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盐事暂定(第2/2页)

虽然,这两者并不具备可比性,但同样能反应出一些问题。因此,盐制改革,也并不仅仅是因为国库亏空,而采取竭泽而渔的一种敛财手段,即便没有那么多的利益相关者,想要推动改革的人仍旧不少。

当下,大汉各地盐场、盐矿,每年产盐约在七百万石,即便按照上涨后的盐价来算,朝廷在盐税上的收入都还不到两百万贯,这固然不是个小数目,但与朝廷整体财政相比,又算不得什么了。

同时,根据大汉两税征收之法,当盐税、商税以及其他税收更充裕时,在土地所产税额上,自然能够更加宽松,同样能够让利让惠及民。

当然,这也只是中理想的状态,朝廷的财政面临着困难,各项开支持续增加,能不增税,已经是仁义善政了,减税,尤其在正税中削减,同样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