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乌合之众(第2/2页)

“你们骂天主教搞“偶像崇拜”。可是,你们新教徒只肯相信你们的导师加尔文,只肯相信经他解读的《圣经》版本,而不容忍其他理解《圣经》的方式;这,不也是种无脑的崇拜吗!”

“你们认为,所有天主教仪式都是迷信,弥撒都是撒旦的弥撒。且不论你们观点正确与否,即便‘迷信’,也有许多本是无害的。人们在丰收季节里,为‘大地女神的恩赐’而跳舞庆祝,这会妨碍到谁呢!这甚至是有意义的,这鼓励人们来年继续辛勤耕作!而在‘暂时’保留这些仪式期间,某人冲上去暴力破坏,才会带来更大的伤害!”

“在此,我再次强调,针对思想、言论和个人行止的‘异端罪’会渐渐消亡,包括那些迷信、不人道的、随意审判‘女巫’的残暴作法,亦将终结。团结稳定高于一切,‘宗教法庭’不应干预世俗,王国的法律才是根本!”

慷慨陈词到这个份上,玛丽觉得目的已经达到了。她又不是来搞辩论的,她本就打算权势压人。于是,女王摆摆手,道:“好了,我世俗的臣民们啊,请遵守法规,安心劳作去吧。若谁想要争论宗教问题,可以邀请同行,还可以请申请觐见;若是谁不服管教、要扰乱现有秩序,就请离开苏格兰!”

说罢,她微仰起头,不再看诺克斯。她不理会任何嘈杂喧哗,在士兵的护卫下,像个最骄傲的将军,昂首挺胸,离开现场。有充足的近卫军开道,女王的马车行驶得四平八稳,压根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回去之后,玛丽就开始催促梅特兰德起草文案,分发宣传,教育臣民,该如何服从君主的统治——言论自由可以有,但依照《至尊法》规定,不能诋毁女王;集会自由不反对,但占用公共场所的集会,都要预先向政府申请……林林总总,划出规范,禁止新教徒任何过激行动。

自此,新教领袖诺克斯深感传道受限,举步维艰。

诚然,苏格兰地广人稀,加尔文派仍有不少活动空间。但玛丽女王搞了两年生产动员,大部分人都憧憬着靠新技术新业务赚上一笔,真没心思钻研宗教问题。

连最惊悚最血腥、最能激发人们狂热的审判“女巫”活动,都遭到官方严令禁止……还是把多余精力,放到其他地方去吧。

玛丽连日听下属汇报新教徒活动轨迹,颇为欣慰:这一堵一疏,目前看来是凑效了。

她于是更积极筹划□□了——刚整顿完农业不久的女王陛下,又打算引进新型织机,发展毛纺织工业。

苏格兰高地羊多。玛丽犹记得“工农业产品进出口剪刀差”,老早就考虑,要学习邻国英格兰,限制羊毛出口、鼓励毛呢生产。不过,只指望牧民的家庭作坊可不行。女王于是走访了几个水网丰富的地区,打算就近成立“乡镇企业”。

比起英格兰那些数目庞大的“中产阶层”,苏格兰民间真是贫乏得可以,很难迅速组建工场,形成规模。所以,玛丽搞“乡镇企业”,除了自个出资,就主要靠拉拢勋爵领主们,促使他们也分别投产。如比顿、赛顿、里维斯顿们,皆已被女王游说过,纷纷有些心动——“听闻英格兰萨默塞特郡那边,这个很赚钱”;“工场产品质量更稳定,销路相当不错”。

当然,玛丽明白,行政手段对于经济发展,并不总是有益的。大方向正确,却不能保证时机恰当。社会经济自有看不见的手在调节,她要做的,就是尽可能顺应历史规律、做一些调整——帮助发展提速,或是给人民兜底、减灾。

一个世纪后的瑞典的军国模式,对许多“小国”是有指导意义的。但于苏格兰来说,发展到某个阶段,或许英格兰才是更好的榜样。尽管政治上,两族诸多不对付;海岛民众的习性差异,却也没那么大。所以,目前,玛丽心中,便是把苏格兰,当作低配版英格兰在治理。

但是,那个,人口、土地、资源的差距,让眼下沉迷“基建”的女王,时不时有股流泪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