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孙中山在粤护法(第2/3页)

8月26日朱庆澜把省长大印交给省议会,根本不理睬陈炳焜就去了香港。陈大为愤恨,当天在布告中说他是“私人出走,有心扰乱治安。”

8月28日广东省议会选举胡汉民继任省长,这种选举并不合法,可是广东既已经自主也只有从权了。省议会选胡的理由是因为胡做过第一任广东都督。可是桂系当然是持反对态度,因此陈炳焜派人到省议会抢了省长大印,且以督军命令接收了省长亲军。另一方面陈炳焜早已向北京政府保举李耀汉为广东省长。段内阁对于这个自主的省区竟承认北京政府的人事任命大权,实在喜出望外,他巴不得桂系和国民党矛盾扩大,所以北京政府于8月31日正式命令李耀汉为广东省长兼肇阳罗镇守使。在国民党来说,当时最重要的工作是召集非常国会,因此自不愿在省长问题上与桂系闹翻,宁愿拿省长来交换桂系对组府问题不加干涉。于是胡汉民便向省议会辞谢省长,举李耀汉为代,省议会乃举李为省长。

这期间,国会议员在孙中山邀请下已纷纷南下,8月中旬,国会议员到广东的已有130余人,多数为国会中的政学会、益友社、民友社三系议员。8月18日孙中山在黄埔公园欢宴他们,席间大家决定贯彻护法主张,组织护法政府。19日国会议员们发出通电云:

“民国不幸,祸患频仍。倪逆称兵。国会被毁。张贼复辟,国体动摇。造乱之徒乘机窃政,托名讨贼,推翻《约法》,擅立政府,易置总统。执法以绳,厥罪为均,又复叠逞狡谋,围湘窥蜀,输兵南下,其势骎骎,凭借北洋,压制全国,充类至尽之义,吾民宁有噍类之存?所幸诸公独持正义,兴师讨贼,信誓在人,救我黔黎,定兹国难,公等之责,吾民之望也!同人等或受国民之托,职务未终;今被国贼之驱,责任难弃;用依《约法》自集于粤。人数未满法定,本难遽行开会。惟念时局之危,间不容发,西南散处,意志辄殊,对外则冯、段宣战,我将何以处德、奥?对内则黄陂孤陷,我将何以设政府?凡兹重要,亟待讨论。爰绎主权在民之则,师法人国变之例,特决定本月廿五日于广州开非常会议,以谋统一,以图应变。区区之意,如斯而已。”

《国会非常会议组织大纲》于6年8月29日在广州议决公布:

第一条:国会非常会议,以现任国务议员组织之。

第二条:国会非常会议之议事,以参众两院议员会合行之。

第三条:国会非常会议至内乱戡定,《临时约法》之效力完全恢复时为止。

第四条:国会非常会议非十四省以上之议员列席,不得开议。蒙古、西藏、青海、华侨各选区以省论。

第五条:国会非常会议之议事,以列席过半数议决之。

第六条:国会非常会议之正、副议长,就现任两院正、副议长内推定之,正、副议长均有事故时,得选举临时议长。

第七条:国会非常会议得设各委员会。

第八条:军政府组织大纲,由国会非常会议制定,并宣布之。

第九条:国会非常会议于军政府有交议事件,或由六省以上之议员联合提议时,得随时开会议决。人民请愿事件经委员会审查后,得提出议决之。

第十条:本大纲有议员四十人以上之连署,得提议修改,以列席议员三分之二以上议决之。

第十一条:本大纲自宣布之日施行。

8月31日非常国会通过《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并宣布如下:

第一条:中华民国为戡定叛乱,恢复《临时约法》特组织中华民国军政府。

第二条: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元帅三人,由国会非常会议分次选举之,以得票过投票总数之半者为当选。

第三条:《临时约法》之效力未完全恢复以前,中华民国之行政权。由大元帅行之。

第四条:大元帅对外代表中华民国。

第五条:大元帅有事故不能视事时,由首次选出之元帅代行其职权。

第六条:元帅协助大元帅筹商政务。

元帅得兼任其他职务。

第七条:军政府设立各部如左:

一、外交部。二、内政部。三、财政部。四、陆军部。五、海军部。六、交通部。

第八条:各部设总长一人,由国会非常会议分别选出咨请大元帅特任之。

前项选举,以得票过投票总数之半者为当选,但遇总长缺位未经选举以前,大元帅得为署理之任命。

第九条:各部总长辅助大元帅执行职务。

第十条:元帅府及各部之组织,以条例定之。

第十一条:军政府设都督若干员,以各省督军赞助军政府者任之。

凡有举全省兵力宣布与非法政府断绝联系者,依前项之规定。

第十二条:本大纲至《临时约法》之效力完全恢复,国会及大总统之职权完全行使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大纲自宣布之日施行。

9月1日非常国会根据军政府大纲选举大元帅,孙中山在91票中以84票当选,次日补选元帅二人,陆荣廷以76票,唐继尧以93票当选。

9月10日军政府宣告成立,孙中山就大元帅职。非常国会并选出唐绍仪为财政总长、伍廷芳为外交总长、孙洪伊为内务总长、张开儒为陆军总长、胡汉民为交通总长。孙中山并以大元帅名义任命李烈钧为参谋总长、林葆怿为海军总司令、方声涛为卫戍总司令、李福林为亲军总司令、章炳麟为秘书长、许崇智为参军长、李耀汉为筹饷总办。

护法政府并未得到西南军人的支持,云南唐继尧不理不睬,而桂系陆荣廷更为冷淡。

非常国会选出唐继尧为元帅后,9月8日唐来电不受元帅,非常国会和孙大元帅都去电劝勉,同时派章炳麟为劳军使,携带元帅印前往昆明,请唐接受。

不久孙中山又发表唐继尧为川、滇、黔三省靖国军总司令,唐态度仍不合作,甚至滇军师长张开儒被护法政府派为陆军总长,也不就职。

在非常国会选出陆荣廷为元帅的当天,陆致电非常国会表示自己的政见,反对另组政府,主张黎元洪总统复职,同时通电全国声明“以后广东发生任何问题,概不负责”。非常国会对陆这个态度未敢谴责,且于9月3日补作一项决定,迎接黎元洪南来继续执行职权,孙中山也通电表示迎黎的态度。

桂系的广东督军陈炳焜则表示另一种态度,他于9月8日招待广州报界,解释自己的立场,他说:“冯代总统的地位是合法的,段内阁的地位是非法的,所以我们反段不反冯。”至于在广州组织军政府问题,他说,“我不能表示赞成的态度,也不愿采取干涉的态度,但是广东人民不能担负军政府和非常国会的经费开支。”