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落青梅(二)

“夫人即将临盆了,故而要快。”

“您告诉小的,有人在那里等。”

“小的问您,还回来吗?那时您已经策马奔出好远了,回过头来说,不回来了。”

丝丝缕缕的云,经久不散的雾,夜夜笙歌,无忧无惧……

“当时您笑着说,就当长安城里,从未有过轻衣侯。”

似乎是第一次听到这三个字,又似乎是已经听过无数次。

6.

无方镇……他的瞳孔收紧。

天空之广袤,深不见底,如同大海倒转。

“说是南边,一个叫无方镇的地方。”

这是是一个没有星子的夜,下落的雨丝奔向他怀抱而来,粼粼闪光,下落着,似乎慢慢凝成了晶莹的雪花,缓慢轻舞。

“去哪儿?”

时间因此而变得无限漫长,落着雪花的天空静谧得如同情人悠远而包容的目光。

“上一次,七年前……”马户顿了顿,低头恭恭敬敬地回应,“您要牵最快的马,连夜出城去,越快越好。”

他侧躺着,身子抽搐,血沫从口中一点点涌出,唯一点亮,是不瞑的双目。

“告诉我。”他拔高声音,雨疏风骤,风声如呜咽,手里攥着的那枚香囊有些变形了,金锭的边缘硌在手心,生疼。

“夫人即将临盆了……”

“……”马户转身的动作骤停,表情像是犯了什么错误。

“也是有身子的人了,不怕冲撞了你。”

“不必了。”他打断,喉结动了动,半晌才艰难发声,“上一回我来牵它,是打算去哪里?”

“此子是你我心中期望,就叫子期好不好?”

“喂着呢,喂着呢。”马户颠来倒去地承诺,将手上斗笠作伞,滑稽地罩在他头顶,“小的这便去牵来……”

“我来,杀你啊。”

自堕马以来,足足七年,他未曾涉足此地。

“这是您的骨血……”

但凡远行,他一定来换一匹能行千里的骏马,平日里将它放养在马群中,这是他和马户从小到大心照不宣的事情。

“你知道吗?”说话的人轻盈地转了个圈,神情恬静和美,宛如仙子,“麒麟山终年飘雪,我们便在雪中跳舞。”

“我的驹子呢?”他翻身下马,头发也在滴着水,脸色发青,不知是因为痛楚还是这突然转冷的天气。

火把,人,慢慢聚拢来了,像无数只蚂蚁,团团围上来,他们似乎着急地说着些什么。

“呦,侯爷怎得不打伞?”

有人将他抬起来,触碰到他的瞬间,他呕出一口血,眸光涣散,沙哑地开口:“下雪了吗?”

天色已晚,隐约只看得到远处丛丛树木的轮廓,如同被墨色渲染。马户老头吹着口哨,斜带着竹编的斗笠,正在检查马棚和食槽,闻声转过脑袋,似乎是辨认了一片刻,才惊喜地认出了马上的人,赶着小跑过来,将斗笠摘下。

那几个人面面相觑,表情都像是着了慌:“侯爷,刚四月,哪儿来的雪?”

“吁——”一夹马腹,马儿摆头,雨丝打在它油亮皮毛上,化成一颗一颗的水珠,咕噜噜往下滴落。

闭了闭眼睛再张开,血色的世界,依然只靠丝丝小雨艰难洗濯,越洗越肮脏,越洗越难以洗净。

颤抖的手握紧马鞭,猛地加速,一路扬蹄飞奔到郊外。

原来,那片纯白的梦境,只是眼前的白翳。

这“别人”却不是别人。

7.

果真有个“别人”。

夫人丧期未过,轻衣侯便病危,赵妃娘娘出宫照料,一见他的模样,转瞬哭成了泪人。

雨点打在他脸上,与额角滑落的冷汗混在一起,不住地刺痛眼睛,直刺出了眼泪。

曾经掷果盈车的小潘安,变作躺在床上的一具可怕的骷髅尸体,下人见了,都别过头去,远远避开,走了老远,仍心惊肉跳。

院角的芭蕉树,面纱,秋容,最终归结于幻影,幻影中被他抱着的人。

他什么也不肯说,像死人一样凝望着帐子,眼里宛如一座空城。

这一痛,让他骤然想起了薛氏临盆前的事情。

他听见方士对着抽泣的长姐说话:“娘娘,人活着是靠一股‘气’的,现下侯爷眼里的灯灭了,就是那口气没了,这般苟延残喘……”

没有人知道,那三个字出现在他眼前时,即便是默读一遍,也会承受千刀万剐之痛。

他的关节像是被那一场小雨锈蚀了,连动一下都很困难,故而没人能从他手中将那绣了她名字的香囊抽出来。

直到看不见人了,他才松了松紧握的缰绳,松垮垮地坐在马背上,因为太过用力,手心和踩着脚蹬的足都被磨出了血迹。

“说好你我夫妻,坦诚以待,为什么要瞒我?”

“闪开。”胯/下马儿扬蹄狂奔,踩碎了满地的积水,刮下了迎面而来的树枝,眨眼间甩掉了身后跟着的人。

书房里的光线明亮,照着这个让他心心念念的人,她惊慌地看着他,似乎想要解释,又羞于启齿:“我没有。”

灵堂外早已变了天,狂风席卷,吹动着落下的雨丝四处飞溅,呼呼的风声穿梭在干枯的枝丫之间,他的衣裳转瞬间便被打湿了。

是怒火上了头,她越是完美,越令他心惊肉跳,怀疑陡升:“你究竟爱不爱我?”

“侯爷,侯爷您不能走……”管家似乎是吓坏了,连滚带爬地追了出来,一脚踩进水洼里,泥水四溅。

她却迟疑,半晌才轻声答:“我不晓得这是不是爱。”

5.

终究是年轻气盛,只这一句,让人觉得半生爱恋都成了笑话,激得他负气离家,转头向长安去。

管家的脸色刹那间煞白。

人妖殊途,分道扬镳的想法,被冷风一吹,在半道上就不作数了。

他一个字一个字辨认出声,如同万钧雷霆劈下,就仿佛一寸一寸揭开和肌肤融为一体的伤疤。

要是真想骗他,就该像那戏本子上的狐狸妖怪,说我爱你入骨,骗他一生一世忠心耿耿,永不离开,为她臣服,任她驰骋,榨干他每一寸皮肤骨血,那才是合格的妖怪。

“暮、容、儿……”

容儿,暮容儿。

针脚粗陋,不像是女人做的,更大程度上,是他自己仓促而行的手笔。

她竟连撒谎也不会。

他手里捏着那几张薄纸,指尖抚摸着香囊上的呢绒,骤然间摸到一块凸起,他一怔,手指伸进去,细辩,那是几个个在夹层里缝上去的字,似乎是人专门将香囊翻过来缝好,再小心掩藏在里面的。

忘忧咒反噬,万箭穿心之痛,若能抵消他一去不回,抛妻弃子之业障,倒也很好。

“这……”对方又犹豫起来。

可惜。

他定定地看着管家:“我要去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