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配属航空兵(第4/5页)

它是有武装的,快速的,有威力的,这就是它被认为能完成各种直接或间接与战斗有关的各种任务的原因,这些任务包括:轰炸炮火射程以外的目标,在长度和广度上延伸了炮火;在攻击或退却的关键时刻,在低空用机枪扫射敌军地面部队;给军心动摇的部队增加勇气,阻止敌军在夜间集中,轰炸敌军司令部和偏僻道路上的运输队,以及其他需要一种有武装的运动,能迅速地引起恐惧的工具的协同作战任务。它是能在空中作战的唯一兵种,因而它可以警戒天空,阻止敌人配属航空兵部队而支援自己地面军队的行动。

配属航空兵为陆军提供的每个帮助都同样适用于海军,只要稍动脑筋就能想出更多的各种各样的辅助勤务,所有这些当然会使没有航空兵的一方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不仅如此,如果一支具有Q数量航空兵器的陆军或海军部队面对有2Q数量航空兵器的敌人明显处于劣势,结果配属航空兵数量会不断增加。配属航空兵的支持者知道这样会减少独立空军的力量,他们不敢无视取得合法地位的独立空军,于是他们说:“至于谈到配属航空兵,我们会满足于最少的必须数量,给我们这个最少的数量吧!其他随你们的便吧!”博拉蒂将军写道:

……独立空军是重要的……主要的考虑是它的实力与它未来的任务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给Z(独立空军的航空兵器数)以最大可能数,而给予X及Y(陆军及海军配属航空兵部队的航空兵器数)以最小的必须量。

“最大”一词与独立空军的航空兵器数数值相联系是重复的,博拉蒂将军建立了如下的方程:现在航空兵器及资源的总数=陆军配属航空兵器数+海军配属航空兵器数+独立空军配属航空兵器数。只要陆军和海军的最低需要量确定后,独立空军的航空兵器数就能很容易得出。

现在的独立空军航空兵器数不能是最小值或最大值,它就是它,是总和减去其他数据之后的结果,或者更愿意称它为一个平衡数。这个平衡数不能确定,要看陆军和海军的配属航空兵器数量而定,因为总数是个常数,主要的因素是独立空军的实力,但这个实力只不过是把一切供给品都给了配属航空兵之后的平衡数的实力。博拉蒂将军继续说:

两个较老的军种——陆军和海军不得不承认它们的小妹妹——独立空军已经能在它们无法活动的地方独立地(从战争全局看)进行活动,在某些情况下取代了它们的地位,或者积极地与它们协同作战,它们不让空军拥有完成这些任务的手段是荒唐的。但空军的地位已经能给陆海军以珍贵的工具,这些工具是不能没有的。……因此,尽管它得到的报偿不多或没有报偿,它却有责任在它的能力范围内慷慨行事。

博拉蒂将军的意思是这个小妹妹应该是家庭中的一个“灰姑娘”,她的两个姐姐必须承认她能在她们无法到达的地方独立活动的能力,当然是这些活动对于两个姐姐是有利的,在某些情况下代替她们,当她们需要的时候拉她们一把;但“灰姑娘”还有责任乐于牺牲自己,慷慨地帮助自己的姐姐。她不必过多担心,无论如何总会有点东西剩给她。

没有人思考独立空军对战争全局做出的贡献,它只利用剩余的力量去尽力而为,这样它所做的也就有限了。陆军和海军的实力必须保持某个标准,现在又来了独立空军,它的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给其他军种提供帮助,其他都是次要的。这就是所谓的武装力量的协同作战,但实际上,这就是一支武装部队的精神,不仅不能上升为一国武装力量的精神,还堕落为纯粹的利己主义。

如果独立空军在战争全局担负特殊使命,它就需要有像陆军和海军那样拥有足够的力量去执行使命。只要空军为配属航空兵提供经费,它们之间就会存在不可调和的利益关系,每个航空兵都想多获得一些好处,并且都不知道知足。

如果陆军和海军认为没有配属航空兵他们就支撑不下去,那为什么它们不从自己的经费中拨款给它,就像它们自己需要物品一样。同样情况,独立空军也应有自己的预算支出,以便可以不受干扰地生存下去。像巴斯蒂科将军的话就不对了,他这样讲:一个国家在它的武装力量上耗资50亿元,其中7亿给了航空兵部队,而实际上7亿之中的大部分都给了配属航空兵,以便增加地面军队的实力。实际上,我从1921年起就一起在重复这个问题。

只有陆军和海军才有权利去估算它需要一支什么样的配属航空兵,这种估算不应该是陆(海)军和空军之间讨价还价产生的折中物。最好是公平公正地面对这种情况,想个万全之策,确定下来,以免受到干扰和反复。按实际经验看,经过打折的协议定下配属航空兵的规模,空军方面总觉得自己太大方了,而陆军方面总觉得还不够大。

陆军和海军不应该让自己的实力依靠空军部的慷慨或自我牺牲。如果认为配属航空兵是陆上和海上军队发挥作用所必不可少的,那么航空兵就应像其他兵器和装备一样,在这些军队的编制中有它应有的地位。航空兵器的固定、适当比例份额应包括在庞大的陆军和海军部队编制中,正像大炮和其他战争工具一样,而确定这些份额应是陆军和海军当局责无旁贷的事务。独立空军自身也应有固定的预算,不应像之前那样不明确和不固定。这样它就可以研究用最好的分配方法去使用这笔经费,而不是伤脑筋地去保住它的拨款不被别的机构要走。

这种做法并不违背航空兵统一性的原则,统一性原则必须要坚持,因为最好的飞行方法只有一种,不管这飞行是为陆军、海军、独立空军还是民航。空军部申请将航空兵器和人员提供给陆军和海军,并收回生产成本,这样就摆脱掉其职权范围外的事务和责任。这种制度对陆军和海军来说也应该乐于接受,因为它们既得到了想要的配属航空兵又不受外界干扰,并可按自己的方式组织、训练和使用这些兵器。

为什么配属航空兵的支持者们对这种制度一言不发呢?艾莫内·卡特上校在《皇家陆军配属航空兵的使用、组织、动员、训练……和使命》文章中写道:

毫无疑问,配属航空兵的问题远没有解决。要是问题解决了就意味着配属航空兵全部建制都适合未来战争的情况,那就比圣达利想的还要复杂得多。完全正确,每样事情都得重新做起。

怕并不是积极的说法,作者继续写道:

皇家陆军和空军部之间的协议对配属航空兵不会有好处,协议的道路是值得怀疑的,既不是军事途径,也不是合理途径,因为这条道路是用小人意见和影响铺筑成的,它不是,永远不是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