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生死攸关(第2/2页)

这才贼兮兮的将小物件拿出来,余情接过来一看笑的要死:“小木头蜻蜓?”

凌安之给小蜻蜓拧了拧劲,还真飞起来了,肚子在夜色下散发着幽幽的荧光,在余情的注视下,在他们二人头上盘旋了三圈,之后又稳稳的落回到了凌安之的手里。

余情觉得凌安之还挺有趣的,伸手轻轻的将小蜻蜓接过来:“三哥,哪来的这么个小物件?”

凌安之洋洋得意,绿油油的向余情挑了挑眉眼:“我今天中午趁着吃饭的时候想了想怎么做,刚才在等你的时候自己做的,蜻蜓肚子里装的是萤火虫。”

“你的手也太巧了!”

好像是比余情的手巧不少,凌安之趁机在她鬓角上吻了一下偷香:“哈哈,以后三哥不能陪在你身边的时候,我就派小木头蜻蜓来看你。”

凌安之还有事情要做,领着余情玩了一会,之后回到了屋内之后又开始处理文书,余情端茶送水,觉得认真的男人最好看,等着他忙完了在文书中刚抬头,就厚着脸皮蹭过去坐在了他腿上。

余情描摹着凌安之剑眉入鬓,吻了吻他额头上的小伤疤,又犯了色心,学那浪荡的青楼女子,莺声燕语的说道:“客官,您最近来的太勤,可有不少银子没结了?”

凌安之心里痒痒:“哎呦,家里娘子管得紧,实在没钱了,卖肾抵还不行吗?”

余情搂住凌安之的脖子,犯贱道:“那娘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什么好?不如我这个贴心贴意的,客官您休了她娶了我,这欠账不就一笔勾销了吗?”

凌安之捏她的鼻子:“不行,当时人家陪嫁丰厚,休了妻扒层皮都不够退赔的。”

余情一伸手,将裹在袖子里的一叠文书大气的塞进他衣襟里:“这些回家去休妻,够不够?不过条件也有一个。”

凌安之掏出来一看,不由得啼笑皆非,“哎呦,余掌柜的,您这是又有钱了?这一百万两是存到天南的银号了?说吧,什么条件?”

余情从他腿上滑下来,半跪在凌安之双腿中的地上,伸手摸向他的腰带,娇滴滴学的更像:“郎君,扒层皮就不用了,不过扒开你的衣服牺牲点色相,还是必须的。”

余情声音婉转,哪有什么大户人家女孩的样子,纯纯的一个小浪蹄子,一句“郎君”叫的凌安之浑身发麻,神智都晕呼呼的,当即放弃抵抗,缴刃不杀。

余情心里洋洋得意:就没有她送不出去的礼!

窗帘内一室旖旎风光,最近凌安之像是被狐狸精勾了魂,有些色令智昏,在军营里有时都有些心猿意马。

凌霄看不上他猫洞来狗洞去的做派,不过知道他常年受苦,过不了多久又得回到安西去,也潇洒不了几天,在军中经常不动声色的减少他要操心的事,把能代劳的全代劳了。

今天一边坏笑着将他推出门外,一边牙根痒痒似的嘱咐他:“这些琐事就全交给我吧,你就别操心了,不过这大帅日夜太过操劳,担心您被酒色财气掏空了身子。”

余情浑身发软,伏在凌安之怀里摸他的胸前的伤疤,含含混混的问道:“三哥,总是这么胡作非为的,有了身孕怎么办啊?”

凌安之捋了捋她的长发,胡说八道信口拈来:“你以为那么容易就怀孕了?子女是缘分,缘分不到想有孕都难。”

余情最喜欢凌安之精雕玉琢的胸膛,觉得这种线条和肌肉有超越性别之美,可是这么多年一道一道伤疤填上去,也算是白玉有暇了,“三哥,你武功那么好,怎么还会受伤呢?我记得当年第一次在北疆的时候,可是只有一道疤的。”

凌安之亲了亲余情的额头,混不在意的说道:“两军阵前,刀枪无眼,谁能保证自己不受伤?”

屋内仅点了一盏蜡烛,摇摇曳曳的映出一阵微光,照的余情葡萄粒似的眼睛水汪汪的:“可是凌霄功夫应该不如你,他身上却是一个伤疤都没有?”

凌安之一手就扣住了余情的肩膀,凌霄身上的确没有伤疤,但是余情怎么知道的?失声笑道:“你还偷窥过凌霄那个黑小子?”

余情晃了晃脑袋,调皮的去吻凌安之的手:“去年北疆凌霄卸甲,我看到了,他也打了这么多年仗了,为什么一点伤都没留下呢?”

凌安之也曾经问过凌霄同样的问题,凌霄当时正陪着他喝酒,他把酒当水喝没事,凌霄已经半醉,借着酒意肉麻的来了一句“留着一身锦绣,娶个大帅享受,”直接把凌安之笑的肚子都疼。

“凌霄进攻不如我,但是防守滴水不漏,比我不知道严实多少。”

两位师傅评论过凌安之和凌霄的武功,说凌安之那种打法是威风凛凛,但是凌霄的打法能长命百岁。

余情歪着头沉思了一会,“不会吧,三哥,你也有防守的死门吗?”

凌安之微微一笑,拉着余情的手挨个划过他右侧身上的伤疤,左侧寸疤没有,右侧伤疤四五处:“我以攻为守,不过有时候暗箭难防。”

余情恍然大悟,“你右侧身防守不严,怪不得你平时站着从来都是左侧微微向前?凌霄也从来都是在你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