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关于名誉权被侵犯的结果(第2/2页)

至于那天具体怎么安排,涉及到如此大规模会议,需要准备的环节非常多,这华国相关部门会安排得妥妥帖帖。

连倒茶都能整成同样的角度,环节再多也难不倒华国人。

这件事启动之后,有意想不到的好处,那就是凯寿律师事务所起诉名誉侵权一案推进比预期要更快。

已经从旧金山飞到华国亲自跟办此事的杨一美,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件事的进度比预期快得多。

并且有人专门来和她沟通。

之前是他们找各种资源,求着相关人员推进起诉案一事。

现在变成别人来催他们了。

攻守之势彻底转变。

“周先生,该事的处理结果出来了,没收对方所有非法所得,并且处10天拘留和500元罚款。

抱歉,周先生,这种名誉权侵权在华国属于民事纠纷。

我们最多只能做到没收对方所有非法所得,并且关于拘留已经是按最高标准执行了。

燕大方面也已经将涉案学生也就是赵志华予以通报批评处理,相关出版社停业整顿。

另外他们需要通过公开场合向您道歉。”

周新听完之后知道这件事到这里就点到为止了。

因为曹永罗有问过周新,周新明确表示过,按照规定来,规定是怎么样就怎么样。

千万不能因为他的身份而来加码处理。

这种属于一时爽,被别人拿捏住了小辫子。

民事纠纷是不会开除的,后世一些高校,刑事案件都没有开除。

“好的,杨律师,麻烦了,后续律师费我会通过公司打给你。

然后市面上只要出现类似侵犯我个人名誉权,乱说一通的媒体,我全权委托给凯寿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

我是这样想的,我们按照季度来结算。对于类似的侵犯名誉权案件,凯寿先帮我起诉,每个季度结束的时候,需要多少律师费,我这边支付多少。”

这属于一劳永逸,媒体敢造谣,是因为他们知道造谣不会怎么样。

当他们发现乱说要被起诉之后,造谣能够明显被制止。

当然自媒体出来之后,随便拿张别人的身份证,注册账号然后一顿造谣,取证几乎无可能,这种就不能靠起诉来规避了。

杨一美在电话那头说:“不过周先生,您的那位同学也得到了该有的教训。

他拿着靠侵犯您名誉权得到的稿费之后,大肆消费,现在要追回他的非法所得,他需要还的金额对现在的他来说算一笔巨款了。”

周新说:“好的,感谢杨律师,这周你会回纽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