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圣军改制(中)(第2/2页)

紧接着,冯云山又宣布,废除原来的“太平圣军”称号和一切圣军有关编制、职务,设立“中华讨虏军”。

冯云山将中华讨虏军军制,在采用后世普鲁士和北洋军阀三三制军制的基础上,又稍微做了些修改。

随后,冯云山颁发了《中华讨虏军编制章程》。

《章程》首先规定了讨虏军的军制。

最基层的军队编制为班,最大编制为军。

由下往上依次为班、排、连、营、团、旅、师和军。

《章程》规定,中华讨虏军由中华复兴会唯一指挥,会长冯云山是最高统帅。

为加强中华复兴会对讨虏军的指导,连以上的建制单位,都必须成立分会,由上一级建制单位指派会员担任专职指导员,协助主官抓好军队的军事建设。

连、营级设对应级别的指导员,团级以上设中华复兴会执行委员,简称执委,主官本单位内的中华复兴会内部事宜,负责本部官兵的晋升、提拔等,位高权重,仅次于团长等职务。

班:士兵10人,加上正副班长,共计12人。

排:三个班为一排,加上正副排长,共计38人。

连:三个排为一连,每连设立连部,含连长、指导员、副连长、司务长、传令兵和医护员、文书等人,并且每个战斗连都还配有8人的炊事后勤班,人数总共在130人。

营:三个连为一营,每营设立营部,含营长、指导员、副营长、传令兵和文书,还有5人编的营警卫班,共400人。

团:三个营为一团,每团都设立团部,含团长、团执委、副团长、团副执委、团参谋长以及几名传令兵和文书,还有直属团部的警卫排38人,侦查排30人,2个医护班20人,共1300人。

这是标准步兵团的编制。另根据武器装备和战斗需要,成立特殊作战任务的炮兵团、工兵团、辎重团等编制,人员则根据具体需要。

旅:旅又分为甲等旅和乙等旅两种,甲等旅含四个团,乙等旅含三个团。

旅部内有旅长、旅执委、副旅长、旅副执委、旅参谋长、副参谋长等人,并在旅一级编制中设立参谋部,分为作战组、情报组、作训组、军需组等,内有几十名参谋,负责整理战斗情报信息,为旅长提供资料并提出作战建议,由旅参谋长主管。

旅部内还设有直属的警卫连、侦查连、传令排、医护班、炊事后勤班等。

甲等旅约5700人~6000人。乙等旅4500人。

另外,还预留混编旅的编制,等日后中华讨虏军中有大量野战火炮后,在甲等旅中再加入炮兵团、爆破连、工兵团等编制,届时,混编旅将达到8500~10000人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