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分裂

那之后便再无法抑制。

如若一直忍耐,亦或者从未接触,我都可能尚还有余力将我与裴森之间的距离维持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但在那之后……就如同沙滩边被浸漫了海水的沙制城堡,无论你如何想令它维持原状,都无法抵御欲潮的冲击波。

因为裴森的债务已然清偿完毕。

作为Y,我与他的交易也再无延续的必要了。

分别的话语应当由我来提,因为我是胜者,胜者应当漂亮、完美、趾高气昂。

当着裴森的面我的确是那样做的。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在离开那扇门的下一秒,我的身体便坠入了无尽的深渊。

就好像药物成瘾的病人,我需要用更频繁的窥探来满足不能与裴森见面的不适感,就算我已经拿到了足够多的“把柄”、就算我没有理由继续去做那样的事,可因为习惯、因为喜欢,甚至因为单纯地想要,我都必须要说服自己想方设法延长着同裴森接触的时间。

自那时起,我的灵魂便仿佛被撕成了两半,他们遵从于本能、臣服于欲望,他们对待裴森的态度虽说迥然相异,但做出的决策却往往能达到高度的统一。

那个更加冷漠的仇郁清总是斜眼瞥着匍匐在自己脚边的落败者,他觉得裴森全身上下的每一寸地方都是那样地可卑可鄙,在他的心中,裴森的“喜欢”不过只是庸人的卑劣阐述罢了,裴森与他人的喜欢并无不同,庸人自扰、千篇一律。

他认为我最应该做的,是铭记裴森与顾鑫交好的曾经,毕竟他从来都选择旁观,并没有任何一刻同“仇郁清”站在一起,那些为了金钱随意出卖自己身体的选择、那些嘴上说着喜欢背地里却向另外一个男人摇尾乞怜的姿态,无一不是他庸俗可耻的证明。

实际上从小到大,我宁愿都相信这样的“仇郁清”,因为他看起来是那样的强大、自信,仿佛任何人的存在都无法撼动他的选择,而裴森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一直践行着对“仇郁清”的喜欢,甚至甘愿自轻自贱地,展露出自己柔软可怜的肚皮。

人总是慕强,这点理所应当,只要仇郁清是一个没有欲望只懂复仇的人,那么他便永远没有弱点,永远不会软弱。

我想,裴森喜欢的,应当就是那个冷硬的、没有弱点的仇郁清。

可又是为什么,每当我意图朝着那个“仇郁清”制定好的方向亦步亦趋地走下去,就会有另一道自作聪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呢?

他是另一个“我”,一个柔软但却更加狡猾、更加工于心计的我,他挑眉摊手叫我索性承认,那些对裴森奇奇怪怪如同电流一般特殊的感觉不是假的,只是我被一种名为“爱情”的东西骤然间眷顾罢了,“这令你感到痴迷,承认吧,离开他你甚至会活不下去。”

无比坦荡地这样诉说着,我仿佛看见我忸怩在裴森的身体上,抱着他开始诉诉说起了柔软而又做作的爱语,因为想要获得裴森的笑容,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学习起了所谓的“恋爱技巧”,开始想拉着他一同沉浸在那可怖的温柔乡中,柔情的话语与愈发深切的亲密接触,总会令裴森沉溺进你编织好的名为“爱”的幻梦虚妄之中。

对于裴森,他们一个主张惩罚,一个主张捕获。

最初,赢的那头总是我所惯于信任的“惩罚”,毕竟报复是我最惯用的手段,仇恨是我行使的一切原动力。

跟在他身边的行为不过只是为了“复仇”而搜集情报罢了,这次裴森的罪孽是他欺骗我,他减少了同我表白的频次,他对我的喜欢不是真的……

修长匀称的背影,柔韧的腰肢,不算特别纤细但却能被一只手轻易握住的脖颈,每当我我凝望着这样的他,那个狡猾而卑劣的声音便在我耳边怂恿,要我伸手去触碰,但另一边主张复仇的我却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可耻的,我感觉我意识在不断地撕扯,我甚至知道我应当同裴森拉开距离,但是……

为什么?却让我看见他和顾鑫并肩站在一起的景象呢?

原来曾几何时,他的脸上也露出过那样活泼的笑容,原来他不总是恐惧惶惑,也可以是朝气蓬勃满面春风的。

和顾鑫在一起的裴森,令我想到了午后温软的阳光,又或许是照射入巷道中的夕阳,是金黄的、橘色的、仿佛将天际都点燃灼烧的。

太美了。

美到令人窒息。

美到令人愤怒。

为什么裴森想要拍摄我呢?我甚至认为,他才是最应该被摄像头聚焦,被目光所凝视的那一个。

当然,不需要太多的人,只我一个就足够。

为什么偏偏是顾鑫呢?他明明知道顾鑫曾经做过什么。

现在是夏天,他们的臂膀之间产生了触碰,没有衣物的阻隔,就那样轻轻地贴着。

凭什么?凭什么对顾鑫,你就愿意那样笑着。

就因为他给你买了相机?就因为他千里迢迢跑来看你了?

可我做的未必比他少。

你为什么不这样对我呢?

真是烦人啊,我本来已经准备抑制冲动,彻底将“与裴森接触”与“不耻”划上等号了。

可终究我还是那样做了。

因为不再刻意隐匿,裴森察觉到了我。

他真是呆得太过,居然好像刚确认我的存在似的,在此之前他竟一无所觉么?该说不愧是他,还是不愧是我?

顾鑫气势汹汹地前来寻觅,那家伙的愚钝一如往常,绕开他甚至都不需要多费脑筋,只不过他脖子上挂着的那台相机实在是过于碍眼了,咔咔的拍摄声,令我感到心烦,因为这声音又让我想起了Y在拍摄裴森的时候。

巷口的末尾,裴森站在原地,等待着顾鑫,也等待着我。

他真是毫无防备,就算我直直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也毫无警惕性,是那样地懵懂、正直,傻到令人感到狂躁、困惑。

抓住他的领口不过本能驱使,他想要打开手电筒照亮我的脸,我自是不会让他得逞的。

那一个吻,未经大脑思考,近乎是本能的。

但当呼吸交汇的那一瞬间,我便知道我已经上瘾了。

真是糟糕。

真是太美妙了。

我用舌头舔舐着他紧紧闭合的唇瓣。

顾鑫不合时宜地在这个时候出现,啧,更烦了。

想杀了他,可裴森一定会因此感到不悦吧。

居然还想拍我,真是活腻了。

一拳掼在他的腹部,就当是为儿时的我出口恶气了。

咦?原来这么长时间的以后,我也明白什么叫做“痛恨”了啊。

真不错呢。

肢体接触这种事情,就如同用目光舔舐,用脚步追踪那般,是会上瘾的。

当我意识到裴森的力气似乎并不足以撼动我的桎梏,我便愈发肆无忌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