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六亲(第2/2页)

“那便拜托大嫂了。”鲁王次子对着济南王王妃长揖到底,十分诚恳地道:“若我无法脱身,请大嫂代我养育这个孩子,严加管教,莫要走了他父亲的混账路。”

竟然现在就以父亲自居了。

济南王王妃看着他离去的身影,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鲁王次子走的时候脚步轻快,像是卸下了一个大负担一般。

……

晋阳殿中。

在屏风后头的燕赵歌也是一惊。

状告生母?

大晋的律法承接前汉,基本是照搬过来的,这么多年也只在宗室勋贵的条例中有大的变动。而前汉律法中有一条叫做亲亲得相首匿,即三服亲属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谋大逆等十恶不赦的罪行以外,有罪可以相互包庇隐瞒,不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官府也不会按律法追究其责任。这一条律法来源于《论语》中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即“亲亲相隐,直在其中”。

前汉宣帝地节四年对此下了确切的诏书:“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卑幼隐匿有罪尊长,不追究责任;尊长隐匿有罪卑幼,死罪上请廷尉决定是否追究罪责,死罪以下也不追究责任。

子为父母匿,是不犯法的,状告了儿子反而是犯罪。

鲁王次子是不想活了吗?

长公主定了定神,问道:“大晋律法中有一条,亲亲得相首匿,你可知晓?”

“草民知晓。”鲁王次子拜道:“草民书读得不多,但也明白天地君亲师于我等的恩德,大晋律法也略知一二。只是此事却无法为草民母亲隐匿。”

“你说。”

“草民要状告母亲,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十恶不赦中第八,不睦。”鲁王次子道:“草民之母杀草民大哥,济南王妻家洪家满门,又将其与其子驱逐出府,任其自生自灭。济南王原有数位子嗣,皆是与洪氏所生,最后流落在外,只剩下一子,得天家垂怜,免遭于难。”

这一子说的就是司鉴宏了。

长公主点了点头,又问道:“我却是不清楚,鲁王王妃为何要杀洪家满门。”

“因为鲁王府被封之前,济南王是入赘洪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