没怎么受爆炸的影响,一壶热水还烧得好好的,我从地上的死尸身上搜到一个水袋,装满一水袋热水,然后从尸体上扒下一件外氅,披好后就算整装完毕了。

我做这些时,萧焕站一边等着,大约是被火药气流震动的内息还没有平复,还不时的低咳。

我翻身上马,把另一匹马的缰绳也牵在手里,却并不把那匹马的缰绳递给萧焕,而是向他伸出了手:“上马吧。”

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我,我拍拍身前马鞍上的空位:“坐这里来。”

他看看那个位置,犹豫了一下,我俯身拉住他的手,不由分说把他拽上来:“你那身子,自己骑到一半儿肯定就要摔下来,我们骑一匹,这匹累了再换另外一匹。”

他被我拽到马上来按在身前,就笑了笑没动。

我交待:“马颠的不舒服了就说一声,我们停下来歇会儿,累了就靠在我肩膀上睡,别硬撑着知道吗?”

他“嗯”了一声:“你肩膀太矮,靠不到。”

我一下给憋到了,我是比他矮不少,现在他坐在我前面,我还要把头从他肩膀上伸出来看着前面的路,我们这么个姿势,根本不像我骑马带着他,而像是他骑马从后面带着我。

我清咳一声,肃了肃声音想壮出点声势来:“那我们就开始往……”

他淡淡的接上:“西南,我们要向西南方向走。”随手握住缰绳拨了拨马头,“这边。”

我更没面子,忍不住反问:“你怎么就知道这个方向是西南?怎么知道要往西南走?”

“旷野中的风是有规律的,连着看上几天,自然就能知道方向了。”他笑着回答,“至于为什么要往西南走,我们走的那条路南面是吐鲁番盆地,只有北面才有沙漠,而半个晚上就能抵达的沙漠,大概也就只有一片,我们现在大约是在博格达峰东北的那片戈壁滩里,这片戈壁其实不大,那些人三天才找到这里来,只是拜大雪所赐。”

我完全无话可说,憋了半天憋出一句:“男宠没必要这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