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法庭陈述:她不是知道错了,是知道自己要死了!(第2/2页)

“根据刑法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定来讲,黄雪梅所涉及到的罪行情节严重。”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应当对黄雪梅进行从重判处。”

“我方坚持推荐刑期:死缓。”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陈乐最终的推荐还是倾向于死缓。

在听到陈乐的法庭陈述后,万向东微微皱眉,开始了自己的法庭陈述。

陈述的角度依旧是那个角度。

当然,依旧是那个角度的原因是,因为从其他角度来讲,没有什么可讲的。

最后在讲了几句后,万向东将法庭陈述的权利,交给了黄雪梅。

面对着自己是判轻判重,此时的黄雪梅在庭审上留下了眼泪,声音有些沙哑的开口:

“审判长,我当初真的没有想那么多,虽然说有一定的故意成分,可是我还年轻,我才20岁出头。”

“我知道我的情节非常的严重,对于朱芸的伤害很大,对于朱芸家庭的伤害很大。”

“但是我可以补偿。”

黄雪梅急切开口:“真的。”

“我说的都是实话,都是真心话。”

“我希望法庭能够看在我认罪认罚的态度上,给我一次机会,进行从轻判决。”

“在未来,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照料朱芸和朱芸的家庭。”

“为我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责任。”

“还有……”

黄雪梅扭头看向朱芸的父母:“我知道叔叔阿姨原谅不了我。”

“我也能体会到叔叔阿姨的心情。”

“不过我还是希望叔叔阿姨能够给我一个机会,对我进行谅解。”

“在这里,我诚恳的希望叔叔阿姨能够原谅我。”

说着这些话的同时,黄雪梅眼圈通红的向朱芸父母深深鞠了一躬。

然后擦了擦眼角的泪痕,再次看向审判台席位:“审判长,我的话都讲完了。”

“好的。”

孙正平微微点头:“那么下面请受害人委托律师进行陈述吧。”

“好的。”

苏白点了点头,看向自己面前的庭审材料。

按照黄雪梅的观点,怎么说呢,就是她觉得她已经认罪认罚。

并且诚恳的道歉,请求谅解。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黄雪梅为什么会在这次庭审中突然转变态度认罪认罚,请求谅解?

并且在庭审上进行哭诉,请求审判长给她一个机会?

她不是突然醒悟,认为自己错了。

而是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判罚的事实了。

想要减轻自己的处罚,从而进行的卖惨。

她知道自己错了吗?

不一定。

但是她肯定后悔没有好好处理证物。

她不是知道错了,而是知道自己这辈子完蛋了,想要减轻自己的刑罚,而做出的自保行为而已。

苏白的法庭陈述也很简单,四个字,要求严惩。

理清思路,苏白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对于本案,我方想陈述和确认几点事实:”

“第一:黄雪梅已经成年,并且有着自主的行为能力,在法律上没有法律规定,因为其是学生,就要从轻进行减罚。”

“这不符合法律的相关定义。”

“再有一点,黄雪梅是学生,难道朱芸就不是学生吗?”

“朱芸作为受害人,就应该承担这些情况吗?”

“朱芸也很年轻,而且还是高等学府毕业,被知名企业录取,前途似锦。”

“可是现在经历了这件事情,站在朱芸的角度而言,是不是更残忍一些?”

“或者说,从朱芸的角度而言,是不是应该对黄雪梅判决的更重一些?”

“第二:在本案中黄雪梅可以多次停止对于朱芸的侵害。”

“留给黄雪梅考虑的时间很长,但是黄雪梅都没有任何表示停止犯罪的迹象,并继续自己的犯罪行为。”

“这已经属于了谋杀。”

“第三:黄雪梅在作案后,并没有任何的自首情节和认罪情节。”

“而是在检方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后,在见到自己没有脱罪的可能性,才主动认罪认罚。”

“从法律来讲……黄雪梅的行为并不能对该案件判定进展产生任何的影响。”

“那么这种认罪认罚是无效的。”

“她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吗?”

“实际上并没有。”

“只是她知道自己可能要被判重刑了,所以慌张的进行了认罪认罚。”

“想要从这方面来减轻自己的刑期。”

“从客观事实和其行为来进行认定,这一点才是黄雪梅的主观想法。”

“她不是知道错了,她只是知道自己脱不了罪了,进行的无奈选择而已。”

“第四:我方当事人家属坚持不谅解。”

“我方当事人家属,只有朱芸一个独生女,两名亲属的唯一要求就是对于凶手进行应有的处罚。”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所有陈述。”

这四点陈述是依照着被告人和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脱罪的理由,进行的相关反驳。

每一点都对应了所应有的事实。

现在该反驳的都已经反驳了,事实清晰。

只等待着判决结果了。

陈述完毕,苏白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等待着审判长敲响法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