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 震惊高校投毒案,情节恶劣,无期起步(第2/2页)

对此,苏白决定先前往北都,具体的了解调查一下现有的证据情况。

毕竟……

现在临近一审庭审,如果没有确认相关的主要证据。

那么在本次庭审上也不好发挥答辩的。

不过……

话又说回来,对于投毒这类情况,国内的刑法是非常的严格的。

如果确认了黄雪梅的投毒事实清楚,那么黄雪梅很有可能会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更高的刑罚。

“先去北都。”

这是苏白的第一想法。

……

北都大,副教授办公室内。

肖振和朱芸的家属面对着苏白。

朱芸的母亲,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局促不安:

“苏律师……我们家朱芸在学校好好的,本来就大四了,应该毕业了,可是现在突然闹出这么一件事情。”

“现在我们家朱芸还在医院躺着……”

“这件事情……”

朱芸的母亲说着说着声音哽咽起来,没法再继续说下去。

肖振长叹口气,继续补充:

“朱芸在学校里的表现不错,本身就是我带教的学生,原本我打算是让他考我的研究生,不过她想的是先找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

“现在出了这件事情,朱芸家里面接受不了,我这个当老师的说实话心里面也有点接受不了。”

“医院方面给出的说法是,朱芸因为中毒剂量比较大,现在人算是救回来了,但是可能伴随着的是终身的残疾和智力缺陷。”

“……”

“嗯……”

苏白点了点头,安静的听着两人关于朱芸现状的陈述。

根据现有的情况来讲,已经可以判定投毒者是故意杀人。

并且是由于某些心理原因进行的投毒。

执法方和检方提起的公诉罪名也是以故意杀人为主。

当然……现在相关的证据苏白依旧没有拿到。

就比如说在本案当中,检方掌握了什么事实证据,执法方调查出了什么口供。

这些都是需要签订委托协议后才能去向相关部门申请查看。

不过,这一次过来商讨,主要的也是为了签订委托协议。

在签订委托协议后,苏白很快就依照着委托协议向相关部门申请调看客观事实和相关的重要证据。

酒店内。

李雪珍一身律师职业装,小脸紧绷的查看着现有的客观事实和重要证据。

然后开口:“苏律师……”

“根据目前的证据线索,应该可以判定黄雪梅投毒杀人了吧?”

苏白整理着相关的线索证据。

根据目前执法方和检方掌握的证据来看,相对来说比较全面。

例如说掌握了宿舍内其他人的口供。

另外还掌握了化学用品的来源情况。

按照道理说,这些加在一起足以提起公诉。

可是……

说实话,在苏白看来,如果对方是一名不错的刑事律师。

完全可以,申请驳回检方的控告。

在一审时判决黄雪梅无罪。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从刑事案件中讲,主要依照的证据是客观事实和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什么意思?

直接证据就是黄雪梅投毒的整个经过。

或者说投毒的某个必要步骤。

这些是直接证据和直接证明,有了这一点,完全可以判定黄雪梅投毒的事实。

可是从现在的证据来看……少了这重要的一部分。

那么从侧面证据来进行判定行不行?

就比如说从黄雪梅购买化学物品的来源来进行判定。

当然也可以……不过,以此进行判定很勉强!

呼……

只是依照现有的证据来看,这场庭审很难打。

苏白其实还想继续收集直接证据。

但是目前庭审临近,说实话,已经没有时间了。

对于李雪珍的疑问,苏白开口回复:

“这个案件的判定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

“等开庭吧,看看一审会有怎么样的答辩。”

面对苏白的回答,李雪珍秀眉微皱。

“奥,好的苏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