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江白砚蹙眉看着施黛。

他幼时被邪修囚禁,待破解替傀之术、将邪修斩于剑下,便孤身一人四处漂泊。

被邪修绑在身边的那段时日里,江白砚所见之人不多,都是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样样不落。

他年纪尚小,已明白何为人心险恶。

后来行于九州四海,江白砚见到另一种世间情态,或五陵年少鲜衣怒马,或细水长流烟火人家。

江白砚皆不在意。

世人于他如云烟,所谓众生百态,不过是画卷之上无甚区别的墨点,污浊无趣,在心中留不下痕迹。

但……他第一次见到如施黛这般的人。

如果旁人是大小不一的墨点,属于她的那一团,定要格外张牙舞爪些,扑腾晃悠的模样,仿佛随时能从纸上跃然而出。

江白砚猜不透她的心思。

尤其他此刻浑身染血、眼底杀意未散,身旁众人要么惊惶不定,要么退避三舍,唯恐沾染他的腥气与戾气。

唯独施黛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江公子这样厉害,今后与我同行捉妖,还望莫要嫌弃。我已经在刻苦钻研符法了,不会拖你后腿的。”

江白砚轻哂一声。

他被厌弃久了,还从未得谁说过一句“莫要嫌弃”。

江白砚语气淡淡:“怎会嫌弃施小姐。”

话音方落,不远处传来一声低呼:“施小姐,江……江公子受伤了?”

这桩连环凶案虽由他们小队在查,但昌乐坊闹出这么大乱子,镇厄司当然要派人镇压。

阎清欢与施云声被几名镇厄司同僚护送而来,望见江白砚几乎被血染红的白衣,阎清欢结结实实吓了一跳。

江白砚:“并非我的血,不必忧心。”

他生有一双狭长桃花眼,潋滟清润,不笑亦含情,因惯于伪装,嘴角时常勾着弧度。

很能蛊人心魄,令人难以察觉这人芯子早已黑透。

唯一知晓实情的阿狸身子抖了抖。

灭世之灾时,江白砚执剑含笑的模样历历在目,让它每每见他唇边上扬,都有种此人要大开杀戒的错觉。

“你们有遇上什么危险吗?”

一行四人总算汇合,施黛放下心来,将两人迅速打量。

阎清欢的大氅沾满尘泥,束发玉冠松松垮垮,肩头有几滴溅射状血迹,来自被斩杀的妖鬼。

施云声有些体力不支,面色隐隐发白,正紧紧握着手中长刀,察觉施黛的目光,沉默瞪她一眼。

“有惊无险。”

回想今夜,如同志怪话本走进现实。阎清欢形貌狼狈,眼神却是兴奋:“施弟弟持刀护我周全,十步杀一鬼,千里不留行。当真有雪中悍刀之意,大侠风范啊!”

鬼打墙出现后,他和施云声一起被传送进巷道深处。

一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夫,一个是十三岁的小孩。阎清欢本以为要打一场硬仗,瑟瑟发抖,努力把施云声护在身后。

没成想,施云声拔刀而起,杀鬼如切菜,一刀一个。

好冷酷,好孤僻,好有大侠之风。

起初的阎清欢咬紧牙关,试图当一个靠谱的大人:“弟弟别怕,有我保护你。”

后来的阎清欢一把抱住小孩胳膊:“弟弟带带我!”

虽然今夜他的表现略显窝囊,但问题不大。

哪个话本主角不是从零起步,经过漫长历练,才终成大器的。

再说,学医读书人的事,哪能叫窝囊?他抱上施家弟弟大腿,是能屈能伸。

被天花乱坠一通吹捧,施云声好似吃到一颗酸橘子,小脸用力皱了皱:“闭、闭嘴。”

说完蹙着眉,不动声色看向施黛。

发髻没乱,斗篷有点儿脏,没闻到血腥气。

施云声收回目光。

她没受伤。

教书先生的尸体在院落居室中,阎清欢身为摇铃医,去了屋内验尸。

施黛大学考了警校,可惜还没报道,就遇上那起车祸。

她从小就对刑侦探案感兴趣,壮着胆子跟在阎清欢身后,临走前将施云声托付给一位同僚照看,耐着性子安抚:“我们去去就回。屋子里的情形,小孩子最好不要看,知道吗?”

虽然她自己也有些发怵。

但在弟弟面前,一定要表现得是个靠谱的大人!

——然后理所当然地,在见到那具血肉模糊的残尸时,险些干呕。

不知何时偷偷跟在她身后进屋的施云声:……

施云声嘴角一挑,语调讥诮:“小孩子最好不要看什么?你被吓到的样子?”

他在狼群长大,没被寻回施府时,过的是茹毛饮血的日子,怎么可能害怕血肉。

只有施黛会将他看作小孩对待,嘘寒问暖还不够,连稍微血腥些的画面都不愿让他瞧见。

浓郁腥气扑面而来,施云声默不作声,看了看施黛发白的脸。

她显然很不适应这种味道,蹙眉捂着鼻子。

麻烦。

沉默一会儿,小孩沉着一张脸,抬手于半空轻轻扇动,带来几缕清爽微风。

仿佛只是他自己觉得太腥,一边扇风,一边小声冷哼:“难闻。”

哪有狼族不习惯血腥气的。

施黛刹那了然,抿唇笑笑,往他身旁凑了凑。

卧房狭窄,空间被腥气填满,如同发酵的罐头。

一具男性尸身横躺于地面,皮肤被一刀刀反复割开,右手似被野兽啃咬过,掌心消失无踪。

死者名为陈书之,今年四十有五。

都说术业有专攻,阎清欢今夜战战兢兢这么久,面对这具堪称狰狞的残尸,竟渐渐放松下来。

“淡紫云雾状小块尸斑,尚未有铜钱大小……”

将狐皮大氅脱下,阎清欢毫不在意地面污血,小心翻动尸首:“此人遇害约莫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

施黛:“我们从镇厄司动身前往昌乐坊,恰好是半个时辰之前。”

他们之所以赶到昌乐坊,是有人来镇厄司报官,声称在芙蓉园见到了新的志怪故事。

想必在那时,凶手已经对死者下手了。

“伤口出血极多,喷射状。”

阎清欢垂首,借着烛火,端详尸体上的数道血痕:“血口边缘收缩,是生前形成的伤势——此人活着的时候,就被一刀刀割破血肉了。”

临死之前,这人受过难以想象的折磨。

前胸、脊背、手臂、大腿,每一处肌体皆被锐物切割,宛如凌迟。

阎清欢学医多年,对尸身枯骨屡见不鲜。无论瞧上去有多瘆人,不过一滩血肉罢了,不像活人和厉鬼,能眨眼间要他小命。

“脖子上有条勒痕,色泽深红,乃死前所致。至于手脚和小腹的撕扯伤……”

阎清欢道:“应该是他死后,被妖鬼分食形成的。”

“什么仇什么怨啊。”

一名镇厄司同僚双手环抱,轻嘶一声:“生前千刀万剐,死后还要被妖邪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