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九、南京临时政府(第3/3页)

中华民国的临时参议院是在国民元年1月28日上午8时正式成立,议员到会的有17省38名议员。孙大总统致祝词,然后黄兴、蔡元培、居正、马君武相继演说。最后推选林森为议长,王正廷为副议长。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孙中山先生和17省代表所组成的参议院之间,始终存在着相当的距离。

古老的中国,根本就没有国旗,及至西方列强侵入中国后,清朝才制定国旗,当时决定以“黄龙旗”作为大清帝国的国旗。龙是个抽象的东西,封建时代它代表皇帝,而黄色则是清朝的代表色,“朕即国家”,所以黄龙为清国旗是很合理的。可是龙只在中国有象征意义,对西方各国则毫无意义,外国人根本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动物?加上早期的黄龙旗是三角形,三角形的国旗在世界国旗史中还没有,三角形旗上的动物又是大家从来未见过的动物,洋人不知龙为何物,只好叫它是一个“有爪之蛇”!

武昌起义时,革命军所用的旗帜是代表十八行省的“铁血十八星旗”;后来又改为代表汉(红色)、满(黄色)、蒙(蓝色)、回(白色)、藏(黑色)的五色旗代表五个民族。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临时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中华民国的正式国旗。孙大总统却坚决主张以青天白日旗为国旗,他提请参议院复议的咨文中曾列举如下的理由:

“贵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本总统认为未可遽付颁行。清国旧制,海军以五色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满清之国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礼。五色旗用意为五大民族,然其分配代色,取义不确,如以黄代满之类。且既云五族平等,而上下排列仍有阶级。……天日之旗为汉族共和党(注:即同盟会的前身兴中会)人用之于南方起义者十余年,乙未年陈皓东身殉此旗。……青天白日取象宏美:中国为远东大国,日出东方,为恒星之最大者,且青天白日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义……”

临时参议院认为青天白日旗仅是同盟会一个党派所制定,不能代表全国,而五色旗已经为武昌革命军所采用,就具有极大的历史意义,因此该院仍然决定以五色旗为国旗,而将青天白日旗改为海军军旗,并将武昌革命军初期所用的十八星旗规定为陆军军旗。

兴中会早期曾用过红、蓝、白三色旗,红色象征“流血以求自由”,蓝色代表“公正平等的天空”,白色说明“人心皎洁而互爱”。三项意义表示“自由、平等、博爱”。这个三色旗不久即为青天白日旗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