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众论何曾一(五)(第2/2页)

“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以箕子归。作《洪范》。”王安石批改的正是《尚书》中的《洪范》一篇。

洪范九畴,传说是传为箕子向周武王陈述的“天地之大法”,乃是以《洛书》为本源。在《汉书》中,就有“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的这么一段话。

但经义局对于《洪范》一篇的重新注释,着眼点却主要放在利义之辩。

《洪范》九畴,就是九条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三条的八政,说的是治国的政务手段。而八政之中,食排第一,货排第二。食货之事,自然与利有关。既然三代之时,将食货放在八政的前两位。那么利之一字,当然就是朝政之根本。

其实这也是盱江先生李觏的见解。王安石的学说也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李觏。作为南方大儒的代表,李觏一改旧时儒门重义轻利的理论,而将利放在与义平齐的地位上。

不过李觏所说的利是公利,而非私利,要“循公而灭私”,并非是杨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自私自利。

王安石的观点亦是如此,秉承他教诲的王雱也是如此在书中如此写到:“以利和义,而非以利抑义。利者义之和,义固所为利也。”

王安石看着正入神,王雱却回来了。抬头见着儿子脸色郁郁,王安石便问道:“出了何事?”

王雱坐下来将方才经筵上的经过说了一通,又道:“要是天子肯答应此事,流民将不足为患。”

“天子不可能主动让流民进入开封府地界的。”王安石摇头,他比经验不足的儿子看得要清楚,“京师外和京师内是两回事。就像京城内和京城外一样。让玉昆去白马县,不就是为了不让流民进京城吗?”

王雱无奈:“当初就不该将滑州并入开封府。”

“那样由谁来掌滑州呢?治事能如韩玉昆的可不多。”王安石笑了笑,“有文宽夫在大名府,流民还是要南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