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风格的回顾

美国内战之前的格兰特将军

在内战前,格兰特可说是诸事不顺。在驻守旧金山期间,由于军中待遇微薄,为了贴补生活,他干过各种副业。如卖冰;收购牛、猪及马匹,转卖给移民;种植马铃薯;放款供商店周转;开台球店。不过,所有这些生意都以失败收场。

格兰特被派驻于旧金山附近的洪堡(Fort Humboldt)时,孤家寡人一个,寂寞得发慌,因而开始酗酒。某位帮他写传记的作家曾透露了他这段悲惨的岁月:“忧郁、沉默、沮丧,对周遭的事物漠不关心,他异常孤独,是个出了名的酒鬼。

“或许喝酒给他带来了勇气,他决定最后一搏,在旧金山开了一家台球店,但因经营不善而关闭。他又开始酗酒。假如当时布坎南(Buchanan)中校对他有好感的话,他的下场可能会好一点。但当格兰特带着一身酒气去执行他的发饷工作时,布坎南要求他先写好辞呈,并告诉他,假如他再次酗酒,就要他在辞呈上签字。

“这下子,格兰特暂时克制住了酒瘾。不久后,他参加了一次派对,某位军官的妻子怂恿他浅尝一下鸡尾酒,他因此不客气地喝了起来。第二天,整个单位的人都知道他喝得烂醉如泥,而且,当他们看到格兰特步履蹒跚地走过阴沉的校阅场前往布坎南的办公室时,都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布坎南把那份写好的辞呈拿出来,问格兰特知不知道现在他应该做什么事。格兰特就这样在辞呈上签了字,当天是 1854 年 4 月 11 日。格兰特在穿了 15 年军服后,恢复了平民的身份。

“格兰特在离开军队后,曾试过务农,但也以失败收场。他甚至沦落到在街上贩卖木材为生。1858—1859 年间的冬季里,他把家搬到圣路易斯,和妻子的某位堂兄哈利·波格斯(Harry Boggs)合伙从事收租的行业。这个行业很麻烦,并不适合他。而且,他和波格斯经常吵架。”

这位传记作家写道:“格兰特 37 岁时,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失败者。他年少时购置马匹拙于讲价;成年后,仍然不善于从事马铃薯的批货或收取租金的工作。对他而言,他的前半生充满羞辱。”

为什么格兰特前半生穷困潦倒,后来却成为了一位勋业彪炳的军事将领?答案在于他的风格。我在向施瓦茨科夫将军问起这个问题时,他的回答令我会心一笑。他说:“要我去卖木材、务农、当店员、收账,我也一样干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