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基督教神职制度的内容和原则(312—438 A.D.)(第2/3页)

君士坦丁未免过于听信闲言,以为牺牲全民勤劳所得利益,来养活不事生产的教士,把全国的财富全分给教会,就可邀得上天恩宠。带着马克森提乌斯的头颅,前往阿非利加示众的使臣,受皇帝之嘱带给迦太基主教凯基利安一封信。皇帝在信中通知他,已命令该省的金库把一笔3000袋或1.8万磅白银的巨款支付给他本人,还将进一步指示他设法解决阿非利加、努米底亚和毛里塔尼亚各地教会的困难。君士坦丁的慷慨大方随着宗教热情和罪恶行为一同迅速增长。他命令各城市分出相当数量的粮食充实教会慈善事业的基金,不论男女只要甘愿过着僧侣生活,都将受到君王的特殊宠爱。

位于安条克、亚历山大里亚、耶路撒冷、君士坦丁堡以及其他地方的基督教大教堂,可以从中清楚地看出一位衰老的皇帝想要与完美的古代建树一比高下,却显露出来只图夸耀的宗教热忱。[320]这些宗教建筑的形式多为简洁的长方形,有的向两边扩张形成圆顶,还有伸出两臂成为十字架形的建筑。所用木材大部分是利巴尼乌斯的雪松,屋顶上铺着镀金的铜瓦,墙壁、柱子、地面等都用色彩斑斓的大理石镶面。装饰圣坛用的是大量珍贵的金银、珠宝、绸缎。这些格局宏伟的圣殿可以靠着地产收入,当作最稳定的财务基础。从君士坦丁在位到查士丁尼统治的两个世纪里,帝国1800座教堂不断得到君王和人民不容他人染指的财产,日益变得更为富有。合理分配给主教的年收入可能是600英镑,这样可以使他们与富人、穷人之间都保持相等的距离。[321]但随着他们所管辖城市的升级和繁荣,他们的财产无形中提高很多。一份虽然不完整但真实可信的租税清单[322],详细列举了分属于意大利、阿非利加和东部行省三座罗马大教堂——圣彼得、圣保罗和圣约翰·拉特兰大教堂的房产、作坊、果园和农庄的收益。这几座教堂除了留作专用的油、亚麻、纸张、香料等租税外,每年还生产2.2万金币或1.2万英镑的税金。在君士坦丁和查士丁尼时代,主教早已无法获得教士和人民的真正信任。各教区教会的收入总共分为四部分,一份主教自己支配,其余三份分配给下级教士、救济穷人以及用于公众礼拜费用。为避免这项神圣的委托发生舞弊,经常进行严格的查核。[323]教会的财产仍然要按规定向国家纳各种税款。罗马、亚历山大里亚、帖撒洛尼卡等城市的教士可以要求并获得减免部分捐税;但是里米尼宗教大会提出全部豁免的要求,由于时机尚未成熟,遭到君士坦丁儿辈的坚拒。

其四,民事审判权。拉丁地区的教士感激君士坦丁赐给他们的礼物,接受独立的司法权力,在民法及公共法规的废墟上,建立起自己的宗教法庭,[324]实际上这是时机恰好以及教士的勤奋所产生的结果。不过有些基督教皇帝慷慨赐予教士一些司法特权,使他们不仅保住并且进一步提高圣职人员的地位。[325]

(1)在专制政府的统治下,只有主教享有珍贵无比的特权,那就是只能由同样身为主教的同僚对他进行审判。即使犯下最重大的罪行,也只有同教弟兄组成的宗教会议能够判定他是否有罪。这样的法庭除非因为个人仇恨关系,或是宗教思想不能兼容而激起的愤怒,一般对犯罪的教士总是尽量宽容,甚至公然偏袒。然而,君士坦丁却对此十分满意,他认为公开的丑闻比暗中让当事人逍遥法外更为有害。他在尼西亚大公会议中公开宣称,如果他碰上某位主教正在和人通奸,他将脱下御袍,好遮盖那位宗教的罪犯,这番话使大家受到很大的启发。

(2)主教的教内审判权对教会阶层来说是一种特权,也是一种限制,因为他们的民事纠纷已不在世俗法规的审理范围之内。教士的轻微过失,不会因公开审判或处分使教会丧失颜面。年幼的孩子从他们的父母或教师那里得到温和的指责,在这里也只不过受到主教较为严厉的训斥。但是,如果教士所犯的罪行比较严重,仅是撤销神圣而且待遇优厚的职务,已不足以抵偿所犯的罪行,那么罗马的行政官员可以挥出正义之剑,不再考虑宗教豁免权的问题。

(3)主教的仲裁权获得正式合法批准,法官据以运用的宗教法规,因各方都表示同意而被视为有效,裁定以后不容上诉,也不得推延执行。行政官员以及整个帝国臣民纷纷加入基督教的情景,逐渐消除基督徒原有的恐惧和疑虑。但他们遇事仍求助于主教法庭,因为他们信赖主教法庭的能力和正直,圣奥斯丁语带满意地抱怨说着,宗教永远为招人怨恨的俗事干扰,不断裁定谁该得到多少金银、土地和牛羊。

(4)古老相传的对罪犯的庇护权也转移到基督教,慷慨而虔诚的狄奥多西二世将庇护权扩大到圣地的邻近地区。[326]逃亡者甚至是罪犯,都可前来恳求上帝和他的使者主持正义或给予宽恕。这样一来,专制主义的粗暴行为由于教会的干预获得缓和,最有地位的臣民在主教的斡旋和求情之下,生命或财产可能得以保全。

其五,教会的谴责。主教永远是考核教民品德的监察官,有关赎罪的戒律也全都纳入整套宗教法规体系之中,[327]它精确规定私下或公开忏悔的责任、取证、定罪以及量刑的原则。教皇如果在惩罚凡人隐匿而未彰显的罪行时,却对行政官员明显的恶行和深具破坏性的罪过仿佛视而不见,那他就不可能真正行使精神的监察权。如果想对官员的行为依法审理,却又非有政权机构的管辖权不可。某些宗教意识、忠诚思想或恐惧心理,能够保护皇帝的圣职人员,使他们不致受到信仰狂热或私仇愤恨的伤害。主教却大胆谴责没有穿上紫袍的暴虐之臣,将他们逐出教会。圣阿塔纳修斯就曾将埃及的一位大臣逐出教会,他所宣布有关火和水的禁令,也被庄严送交卡帕多细亚教会。[328]

狄奥多西二世在位时期,赫拉克勒斯的一个后代子孙[329],口才出众、彬彬有礼的辛尼修斯,在昔兰尼古城遗址附近接替托勒密的职位。这位颇有哲学修养的主教,尽管并不愿意担当这一角色,却仍处处表现出应有的威仪。[330]他惩治人称利比亚恶魔的安德洛尼库斯省长,此人占据可以牟利的职位,肆无忌惮地滥用权力,采取一套搜刮民财和施展酷刑的新办法,更因为亵渎神明而加重了压榨百姓的罪行。辛尼修斯一开始选择使用温和的宗教方式,但等到光靠劝诫无法挽救行政官员傲慢堕落的灵魂时,只有用宗教法庭的权威进行最后裁判,[331]结果使安德洛尼库斯、他的同伙以及家族,全都遭到人类和上天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