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于童觉得狄思科的礼物选得还不错。

送礼嘛, 只要能让对方在收到礼物时感到惊喜和意外,那基本就成功了一半。

时下的内地女性几乎没有穿比基尼的机会,于童虽然好奇比基尼的试穿效果, 却不会浪费钞票给自己买那玩意儿。

不过如果男朋友肯送的话, 她还是会欣然接受的。

前提是, 没有被杜金金发现。

因着这套被意外曝光的比鸡泥儿,杜金金再接下来的一整晚, 都笑得像只偷了鸡的小狐狸。

瞟向她的眼神里带着十分的暧昧, 于童可以很轻易地读懂其中含义——

你们竟然是这样的童姐和小狄!

狄思科次日一早来酒店报到的时候,也受到了这种目光的洗礼。

“金姐,你那是什么表情啊?”狄思科被她笑得莫名其妙。

杜金金将半握的拳头递到他面前,实时采访,“小狄, 那套泳衣是你买的啊?”

她没有直接说比基尼这三个字,已经有所收敛了。

狄思科微怔,快速瞄一眼吃早饭的于童,然后坦然承认:“是啊。”

“你一个男同志, 居然好意思给童姐买那种东西?”杜金金被他的厚脸皮惊住了。

“那跟健美裤一样, 属于运动服。”狄思科脸不红气不喘地说,“我前两天偶然观看了一场健美比赛, 所有参赛选手都穿这个!这套泳衣就是我在场馆的运动服柜台买的。”

杜金金根本不信,但她能常年霸占于童的小秘位置,还是有几分眼力见儿的。

小情侣分开多日,肯定有话要聊。

“小狄,你今天没工作啊?”

“今天放一天假, 明天参加庆祝晚会,后天我们考察团就要坐火车回北京了。”

“哦, 那你跟童姐聊吧,我去见识一下五星级酒店。”

杜金金冲于童挤挤眼睛,便识趣地背上自己的小挎包出门了。

“难怪你走到哪都愿意带着金姐呢,有眼色!”狄思科坐到于童身边,弯着眼睛问,“我给你买的礼物不错吧?跟健美运动员穿一样的!”

于童哂笑:“哪个健美运动员会穿粉白条纹的比基尼参加比赛?”

“给女朋友买的,当然不能跟运动员的一模一样!她们穿黑色和藏青色的,我觉得你穿浅色好看就买浅色的。”狄思科兴致勃勃地问,“你试穿过没有?尺码合适不?要是太大了,还可以拿回去换。”

“还行。”

于童昨晚洗澡的时候,在浴室里臭美了一下。

这是她第一次穿比基尼,没想到效果还挺好。

她心情美了,便格外大方地在二狗的下颌上啵了一口,“奖励你的,以后继续努力。”

“哪有奖励到下巴上的?”狄思科不满。

“你要是不嫌弃虾饺味儿,也可以重新奖励。”于童很好说话地在他唇上亲亲。

狄思科满意了,又突然感慨:“咱俩可真是天生一对啊!”

“嗯?”于童回望过去。

狄思科暗道,他俩一个敢买,一个敢穿,这就是什么锅配什么盖啊!

不是天生一对是什么?

于童不远千里跑来深圳是有重要任务的。

他虽然敢买,却不敢提其他要求,顶多暗自脑补一下试穿效果,就收起了多余的心思,为她介绍起那位女明星的基本情况。

“我之前听她跟晚会导演讲过话,她应该是会说国语的,到时候你们用普通话交流就成。”狄思科想了想说,“不过,她身边跟着一个男的,好像不会说国语。你要是需要粤语翻译,我就请金兆辉过来帮帮忙,你们在毕业舞会上见过的。”

“不用了,你临时教我说几句礼貌用语就行。”

于童没问他为什么不跟自己一起去谈业务。

他俩之间,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二狗正式入职以后,不适合插手这些业务。

而且让他陪着去,除了能凑个人头,帮忙壮壮声势,其实没什么太大作用。

女性之间更好交流,她甚至想把方菲身边那个男助理也支开。

不过,她的想法显然是不现实的。

方菲的男助理其实大有用处。

比如,帮方菲拦下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回答一些她不方便回答的问题。

于童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酒店西餐厅时,便被这位男助理给了一个下马威。

“菲菲的工作安排非常紧凑,于小姐,你只有二十分钟的交谈时间。”男助理傲慢道,“最近已经有好几拨人找我们谈合作了,每人都是二十分钟,非常公平。”

于童将他的傲慢看做虚张声势。

但是,对方能坚持用蹩脚的国语与她交流,说明人家还是有些合作诚意的。

她上前与方菲握了手,甫一落座便笑道:“若是与菲菲谈得投机,二十分钟必然不够,若是话不投机,只说三两句话,我就可以主动告辞了。”

方菲最近见了好几位内地的演出经纪人。

当然,演出经纪人是他们那边的叫法,内地这边好像是叫穴头?

之前那几位的态度都很谦恭有礼,想要合作的意愿非常强烈,至少不会刚一见面就假设两人会话不投机。

她不由认真打量起这个妆容格外精致的年轻女人。

吊带绸缎连衣裙,搭配珍珠耳环和项链,卷发被利落的盘起,露出纤薄肩背和修长脖颈。

方菲在演艺圈经营多年,从没见哪个经纪人打扮得比明星还漂亮。

面前这位,更像港岛那边进演艺圈玩票的少爷小姐。

未必有能力,但是肯定有门路。

而于童接下来的话,似乎也印证了她的猜测。

“菲菲小姐应该清楚吧?来内地演出需要相关部门出具演出许可。”

方菲点点头,所以他们才需要寻找一位帮忙代办所有手续的演出经纪人。

于童姿态放松地说:“我猜之前来找您合作的那几位经纪人,都建议您将首场演唱会的举办地点放在深圳这边。”

方菲再次颔首,“放在深圳不好吗?这里是整个内地最开放的前沿。”

她和公司都倾向于在深圳打响第一炮,这边的文化氛围与港岛近似,他们融入进来几乎不用费什么工夫。

于童听她果然能讲一口流利国语,心里便多生出几分底气。

“特区可能是最容易获得演出许可的地方,所以他们必然会劝你将演唱会放在这边。”

“深圳的娱乐业确实比其他城市发展得快,歌舞厅、演歌台、茶座的数量和质量不是其他城市能比的。但是,这里适合刚起步的歌手打拼,对您这样的港台明星并不适合。”

那个男助理觉得她是危言耸听,忍不住搭腔:“我们那边好多明星都是最先来广州深圳演出的。”

“你们只接商演的话,在深圳当然是合适的。但是你们不是要开演唱会吗?”于童正色说,“开演唱会的目的,应该不只是想赚钱吧?菲菲不但要打响知名度,还要寻求在内地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